“出一进一”,兜住底数!广州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的秘密
2020年,广州新一轮城市更新体系建立的同时,“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这个富有新时代特征的专有名词,伴随着《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和前期项目计划管理工作指引》(穗建前期〔2020〕97号)的印发,应运而生。
以前是城市更新项目库,现在是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多了“储备”两个字,暗含了储精蓄锐,有备无患的深远意义。
这是对城市更新项目库概念内涵的外延,体现出广州新一轮城市更新项目在管理方面,除了关注正在实施的一批之外,还强调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类同于黄金储备,外汇储备,通过储备,有助于提高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的有序性、灵活性、可控性。
穗建前期〔2020〕97号文指出,对于本工作指引印发前已有明确依据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即已纳入《广州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市城市更新历年年度计划(含预计划)或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经核实实施方案未批复的,可作为项目储备库初始数据。
在《番禺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中,储备库初始化数据,是番禺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储备库底数的组成部分,至于另外的组成部分,则包括三年实施计划、五年行动方案、十年改造规划。
而《白云区加快推进旧村庄全面改造深化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云府办〔2021〕43号)提到,纳入三年实施计划和五年行动方案的,区委、区政府部署推进的四个“重点村”,重点发展平台,或经市、区政府同意开展旧村改造的项目,可申请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
除了“兜住”底数之外,番禺区还强调动态调整。
动态调整具体来说,是在不突破底数的前提下,按照项目数量“出一进一”的原则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
当然,也不是说项目可以随随便便,自由出入库,已纳入三年实施计划、五年行动方案的旧村原则上是不作调整的。
符合出库的情形,不具备全面改造实施条件的旧村,才能出库。
譬如,在《番禺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印发实施之日起,倘若半年内意愿表决未通过的旧村,或者一年内未委托调查单位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工作的旧村,经同意是可以出库的。
涉及历史文化保护范围,自入库之日起两年内未编制相关保护规划经批准或保护规划虽已获批准,但因保护范围限制无法实现平衡的旧村,也可以出库。
不过,出库不易,再进就更不易了,出库的旧村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负面清单,在《番禺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和《南沙区旧村改造储备项目管理工作指引》中,都有所提及,足见负面清单在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中的重要地位。
一旦被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旧村,则不予纳入项目储备库。
不过,番禺区和南沙区在负面清单的情形上,又有所异同。
番禺区的负面清单情形,对开发边界,生态,文化高度重视;而南沙区的负面清单情形,落脚点则基本落在规划上。
据资料显示,番禺区已经统计好了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旧村情况,共涉及9个镇(街),31条村。
这意味着,以下31条村未来改造的希望,是非常渺茫的。
(注:表中标加粗的为负面清单审查项目存在重复的旧村)
除了负面清单的严格之外,番禺区的入库规则也是相当苛刻。
譬如,各镇街辖区内已有4个以上(含4个)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未完成改造工作的,辖区内的其它旧村不予入库;改造范围内建设用地规模不足且无法实现村内平衡,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旧村不予入库;纳入美丽乡村名单不足三年的旧村不予入库等等。
严格的另一面,衬托出了番禺区对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的高度要求,其目的也是为了保证纳入储备库的项目,不是草率为之,是真心实意要进行改造的。
番禺区的这个做法,对于其他区而言,也无疑是一个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