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标报价工作管理流程,提高投标报价质量和合同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销售产品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AAA负责aaa产品投标产品价格的制定、审批、报送及其他与报价有关的工作。
(二)BBB负责bbb产品投标产品价格的制定、审批、报送及其他与报价有关的工作。
(三)财务部门负责向业务部门提供价格参考数据。
第四条 产品报价程序:
1.财务部门每年编制成本价格表,为当期投标报价工作提供参考。
2.各经营部门在投标报价时,根据招标文件、当前市场价格及公司制造成本提出项目建议报价。
3.项目建议报价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主管公司领导审定,对于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或低于成本价格的项目,还需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对外报价。
4.经营部门在对外报价过程中,如需调整报价的,应按以上相应程序重新进行报价。遇特殊情况不能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的(如投标现场澄清、投标过程中的多次报价、合同谈判期间的价格变化等),由现场人员请示主管公司领导,经同意后做出价格调整,并尽快补充书面文件存档。
第五条 各业务部门需指定专门领导和业务人员负责相关报价工作,可通过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将最终价格表报送给用户,并负责管理与报价有关文件,按书面文件和电子资料进行归集。
第六条 投标报价为公司商业秘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保密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要求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部门进行严格考核。
第八条 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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