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公司赴会,抽中大奖,被辞退且被告了。李嘉诚的做法却会是……

一个有意思的事,请大家来站队。

【深圳女子答谢会抽中3000元拒上交 被辞退还遭起诉】2016年,张女士受公司委托参加一个答谢会。会上,她抽中一等奖,3000元现金,认为答谢会抽中的奖金应归自己所有,无需上交。但她却被公司辞退,并被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法院驳回诉讼。

开始角色扮演。

一、如果你是老板

A:这钱应该要回来,没有公司派她出去,她不可能中奖,所以应该交回公司。公私分明,我老板不是小气。

B:这事有点过,中奖不是必然事件,和公司委托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员工可交可不交,不应纠结。辞退一事,做得过分了。

二、如果你是张女士

A:抽的,又不是给的。这3000元不交,没毛病。去的时候,又没说要交。辞退我,我应该反过来告公司。

B:应该交。答谢会,答谢的是公司,而不是个人,这答谢的费用,针对的是公司,从源头来看,交给公司,心里最无负担,来去分明。

三、如果你是法官

A:驳回诉讼。公司没有明文规定此事,员工就权利留下中奖所得。

B:受委托去的,应该是代表公司而去。可以一分为二吧。公司和个人,各一半。

因为中奖而丢了工作,张女士因为幸运而发生了不幸,好在法官驳回诉讼,要不张女士更得生气上火。

深圳工资水平不低,3000元不算什么大数字,这家公司居然还把员工告了,这也算是奇葩了,抠门抠到家了。

一个高明的老板,会怎样做呢?比如说,李嘉诚……

他会再拿3000元,奖励张女士,鼓励她的好运气,放大她的好运气,由她的好运气和好运势,来给老板、来给公司带来好运气和好运势。

老板,不贵在钱,贵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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