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的原则与要求
1.协调的原则
(1)目标导向:组织目标是工作关系协调的方向。任何协调措施都不能脱离既定的目标。
只有围绕统一目标,把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协调才能成为现实。否则就会分散力量,组织目标难以实现。
(2)勤于沟通:通过经常性的各种有效的信息传递,使组织成员彼此间建立起密切的关系,有利于解决矛盾,消除误会。
(3)利益一致:利益是工作关系协调的基础。共同的利益能使组织成员结合起来,按照组织的需要而积极行动。协调、平衡好利益关系是协调工作的重要基础。领导者公平合理地分配,这是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的重要条件。
(4)整体优化:通过协调可使整个组织系统的运行达到整体优化状态。管理者对各种影响因素进行科学的分析,进而通过个体优化的组合,形成整体优势,取得理想的整体效益。
(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协调工作应有原则性,这是一切活动的准则。灵活性是指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做出的一些让步、牺牲、妥协、折中与变通等。
2.协调的基本要求
(1)及时协调与连续协调相结合:管理者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这样既可以减少工作中的损失,不使各方面之间的矛盾激化,也便于问题的解决。在协调中,管理者做到防微杜渐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协调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须注意其连续性。
(2)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管理者必须深入到问题的内部,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使问题一个个减少,而不是此消彼长。
(3)调动当事者的积极性:协调是为了解决问题,消除隔阂,推动工作。因此,能否调动起当事者的积极性,是协调成功与否的一个检验标准。
(4)公平合理:公平是减少矛盾和解决矛盾的重要条件,合理是各种要素配置达到科学化、最优化的基本要求。管理者在协调时要努力做到公平合理。
(5)相互尊重:协调的实质是处理人际关系,而处理人际关系需要互相尊重,互相关心。领导者应尊重下属的人格,平等相待,善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