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出现的几个特征
私有财产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动产和不动产。按其出现的历史顺序,首先出现的私有财产是动产,其中最早的是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装饰品。后来,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粮食和家畜就进入了私有的行列,成为个体家庭的主要动产了。
原始人出于原始宗教的信仰,认为人死之后,肉体腐烂消失了,但灵魂却存在。灵魂回到祖先那里,在另一个世界过着生前一样的生活,既要有吃的、穿的,还要有用的等等。因而在私有财产出现后,安葬尸体时,要将属于死者的东西随葬。从各个时期墓葬随葬品的变化,可以反映出私有制出现、发展的梗概。
我国山东大汶口墓地是探讨私有制出现比较有代表性的重要例证。大汶口墓地的133座墓中,有45座墓随葬有猪头或猪下颚骨,最少的有1个,最多的有14个,有8座墓无随葬品。按照原始社会的习俗,氏族集体公有的财产是不允许作为个人的随葬品来随葬的。猪头或猪下颚骨随葬习俗的出现,标志着猪已经成为私有财产。墓中随葬猪头或猪下颚骨数量的差异,反映了各个家庭财产情况的不同。我国的佤族、僜(dèng,生活在西藏自治区察隅一带)人、普米族曾把牛头骨或猪下颚骨悬挂在房檐下,以多为贵,炫耀自己富有。解放前后,瑶族、纳西族还有用猪头或猪下颚骨随葬的风俗,都说明家畜是重要的动产。
在大汶口墓地还存在着墓穴的大小、有无葬具及随葬品多少的差别。这种反映了死者生前贫富悬殊的现象,在广东曲江石峡和青海乐都柳湾等墓地中也存在。
不动产指的是房屋和土地。在动产逐渐变成个体家庭私有财产之后,相继出现了不动产私有的现象。江苏邳[pī]县大墩子墓地发现了陶制房屋模型(方形房屋,一面有门,三面开窗),可能是房屋已经成为私有财产,反映在葬俗上以假代真,用陶屋作为真屋的替身。土地原归部落或氏族所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氏族把土地交给家族公社使用,土地由氏族公有便缩小为家族公社公有。个体家庭出现之后,家族公社起初是暂时地,然后是永久地把土地交给个体家庭使用,土地就逐步过渡到个体家庭私有了。在云南少数民族中,就有将离村寨近、土质好的园地、水田固定为私有土地的情况,但仍保留着一些离村寨较远的土地为氏族或家族公社公有,实行集体共耕,平均分配。这反映了土地正在从公有财产向私有财产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