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父母相处中 如何消除罪恶感

關於罪惡感的種種,真是練《莊子》的時候,極之難搞的一個主題。因為,我不能說「罪惡感百分之一百都是我執」:好比說,一個人,有時候,他覺得自己傷害到了他人,那個後侮時的自責和羞愧,的的確確是良心發現。而在家常之中,當一個人欺騙人、隱瞞真相的時候,自己會有一種很不舒服的感覺,有時候,我們也覺得那是一種「罪惡感」,但這種罪惡感,卻是來自「天然的同理心」;因為,人在欺瞞的時候,身體裡面是糾結的、恐懼的、不愉悅的,所以這種種身體感上的不舒服,傳達到意識心的時候,也有機會被解釋成「罪惡感」。而這一種罪惡感,卻是健康的,不然就不是人了。

但是,在《莊子》第四篇〈人間世〉篇的重要「中階」訓練「支離其德」,它具體的練法,卻真的就是「硬得做到不要受罪惡感支配」這一件事。

而這一個練法,如果練得好的話,效能往往是大到叫人喜出望外的。所以,在我而言,又不得不給它推薦一下。

它的效能,從正面講,最容易顯出力道的,就是在「家人之間」。不曉得祖國有沒有這種現象?在我們臺灣,人與人之間,爭相扮演施恩者和受害者來彼此踩住對方的罪惡感勒索,是很普通的事。比如說,「爸爸媽媽對你那麼好、那麼愛,你怎麼可以不聽我們的話、讓我們傷心呢?」這種話,我們是常常會說的。

而這麼一種和家人之間的情感糾結,在我的《莊子》課堂,同學若肯練「支離其德」,效果通常是最快的。

訓練的方法,就是「先找出:什麼事情會讓自己對家人有罪惡感,那件事情,如果果真是我們比較喜歡的,那就不妨多做」。好比說,如果我不是那麼想常常去看父母,但不去看他們,又會起罪惡感;那麼,就不要那麼常去看他們。如果不給父母錢我會有罪惡感,但父母又比我有錢,不給也傷不到他們的生活,那就不要給。如果他們來討,就回一句:「等我比你們有錢了,再給。」總之,一般人覺得是「不孝」的事情,就不妨多做。

而這麼做了之後,一開始的兩三個月,你會經驗到:父母的不滿情緒愈來愈多,很會追著你講一些譴責的話來給你製造罪惡感。但拖過這一段適應期,之後,他們漸漸就會發現一個蠻難堪的真相:「這孩子,他的生活中比較沒有我們之後,怎麼好像……過得比較快樂了?」於是他們那種自認為的「我生你養你,恩重如山!」的那種狂傲的自戀,就會稍稍被挫敗到,了解到他們對孩子而言的存在意義,時到今日,其實已頗為眨值,不值幾文錢,從利潤變成負債了。於是他們就比較不敢再那樣自信滿滿地囂張跋扈了。

然後,他們的垂死掙扎,就會轉成不斷地自怨自艾,不停地跟人說他們有多命苦、孩子如何地「不孝」。但,這個階段,修練「支離其德」的重點,就要「放下面子」,不管他們把你講到多難聽,都不要去救自己的面子,隨他們去毀謗。於是,他們就又會漸漸發現一件事:他們的痛苦,居然什麼也勒索不到!(空船神功:勒索得到東西的情緒會茁壯,勒索不到東西的情緒會萎縮)——而不得不承認一個結論「原來,我生氣的結果,就是氣死我自己;我痛苦的結果,就是痛死我自己。」——這是人類「轉化」的時候非常必須的要素:把他和他的我執關在同一個密封的鍋子裡,讓他被自己的我執煎煮。這樣人才會醒悟。

