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西米亚街区里,年轻不羁的疯狂故事
他们身居陋室、一文不名,拥挤破败的索霍、切尔西让中产和上层伦敦人不屑一顾,然而年轻不羁的疯狂给了波希米亚人们创作的灵感,和文艺巨擘们在同一片热土上的精神交流充实了他们的精神世界。欢乐之后,年轻的资本耗尽,理想不再只能是纸上谈兵,波希米亚人在流浪生活定格之前带走珍贵的回忆,走向理性指引的前方。
本书记录了作者年轻时在伦敦充满“波希米亚”风情的街区所经历的人和事,讲述了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那些满怀梦想和激情的年轻艺术家、文学家们在伦敦追梦的故事。
【书名】波希米亚在伦敦(Bohemia in London)
【作者】[英]亚瑟·兰塞姆(Arthur Ransome)
【译者】郭晨、夏城阳、曹海元、宋伟
【责任编辑】李兆天
亚瑟·兰塞姆(1884.1.18—1967.6.3),英国作家、记者,著有《燕子与鹦鹉》系列儿童书,讲述学龄儿童在英国湖区的冒险。此外,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前往俄罗斯研究斯拉夫神话,曾为英国外交情报部门提供情报,并遇到了他的第二任妻子:托洛茨基的私人秘书。甚至有调查显示他们从苏联走私钻石到巴黎以资助第三国际。1967年,兰塞姆在大曼彻斯特医院去世,葬于湖区南部的圣保罗教堂。
如果作家们对自己足够诚实,他们就会承认自己的书都是废物,因为它们从来都不是他们希望写出来的样子。一本书从写它的一开始,就会有它自己那固执的脾性,并且会用不知哪学来的花招,骗过写它的人,转而变成一本完全不同的东西。这就好比是一个反过来的“美女与野兽”的故事。丑陋的野兽最后没有变成王子;不过一个美妙明晰,绚丽多彩的梦(所有书在写出来之前都是这样的)在它的作者手里倒是变成了他认不出来的怪物。
我想写一本书,让生活在伦敦的年轻艺术家和作家们那奇特紧张,交织着欢乐与绝望,似锦前程和肮脏污秽的生活跃然纸上,真实的展现出来。我想把伦敦的生活展现出来,就像来到这里的人所感受到的一样,比如在伦敦的人行道上寻求名望的惠廷顿[1]们。他们知道城里的生活更加丰富,知道有几百万人在辛勤劳动赚着每周的薪水,也知道有无数人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赚不到钱,不断漂泊,寻找栖身之地,直到死去;他们知道这里有神秘的东区,人群密集,过着糟糕的生活;他们也知道这里还有个西区,豪宅林立,生活奢华;对这一切,他们的认识有些混乱。但是只要跟他们切身相关,那一部分就显得真实而生动。而这些就是我希望用来构筑这本书的材料。对这一切,他们的认识有些混乱。但是只要跟他们切身相关,那一部分就显得真实而生动。
对于伦敦的波希米亚,有一大堆轻率,调侃的论述,里面会提到萨维奇俱乐部[2]、流浪汉晚餐[3],还有其它许多有意违背传统的事物,让他们觉得自己真就是波希米亚人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没有一个初到伦敦,梦想尚未实现,才智尚未枯竭的年轻诗人或艺术家会和这帮人有什么交集。他们与真实的波西米亚生活一点儿都沾不上边,就好比假面舞会、化妆舞会与平庸生活之间的相差的那十万八千里。(萨维奇俱乐部、流浪汉晚餐的那帮座上客中既没经历过我书中所写的那种生活,也没在其中居住过。他们都是些体面的市民,舒服的用着餐,睡着羽毛床,早上起床有现成的热水。或许,正是他们这种做作虚伪的行为让诚实的圈外人厌恶这种模仿,或者将其与拉丁区(Quartier)或蒙马特高地(Montmartre)的居民相比较,然后说伦敦根本就没有波希米亚。
