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祖明随笔——《小议“文质彬彬”》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句中“质”指君子内在的道德品质,如质朴、仁义等;“文”指君子外在的言行、神态、气质的文雅、端庄、从容;“彬彬”是形容配合协调,两者完美统一方可成为君子。这是孔子提出的做人的标准。其中贯穿着儒家的“中庸之道”。

所谓“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具体地说就是,“质”超过了“文”,则显得粗野、没教养,反之“文”超过了“质”则显得虚浮、虚假。譬如在公共场合,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那些“质胜文”的粗野之人,有些甚至“面目可憎”。他们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不文明之处。这还正是“质朴”唉!

还有就是,当我们待人接物时,须发自内心的真诚、善良。其礼仪也须同这份真诚和善良以及我们彼此的关系相吻合。那才是适合的、中庸的。包括我们平时所说的“低调”“谦和”也必须发自內心的。否则就是虚浮、伪装的。同样让人不舒服,甚至恶心。

当然现代社会的公民或君子只强调孔子的“质朴”“仁义”的标准不够的,“质”的含义应该更充实、更丰富,包括“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想”等等。如当我们面对“狂风恶浪”、“污泥浊水”时,应该学会坚守,应该保持自己的定力,保持自己高贵的气度。作为现代公民或者说君子,不仅要有外在的风度,更要有内在的气度。

广而言之,做人要“文质彬彬”,文学创作何尝不是如此?东汉思想家王充、南北朝文艺理论家刘勰将孔子此言用于论文。认为“质”是指文章所表达的思想感情,属内容范畴;“文”是指文采,属于形式范畴。并且进一步认为,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思想情感与文采的完美统一。

刘勰在《文心雕龍》中说道:“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鞹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所以,这里的“文质彬彬”,“质”是根本、是内容,是决定“文”这一形式的。但文采也决不可或缺。

正因如此,唐代文学家韩愈和宋代理学家周敦颐先后提出了“文以载道”的理论。韩愈说:“然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这一主张就是为了强调文学作品内容要充实,要言之有物。否则无异于魏晋时期的形式主义唯美主义的骈文文风了。

我想,现代社会我们强调“文以载道”,不仅是抽象地指文学作品要言之有物,更应该强调作者独特的思想观点和个人独特的人生经历及情感心路历程。正如前面所言,做人须保持“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想",而文学创作何尝不是在做人呢?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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