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俩药店违规销售退烧药,被罚30万元
大河报记者 魏朝林
8月11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因违规销售退烧药,俩药店被处罚。连日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排查全市981家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退烧药品行为,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四个一律”要求,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进一步规范药店经营行为,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坚强保障。
违规销售退烧药品,销售不明渠道药品,罚款10万元
8月10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召陵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召陵镇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漯河市润全康医药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违规销售退烧药品,销售从不明渠道购进的布洛芬缓释胶囊,未开具销售凭证,无销售记录,违反了药品管理规定。
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召陵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拟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将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违规销售退烧药,不按照规定储存药品,罚款20万元。
8月11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郾城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药房进行检查中,发现漯河市郾城区医药公司新店大药房在疫情期间,违规销售退烧药对乙酰氨基酚胶囊,无销售凭证和销售记录,药品无法追溯,且不按照法定条件储存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规定。
漯河市市场监管局郾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对该药房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改。逾期未整改,将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明察暗访,严查零售药店违规销售退烧药
据悉,为认真落实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坚决果断扑灭疫情燃点,坚决防止蔓延扩散,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大局,检查暂停销售退热药物落实情况。近日,河南省药监局抽调人员,组成7个暗访组,对郑州市除封控区域二七区外的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7个区域进行暗访检查。
暗访组采取以患者或患者家属名义现场尝试购买含布洛芬、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柴胡等成分的退热药品的方式进行暗访检查,询问零售药店是否销售或能够私下购买。
7个暗访组共暗访检查全市53家零售药店(金水区8家、中原区6家、管城区6家、惠济区8家、郑东新区9家、经开区6家、高新区10家)。暗访中未发现零售药店存在销售退烧药的问题,门口均张贴有告示书或宣传标语提示不得销售退烧药,如“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如有感冒请到医院就诊”“本店已暂停销售感冒发烧类药品”“退热感冒类药已下架”等内容。
河南省药监局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零售药店经营者合规经营,引导消费者到发热门诊有序就诊,做到不漏不误。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丁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