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千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地骨皮、北豆根案
2020-11-04 16:29:5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福建千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地骨皮、北豆根案。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闽明药监行罚〔2020〕11号福建千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地骨皮、北豆根案 福建千草药业有限公司 91350781MA2YQ2RL2Q孟庆光 当事人生产、销售劣药地骨皮、北豆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劣药行为;没收劣药地骨皮45.6公斤、北豆根4公斤,没收违法生产、销售劣药地骨皮、北豆根违法所得2370.2元;处违法生产、销售劣药地骨皮、北豆根货值金额8604元的2.5倍罚款,计2151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23880.2元。 自动履行 2020.10.12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2020年10月12 日(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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