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采用金联创估价作为甲醇互换交收结算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所)将采用金联创甲醇现货估价作为其即将正式上线的甲醇互换业务交收结算价格。

为构建多层次的场外市场“生态圈”,郑商所计划于2021年9月3日正式上线甲醇互换业务。本次上线的甲醇江苏现货价格互换合约是以甲醇江苏现货价格为标的的衍生品,合约交收结算价将采用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金联创江苏进口甲醇出罐现货估价中间值的算术平均值。

商品互换业务,是指根据交易有效约定,交易一方为一定数量的商品标的,按照每单位固定价格或者浮动价格定期向另一方支付款项,另一方也为同等数量的该类商品标的按照每单位浮动价格定期向交易一方支付款项的交易。(具体合约信息详见附录2)

根据金联创甲醇估价方法论,江苏进口甲醇出罐价为符合IMPCA标准的江苏太仓、江阴、常州、张家港等地区的现货出罐价格,该地区价格主要反映江苏甲醇市场进口货物成交的价格区间。

金联创甲醇估价体系为甲醇市场第三方主流结算价格体系,该体系于2011年正式推出,经过十年来的不断运用和改进,目前已形成包含8个大区、42个小区的估价体系。估价包括每日估价与收市估价两种类型,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此前金联创江苏出罐进口甲醇估价、河南市场、山东市场、内蒙市场、陕西市场等多个(国产)甲醇估价已成为当地主要上下游企业作为实际结算或结算的重要参考。

近年来随着甲醇市场的不断变革,金联创甲醇估价体系也在不断调整、完善,后续计划将河南、广西等地甲醇估价进一步细化,以满足更多客户长约结算使用。

附录1:金联创甲醇估价部分区域展示图
附录2:郑商所甲醇互换合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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