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社会生活(明) || 贵族女性——宗室之女
接上篇
4.贵族之女:公主(附郡主、县主)
4.1 公主及宗室女等级
公主是帝王之女,号称金枝玉叶。按照明代的制度,皇家的公主,也有一定的等级层次,分别有:
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
所谓“大长公主”,就是“皇姑”,也就是皇帝之姑;
所谓“长公主”,就是“皇姊”或“皇妹”,也就是皇帝之姊妹;
所谓“公主”就是“皇女”,也就是皇帝之女。
明仁宗即位定制:
以上三者皆授金册,岁禄可达2000石。一旦新主即位,公主即可进封为长公主、大长公主
所谓“郡主”就是“亲王女”,也就是亲王之女;
所谓“县主”,就是“王女”,也就是郡王之女。
郡王的孙女、曾孙女、玄孙女分别为“郡君”、“县君”、“乡君”
洪武九年(1376)二月定制:凡是公主尚未受封,就每年给纻丝纱绢不限;若是已经受封,就赐给庄田一区,每年征租1500石,钞2000贯。
因太祖尤其钟爱寿春公主,就赐给她吴江县田120多顷,是上腴之田,每年可征租8000石,超过其他公主几倍。
明仁宗像
4.2 公主封号
公主生时有封号,如前面提到的大名公主永平公主之类。死后,公主照例没有谥号,但也有一些特例。
如
洪武元年(1368),太祖册封已死的皇姊为“陇西公主”,谥号为“孝亲公主”。
仁宗登极后追封第四女为德安公主,谥号为“悼简”。
嘉靖年间(1522—1566),武定侯郭勋凭借恩宠,请求世宗追谥他的远祖郭镇所尚永嘉公主为“贞懿”
4.3 皇室贵族之女的出生记录
王室之女一旦出生,必须奏报朝廷,并将其登载于《玉牒》之中。
弘治十年(1497)下令:凡是王府宗支有新生子女,须报知本支郡王,再启奏亲王审实,至年终类奏。长史造册两本送到礼部,一本送宗人府比对,另一本留在礼部,以备查考。至于那些各城另住的郡王,照例可以不必经过亲王,直接上奏朝廷,由教授造册,上交礼部。
正德四年(1509)题准各王府若是有初生子女,出生三天以后就需要上报。其册一年一造,一样两本,分送礼部宗人府,以备查考。
万历十年(1582)议准,宗室有新生子女,三天后就启奏各亲王或郡王,由管理王府之事者审实,向收生的亲识或宫眷人等取得证明,由她们取保,按季类奏,若是因为意外之事漏报,则须于下季补奏。每年年终,一起将已经上报过的子女造成文册,一样两本,送至礼部,其中一本转送宗人府比对,另一本则藏于礼部,以备查考。
明代的《玉牒》,其登载内容包括男女,下面引亲王郡王二府生女登载《玉牒》格式为例,展示王室妇女出生时所需要登载的内容。
其中亲王府生第一女时,其《玉牒》册式如下:
第一女,某年月日,母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请封,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封为某郡主,选配仪宾某人,某年月日冠带成婚。郡主某年月日卒,仪宾某年月日卒。
其郡王府生第一女时,其《玉牒》册式如下:
第一女,某年月日,母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请封,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封为某县主,选配仪宾某人,某年月日冠带成婚。县主某年月日卒,仪宾某年月日卒。
从上述两例《玉牒》册式可知,《玉牒》所登载宗室女子的内容大体包括下面几项:
一是出生年、月、日;
二是生母为谁,而且必须注明是嫡出还是庶出;
三是注明收生婆的姓名,以便日后出现冒牌时以备稽考;
四是奏报、具奏请封的年、月、日;
五是结婚的年、月、日,以及选配的丈夫姓名;
六是宗室之女乃至其丈夫死亡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