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ppp项目
项目名称 2017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ppp项目 提报年度 2017年 项目主办单位 石屏县 项目建设地点 石屏县 建设性质 改扩建 项目简述 项目针对石屏古城文物古迹众多,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业发展潜力巨大的实际,以保护为前提,并适当予以开发古城。通过实施古建筑修复(含东、北城门恢复)、传统街巷风貌恢复、古街巷改造复原、古城公共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古城街区道路、消防、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并恢复古城街巷历史传统风貌,切实提升古城整体形象,实现文旅融合发展,推动石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项目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 3. 《石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4. 《石屏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5)》 5. 《石屏县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6. 《石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7. 《石屏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8. 《石屏县异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 9.其他国家、省、州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要求等。 项目在本地区的作用和地位 石屏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完善古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并不断恢复石屏古城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对提升古城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起到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充分挖掘古城历史文化特色,大力发展古城旅游产业,将促进石屏经济社会及城市发展,提升古城居民生活水平,实现对古城的以保护促发展,以利用强保护的作用。 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简述 石屏县境内陆势西高东低,最高海拔2521米,最低海拔259米,县城海拔1420米,全县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区,立体气候特征突出,年平均气温18℃,年平均日照2122.4小时,年均降雨量955毫米,无霜期达321天,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干湿分明。 2016年全县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18亿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7亿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7.1亿元,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快速发展。 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实施古城古建筑修复(含东、北城门恢复)、传统街巷风貌恢复、古街巷改造复原、古城公共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等4个项目。 建设期限:三年。 占地面积:21.36万平方米。 项目建设地施工条件 当地政府拥有古城中部分古建筑及公产房,古城住户、商户也十分期盼实施古建筑修复、街巷复原、街巷立面改造。同时,古城中水、电、路基础设施便利,项目施工条件较好。 项目主要原料、燃料、电力及其它原材料供应情况 1.原料、辅料可在当地获取, 2.电力:石屏电力资源充足,有发电站14座,总装机容量127.49MW,年平均发电量2.72亿KWH。 3.用水:石屏县地处红河与珠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上,水资源总量6亿立方米;有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异龙湖和赤瑞湖两个天然淡水湖,蓄水量1.2亿立方米。 4.劳动力资源丰富且价廉。全县有农村劳动力19.7万人,现累计转移4.47万人,目前尚有农村闲置劳动力4万余人,每个劳动力年均价在2万元。 交通运输情况 交通条件: 石屏地处云南南部,是滇东南重镇及交通枢纽,国道323线,鸡石、石红高等级公路纵贯全境,公路、铁路北达玉溪、昆明,南通国家级口岸河口连接东南亚各国,西连缅甸、老挝。 工艺技术方案简述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进展情况 当地政府初步完成对石屏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的实施方案。该项目已列为省级财政PPP示范,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享受国家、省、州给予的优惠政策。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的初步评估 该项目可以有效改善古城城市环境,施工对环境影响较小。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项目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 2.资金筹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或招商引资 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预测及分析 近年来,随石屏县异龙湖生态休闲度假、古城旅游等兴起,到石屏旅游的游客日益增多,2016年全县旅游人数达到202.77万人,实现旅游收入17.38亿元。古城修复后,预计每年有50万人进入古城观光旅游,石屏古城旅游服务、复建古建筑的租赁服务、停车场收费及基础设施广告经营收费等产品项目发展情景良好。 初步经济效益分析 石屏古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预计古城修复完成后,古城旅游收人可达3000万元(50万人次/年,门票60元/人次),复原房屋租金收入可达1460万元(复原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出租率80%,日租金0.5元),停车收入可达93万元,广告经营收入100万元,合计年收入可达4653万元。 合作方式 合资、合作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石屏县
联系地址:石屏县招商局
联 系 人:后宝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