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个人对决,秦王依然无敌
战国末年,那个时候嬴政还只是秦王,但秦王嬴政欲吞并天下、为天下共主的野心已昭然若揭。山东六国危殆在即,齐人义士荆轲以燕国使者的名义,前往秦国实施暗杀,未遂。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暗杀符合经济学原理,暗杀比大规模战争更人道。
军队与军队对决,秦军已然无敌;个人与个人对决,秦王依然无敌。
荆轲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在秦国的王宫里,居然碰到了杀手中的杀手,一躲,一逃,一反击,见证了秦王如电光石火般的死亡意识,反映了秦王对死的无人企及的灵敏度,以及求生避死的生存本能被激发出来的巨大爆发力,这是一场空前的对决!
荆轲之于江湖,可谓一等一人物。燕太子丹能倾力去请他,那价值还用说嘛!然而,这样一位举世瞩目的高手,竟然在一场纯属个人化的决斗中惨败而死。更何况,那一场决斗,对秦王并不公平,那是暗算,是谋杀,是行刺。荆轲准备了一切,不仅藏了匕首,连毒药都用上了,但他还是低估了秦王的生存本能和死亡意识。他临死前说了一句:他没想一上来就将秦王刺死,他想抓住秦王,逼秦王签字,让秦国交还各国失地。
但荆轲不知,这位人质的儿子,逃命的本事天下第一,救命的本能,他若说是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为了救命,他必须反击。宫殿上,有人大喊一声“王负剑”,提醒了他。他拔出剑来反击,结果只用一剑便结束了战斗。这实在令人惊讶,若非荆轲太差,那就是秦王太强大。很显然,荆轲不差,我们只能喟叹秦王的强大,不可思议的强大。
还有一叹,那便是秦国的法!满朝侍卫和文武百官,居然眼睁睁地看着荆轲追击秦王,而不能一起上前围杀,这是为什么?就因为法。这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君王许可,谁也不得上殿。君王生死一线,也是对法治的考验,君与法,如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要君,还是要法?就如同我们今日,总难免要问一问:权大还是法大?在这里,秦人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做了回答—他们要法!于是,我们就知道秦国何以能那么强大。至于秦王,死到临头,他也没有让臣下违法来救自己,他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解决问题,自己救自己。
没有任何资料显示秦王善于格斗,精于剑法,而荆轲作为刺客早已名闻天下。论单打独斗,荆轲自信能将秦王擒拿,可结果却出现巨大反差,反而被秦王一剑劈了。这刹那间的胜负,胜过所有江湖传奇。所以说,传奇中的传奇,便是这篇太史公的史话。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若荆轲一击而中,那么秦王就像是西方罗马的恺撒,想做皇帝却做不成了。然而,结果正相反,荆轲被秦王剑劈,这难道就是命运的选择吗?应该说,历史给了英雄机会,荆轲刺秦王,是鲁仲连发起“义不帝秦”运动以来最好的一次机会,但命运却偏袒了君王,只给英雄留下一首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那是荆轲动身前往秦国之时,同燕太子丹等人相聚而别,在易水边上唱的一首歌。此歌一出,便有了“燕赵慷慨悲歌之士”那样雄伟的称呼。可仔细一听,那分明又是楚风,就像后来刘邦、项羽唱的调调一样,也许是被汉朝人用楚风包装过了。但这并不妨碍它在中国文化中成为历史的最强音。从它的余音里,我们看到了接踵而来的高渐离的孤注一掷和张良的博浪沙锤秦,以及一代代革命者作为命运的歌者而发出的自由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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