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职评不公需在“专业”二字上做文章
黄文辉
近日,河南焦作17中一女教师在短视频平台爆料称,学校在高级教师职称评选上不公平。当事人姚老师称,自己个人总分第2名落选了,而个人总分第16名的老师加上各种投票却成功晋级。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教师将相关情况反映至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教育局接到该教师反映情况后,随即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局人事、监察、师训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专项调查组,进入学校开展调查工作,后续调查结果将予以公布。
6个指标,17人参评,竞争激烈,多数人落选是必然结果,参评老师应该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河南焦作17中某老师反映的职称评审不公的情况是否属实,还有待组织调查,但评职不公正、不公开、不科学的情况在基层学校确实存在。杜绝职评不公是当前评职工作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职称评审的标准要专业。各地教育人事部门为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制定了具体详实的专业标准,基层学校照此标准执行即可。但是,为了凸显评职自主权,不少学校在上级部门制定的标准外增加了若干补充条款或者实施细则,这些补充条款(或者实施细则)常常起着决定性作用:有的学校为了照顾岁数大的教师,赋予工龄、教龄极高的分数,有的甚至按照工龄长短评职称,谁的工龄长就评谁,评职称变成了比“胡子”长短;有的学校为了照顾领导和后勤人员,将所有岗位都纳入职称评审范畴,谁最勤奋就评谁,评职称变成了评“劳模”;还有的学校在评职工作中无原则地同情老弱病残,谁最不幸就评谁,评职称变成了评“救济”……评职不坚持专业标准,容易出现因领导的个人好恶随时变换标准的现象:今年按年龄的标准,明年可能按“劳模”的标准,后年则可能按“救济”的标准。如此,必然会导致评职不公。
其次,职称评审的评委要专业。各学校都会成立职称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多为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偶尔也有一两个教师代表。职评小组不仅拥有解释权、执行权,还拥有投票打分权。各项基础评分(俗称“硬分”)靠前的教师,如果不跟评委“打招呼”,不同领导搞好关系,在评委打分环节完全有可能被拉下来。
再者,有的领导评委特别是规模较大学校的领导评委,对参评教师的专业技术情况了解甚少,有的甚至连教师是谁都不知道。这些领导评委给参评教师评分,要么凭印象,谁脸熟就给谁高分;要么凭关系,谁“打招呼”就给谁高分。评委的行政化而非专业化,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职评的不公。
为此,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以专业权威为主且相对独立的评职小组或学术委员会,让懂专业技术的人评专业技术职称,学校行政领导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即可。
再次,职称评审的结果要专业。职称评审的结果要服众,就必须评给专业技术人员,不仅评职前该教师要做专业技术工作,评职后也应该继续做专业技术工作,并且还要比评职前做得更好。但实际情况是,不少教师(特别是担任了领导职务的教师)评职前没有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很多教师一旦评上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就立即从教学一线退下来,要么做纯粹的管理,要么做后勤服务。高级职称没有成为教师专业技术的延续和推进,反而成了教师专业技术的终止符。
最为大家诟病的是,享有高职称、高工资的教师退居二线不教学,低职称、低工资的教师却在教学一线冲锋陷阵。要改变这种不良现象,必须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上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后的职责,以发挥专业技术职称的激励作用。
(作者黄文辉,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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