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青岛出台户籍新政,大幅放宽城区和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3月15日,青岛市政府发布落户新政策,将继续放宽中心城区、大幅放宽城区、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根据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继续放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等中心城区落户政策。这些城区可通过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
放宽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等城区落户政策,其中,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与中心城区政策相同,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在城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租赁房屋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依次在城区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在青岛市确定的户籍政策范围内,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等县域三市可进一步研究放开落户限制,修订完善现有政策。
在畅通入乡返乡人员落户渠道方面,农村地区升学迁往学校、户籍在高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在本市城镇落户或回原籍落户。
回原籍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社区集体户落户。
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且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实际居住的,可自愿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回原籍。
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户籍登记,投靠人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据了解,青岛将增设落户承接方式。增设社区集体户,用于承接无合法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发挥“兜底”功能。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鼓励“举家迁徙”。在本市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户口登记在社区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全面推进城镇户口自由迁移。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