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今日起施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函证机构按照《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要求进行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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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会计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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