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赠课)再谈“谁该为孩子跳楼负责” ——与“耳先生”商榷 | 教育评论20

作者:九九

人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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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周我发表了一篇教育评论《谁该为孩子跳楼负责?》,其中一个观点认为孩子们不该为此负责。对此,有位网友“耳先生”评论道:

首先感谢“耳先生”的关注与评论。其次,我感觉(不一定对,也许只是我投射)“耳先生”带着某种情绪,逻辑有些混乱,这种评论在网络上太多了,我称之为“凶大无脑”,不值一辩,所以戏谑着回复了三个字:“你厉害!”,类似“厉害了,我的国!”。

不过后来我转念一想,我这样处理有点不妥。一来可能引起误解,也许有人会以为我幡然醒悟,赞同他的观点;二来也许对“耳先生”不够尊重,毕竟,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这是要肯定的;三来就像下一条评论说的,也许“耳先生”的看法代表了不少人的观点,因此,我觉得我还是很有必要以“商榷”的态度,给“耳先生”一个认真的回复。

1

孩子无罪论是一种极大的错误?

那好,请问江夏一中那个跳楼的孩子,他犯了什么罪,他伤害了谁,他该负什么责任?他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你还想他负责什么?浦东那个孩子,作业没做好了,妈妈说,死了就死了吧,于是她就死了,她犯了什么罪?

也许有一些宗教的教义反对自杀,但是,从法律上讲,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他们犯了什么罪?他们该负什么责任?我不太懂法律,请“耳先生”指教。

2

给了孩子不良心理暗示?

我说孩子不该为此负责,给了孩子什么不良心理暗示?您是在说我“教唆”孩子自杀吗?恰恰相反,遮遮掩掩、讳莫如深才是不良心理暗示,好像一个生命的逝去根本不值一提。

很多学校都这样,孩子跳楼了,学校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课照上,事情照做,大家都不许提。也许学校的用意是好的,孩子不知道不受影响当然最好了。然而,孩子们会不知道吗?会不受影响吗?一个同学跳楼了,结果学校、老师就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孩子们会不会对自己的价值有所怀疑?

3

给亲子关系制造对立状态?

您的意思是,如果我说:孩子,我知道你难受,你没有错,我们一起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一起来想想怎么面对。——这样是制造对立状态?

相反,当孩子难受的时候,我们应该说:现在的孩子,抗挫折能力太差了!——这样才不会制造对立状态?

4

孩子还小,不存在抗挫折能力?

通篇上下,您从哪里看到我有这个意思?相反,现在的孩子,从小到大所受的挫折还少吗?如果不幸是一个读书不太好的孩子,那挫折就更多了。他们的抗挫折能力差吗?

我认为孩子自杀主要就是因为一挫再挫,无力回天,所以最终他决定放弃。虽然青春期的孩子确实比较冲动,但前提也是因为他的压力、情绪已经积累到一定程度了,才会最终爆发。

5

和“读书不能恋爱,毕业立马结婚”的观点一样流氓?

读书期间不许恋爱,毕业却要立马结婚——这样的观点和要求我想确实是很流氓的。不过我没有受到这样的对待,我没有感同身受,但我猜这样的观点和要求不会起太大作用吧。孩子们该恋爱还是恋爱,该不结婚还是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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