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融入广东特色元素 广东省大力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多部门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部署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明确“到2022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国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坚持高位推动、部门协同、统筹谋划、上下联动,确定“路线图”、绘制“时间表”、制订“任务书”,印发《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时序,细化创建工作要求,分类推进创建实施。目前,全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正稳步有序组织开展。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等33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城镇居住社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进展情况和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在东莞市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城市体检研讨培训暨城乡建设重点工作观摩推进活动,研讨交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对策措施。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写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安排》《广东省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列入省市工作重要议事范围,确保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效衔接、统筹推进。

二、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2次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地市开展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先后2次发出《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收集并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35条。厅领导先后带队深入广州、深圳等11个市调研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对各市工作予以指导。组织汕头、湛江等7市住建(城管)部门负责同志赴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学习考察城市品质提升重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及优秀经验。专门下发《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计划及进度表》,指导各地摸清工作底数,提高开展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地市人民政府指定牵头部门,建立区(县、市)主体推进,街道、社区居委积极参与并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合理确定创建时序,积极搭建技术团队,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三、统筹谋划,分类推进

针对我省城市社区数量多,创建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充分利用原有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原“广东省绿色社区”327个、宜居社区3107个,工作内容标准高度相似的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分类推进创建,2021年,重点推进已经授予原“广东省绿色社区”“广东省宜居社区”的社区创建绿色社区,力争年底前全省30%的社区参与创建并达到创建要求。2022年,对未被直接认定为绿色社区的,按照对标创建-社区申请-街道推荐-县(市、区)初审-市级认定-公示-公布的流程开展认定工作,力争年底前全省60%的社区参与创建并达到创建要求。到“十四五”期末,争取所有城市社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四、优化标准,科学指导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大类16项创建标准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规范,围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社区建设的全过程核心目的,充分融入广东特色元素,自加压力,优化细化创建内容,形成5大创建内容、17个创建标准、38项创建要求。组织全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专题培训会,安排技术团队围绕“为何做”“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进行授课,并请广州市介绍相关工作经验,各地级以上市及区(县、市)业务主管部门、街道及城市社区负责同志近千人参加培训。各地市采取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推介与组织业务部门、技术单位人员进社区宣讲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绿色社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创建成效,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因地制宜,稳步实施

各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因地制宜制定方案标准,周密细致安排工作时序,稳步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广州市联合民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整合“宜居社区”“绿色社区”“容貌示范社区”资源,计划到2022年底创建1000余个绿色社区。佛山市由市“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等12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到“十四五”期末,争取全市190个城市社区全部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阳江市计划参照“广东省宜居社区”创建奖励标准,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资金支持,对达到绿色社区标准的社区进行资金奖励,用于进一步完善社区软硬件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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