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璐华《赡养老人——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指导老师:周治波
赡养老人——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
松山湖横沥实验学校 农璐华
我们中国古代有句话是这样的:“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我们就极其重看“孝”这个字,可见“孝”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不仅仅只有古代重看“孝”这个字,在现代生活中也随处可见“尊孝受幼”,这个“尊孝受幼”中的“尊老”也是在大力提倡一个“孝”字。赡养老人,既是年轻人的美德,更是一种责任。
每个老年人都期望自己能有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然而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时常也会看到一些子女明明有能力却不愿赡养老人,拒绝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的现象发生。
每次出去玩的时候,我都会看到一些老爷爷或老奶奶拿着大袋子在垃桶边上捡些塑料瓶、罐子等些能卖钱的东西,这些对我们来说都是垃圾,但是对那些爷爷奶奶来说,那些瓶瓶罐罐的塑料都是他们的宝贝。我好奇地问妈妈:“这些老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妈妈告诉我,他们当中有一些是勤俭节约惯了,更多的是他们没有儿女来赡养,所以每天只能靠捡些垃圾去卖点钱来维持生活。
他们身上穿的衣服破破旧旧,补了再补,有些奶奶每天累得都弯不下腰。每次看到他们,我就觉得他们很可怜。他们并不是没有儿女,而是他们的儿女不愿意赡养他们,有的甚至有三四个儿女,他们自己的生活也是很富足的,仅仅因为觉得老人麻烦,不愿意赡养老人,把老人们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这些老人真可怜,费了大半辈子的心血养育了儿女,可儿女们却不愿意赡养自己。
常言道,“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到老”,赡养老人当然是做儿女意不容辞的义务,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怎么就让老人无家可归,无食可吃,无衣可穿呢?我无法理解。不知道这些人有没有想过,现在不赡养自己的父母,他们的小孩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就这样给他们的孩子做榜样吗?难道就不担心等到他们变老之后,他们的孩子也会像他们一样吗?我们做子女的还是应该花更多的时间来照顾自己的父母,在经济上和精神上支持他们,让他们安享晚年,我们不能逃避这样最基本的责任。
在父母的指导下,我查询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原来,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亲属权的重要内容。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是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特别是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成年子女必须承担赡养义务。
希望那些以各种借口不赡养父母的人能够警醒,你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你们终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我更希望看到更多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那样我们的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