很多不會《莊子》心法的人,對待父母的招術,真的是蠻無力的,大約就是對父母勸之又勸、唸之又唸,然後挫敗於「跟本無法改變他」;而儒家只出了一個「幾諫」的餿主意:叫人被父母氣死也不可以動凶殺心。但,說一句實在話,大部分的情況,父母是「教不得」的,因為他們的那個英文說的「teachablemoment」,「可以教的時機」,一般而言,是千載難遇的。但是,當一個人被自己的我執搞到人體自燃,燒到受不了的時候,這個狀況,本身就是一個「teachablemoment」,他好像一個喝到濃硫酸的人,無論如何也不想再多喝一滴了。於是,什麼訓話都不必講,他自己就會改了。

經過這樣的「修理」的父母,通常,他之後的人生,你會很明顯地發現:他的笑容變多了;對他一點點好,他就很滿足、很欣慰。他會擔心、想不開的事情變少了。他開始學會自己找樂子,不再動不動就伸手叫別人來愛他了。他成為自己生活的國王,不再是子女人生中的乞丐、吸血鬼。

而這,也是《莊子》所認為的,為人子女者所能給的最大的孝道=讓父母放下我執。

其實,很多子女都會嫌「我的父母很想不開、很頑固」,但我這幾年一路看過來,都覺得:是你自己先不能放過你的父母,所以你的父母也被你綁住,什麼也放不下了。

當然,這些話在祖國,說不定都是多講了。因為這種極端的狀況,即使在臺灣,也不是家家戶戶都這樣的。但是,如果親人之間真的糾纒到這種程度,你不出《莊子》第四篇的這個絕招,還真是頂不住這種狀況吧。

當然啦,《莊子》認為的這種「大孝」,看在一般人的眼中,大概會被稱作「不孝」吧?

不過,對於這種事情,莊子本人倒是有這麼一個說法,叫作「北不見冥山」一這個故事說原文的話不好說,因為戰國時代的地理位置,今曰來看是一團迷霧——我換一個今天的講法,就是:有人質疑莊子教人「不必敬愛父母」,是不孝。莊子就回他:我認同的「孝」,是「让父母不再執著」,如果難度比喻成車程,那是從北京中央開到六環那麼遠,你說的什麼「敬父母」在一環,「愛父母」在二環,而我一口氣衝到六環了,你不要來跟我吼:「我怎麼看不見王府井的點心店?我要買的麻花呢?到底開到王府井了沒?」我不是沒能力開到,我是早開過頭了。

雖然這個「莊子的孝道」,看起來很詭異,但效果,通常是很不錯的「雙臝」結局。

而這件事情,也可以換一個角度來看,就是,耶穌基督一生教人的重點,是:希望人類能回復「天然的同理心」。可是,在道家的邏輯,卻會有這樣的意見:你直接教人回復天然的同理心,人類是做不到的,因為人都被後天制約的「人工罪惡感」箍住了,心已動彈不得。但是,如果我們能想到個方法,直接打破那個「人工的罪惡感」,天然的同理心反而就可以大幅回復了。而道家發明的那個「打破人工罪惡感」的方法,就是《莊子》第四篇的「支離其德」。

這件事情,耶穌基督很可能是也有想到,只是他那個時代的聽眾,沒有那個智能的基礎去聽懂他說的話,於是就變成現今《聖經》裡的爭議性條文:「不要以為我是帶和平到世上來的;我並沒有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刀劍。我來,是要使兒子反對他的父親,女兒反對她的母親,媳婦反對她的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但是,這種《聖經》中的爭議性條文,如果以道家的基盤去理解,會覺得這話是說得通的,邏輯上並沒有問題。因為,恢復天然同理心的方法,最有效的,的確就是直接去挑戰「人工的罪惡感」,但你在一群「早已浸透在人工罪惡感之中」的人際網絡裡面修練這個,少不得是會大受所以說,雖然,我們的目標,是得到「全真全見」之心,但,必須先跨越掉的第一個考驗,卻是「支離其德」,也就是消化掉那顆叫作「是非心」的果子。這個功法,耶穌一講就被釘死;佛陀不曉得講了沒,反正是被湮沒在太過大量的經卷之中了,也不知道那些經是後代的誰寫的。

而講得清楚的,目前的文獻中,好像就只剩一個莊子了;老子是「不講清楚」,一副就隨你自生自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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