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在外,不知道车险理赔的这个潜规则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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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甚至长途旅行,如果不慎发生车辆碰擦等交通事故,无疑是给春节期间的好心情添堵。如果因为不明白车险理赔的潜规则,导致理赔还发生纠纷的话,那可就更是堵上添堵了。

今天,浮生君想给大家说一说车险中的一个潜规则:无责免赔。如果之后大家碰到本文所讲的情况,一定要只知道该如何处理,不要吃了哑巴亏!

我们知道,在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交警会根据双方所需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如果是全责的一方,则需承担100%的事故责任;如果是无责的一方,无需承担事故责任,以此类推……

相对应的,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就应承担相应比例的理赔责任。

不同事故责任对应的保险赔付比例

但是,当被保车辆是无责一方的时候,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并且从法律层面来说,保险公司不赔付是符合现行法律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有过错的一方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存在过错,只有在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才需承担责任。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是无责一方,意味着不存在过错,则承保的保险公司自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应向肇事车主和肇事车主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民法通则》106条相关规定

但如果保险公司都依据《民法通则》这样处理,会有一个很显著的问题,如果肇事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身故,或者肇事车主是个老赖一直拖时间,抑或是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在外地理赔不便,都会给无责车主一方造成巨大的理赔麻烦。

出于对车辆投保人、被保人利益的保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编写了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用于指导各家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条款制定,目前最新版本是2016版的。

我们看其中第18条,规定被保人可以直接向承保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也就是说,即使是无责的一方,当被保人觉得向肇事车主索赔不便的时候,完全可以选择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先行赔偿,之后再配合保险公司向肇事车主索赔即可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6版)

但在实务中,虽然有示范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仍然不愿意在承保车辆无责的情况下先行赔偿。原因有二:

  • 在承保车辆无责的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会增加运营成本,人力、物力、财力的支出成本都会上升;

  • 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后续将面临对肇事车主追偿的过程。如果肇事车主已身故或者没有投保车险,将可能面临无法追回赔偿款的风险,债务风险上升。

基于这两点原因,保险公司并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承担先行赔偿的责任。

在合同条款中也写明了,如果被保人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被保人没有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先行赔偿的要求,那么保险公司多数情况下不会主动提出先行赔偿,而是由被保人向肇事车主方求偿,这就是车险理赔的潜规则!

正在阅读这篇文章的你,以后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知道该如何处理了吧?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这是属于你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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