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提出反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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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那么,离婚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提出反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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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提出反诉吗?

河北华隆律师事务所杨晓辉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婚姻案件是否适用反诉制度,仅是未设立法律禁止性和排除性规定。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无过错的被告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反请求的倾向性意见是属诉讼请求的合并,不构成反诉。

离婚案件是复合之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精神损害赔偿都可以直接提出来,而不需要另外提出反诉。

比如,若对方提出离婚、依法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三个诉求,你发现有些财产不在对方的财产清单中,那么你可以提交相应证据,在庭审中指出还存在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应一并分割。

又比如,对方有同居行为。你在答辩状中指出感情破裂的原因,并要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即可。

杨晓辉律师解析: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本诉)的进行中,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独立的反请求,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提出反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须有管辖权。

4、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关于提出反诉的时间。

在实务中,被告通常是以答辩状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请求,而不是以反诉状的形式提出反诉。法院会在离婚诉讼中,将双方的请求一并处理。

但是严格从法理、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认真看待离婚诉讼中的反诉问题,实际上答案并不是只有一个。对于离婚诉讼中是否能反诉,或者说离婚诉讼中被告的请求是否能以反诉的程序来进行,是存在两种观点的,司法实践中也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而并非想当然的不存在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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