但是,伦敦的确有波希米亚;只要想想有多少富有冒险精神的年轻人离开传统陈旧的老家、准备抛弃习惯的生活方式、带着满脑子的诗歌而非理智来到城市,就会意识到伦敦应该有波希米亚生活。事实上,这段日子里,我们的波希米亚味可比巴黎的纯多了,对拉丁区的宣传如此之好,使得它都成了一种时髦,那些付得起钱的美国佬都跑去那了,人数都快超过在这呆着的穷人了。当然,在伦敦,也有人当波希米亚人纯属为了好玩;但是这部分人并不多,因为乐趣可不是你有钱就能有的。来伦敦的游客会发现,这里没有巴黎那样站在主干道上等着带他们游览波希米亚区的人。乐趣就蕴藏在生活中,不是非要比你的生活贵多少。
我想融入我书中的生活,例如,那些偶然来索霍区(Soho)吃饭的人,并不是因为这么做是反传统,而是因为他们总是吃不起饭,而他们的那点钱在索霍区比别的地方吃的更好,更开心,那些没钱的,在街边小摊吃贻贝的人,虽然看上去没从这里面享受到什么不体面的乐趣,但是却和吃着体面饭菜的你我一样怀着庄严的心情,同时用这样的想法来自我安慰:像你和我这样吃着好饭好菜的人体会不到那种真实感和迫切感。
这是件很难尝试的事情;如果我只是置身于其外的写作,那么我只能跟人说说那些衣着古怪在街上吃香蕉的艺术家,仅此而已;这总有个尽头,事物的意义,本质都消失不见,这也就仅仅成为了对伦敦生活中一种现象的乏味观察。我只能坦诚,别无他法,用第一人称写下我那并不舒适却很开心的几年,相信真实经历的印记能带来血肉,至少能充实某些图景。这使我感到愉快,尽管我要冒险让本来应该通过自我连接的一系列图景看上去好像是借着他们展现我的狂妄自大。但是,如果没有那些造就了今日诗歌的著名艺术家和作家们的回忆,没有这些旧日的点拨,我就无法展现出生活的本来面目。不断地从我这样的小人物的具体经历出发,而对约翰逊(Johnson)、黑兹利特(Hazlitt)或者理查德·斯蒂尔爵士(Sir. Richard Steele)这样的人一笔带过,也是难以置信的可笑。我必须用不同的章节来描述历史上的波希米亚,给属于每个特定地点的怀旧气氛都留出一点地方。最终有两条线索交织贯穿本书,主线是那些介绍其历史的叙述性章节,其客观程度就像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能做到的那样,还有描写切尔西(Chelsea)、舰队街(Fleet Street)、索霍区和汉普斯特德(Hampstead)的,和许多单独的事件,并且讲述了波希米亚生活方方面面的章节——简言之,如果波希米亚人想要别人了解他的生活方式,就会端出来这样的一锅大杂烩。写老书报摊的那一章会有描述索霍区的咖啡屋的部分。这一章直接描述一段历险,那一章则讨论城乡之间令人着迷的反差,也就是波希米亚人的生活和他们故乡之间的对比。我希望,这所有的一切能传达出这懒散生活本身的印象。
波希米亚是一个很糟糕的词,弥漫着华而不实和虚伪的气息,就像那些一本正经批评音乐喜剧的乡下女孩,能让你反复想起这有多么非传统。但是最好的词典都这么定义它:“(1)一个特定地区;(2)吉普赛生活;(3)任何声名狼藉的生活;(4)作家和画家的生活”——用的是降序,真是很有意思。在翻阅前人著作寻找“波希米亚式的”的同义词的时候,我找到了下面这些:“旅行者,流浪者,漫步者,流浪汉,漫谈者,漂泊不定的人,游荡者,漂泊者,流散者,流浪人,无主者,迷路者,挥霍者,游手好闲的人,徒步旅行者,浪子,游牧人,吉普赛人,移民,巡回梦游者。”如果我们在这里面任何一个词所描述的气氛中想到波希米亚这个词,它都不会显得那么糟糕,而且找不出比它更好的。
我想维庸(Villon)是人们所知的第一位波希米亚诗人。他困苦一生,凄惨死去。漂泊于酒馆,辗转至各地,在这儿偷只鹅,在那儿因酒后争吵而杀人,最后被吊在绞刑架上,对于所有兜里没一分钱还想踏入文学艺术圣殿的年轻人,他都是个好“榜样”。但是即使是他的下场也没能制止他们。当我刚出发时,我甚至想效仿他,而且蠢到在给一个年长朋友的信中说我想像维庸一样漂泊流浪,用我自己的方式自由自在的工作,生活。这种自大,这种愚蠢,这种曾经的感觉你应该会记住。我的朋友回信说,在所有形式的奴役中,流浪是最残酷,也是最难以逃脱的。我现在相信他了,可那时我还是去冒险了。
从维庸之后数几个世纪,格拉布街(Grub Street)看上去是下一个重要的历史见证,在这条遍地陋居的街上,穷苦的流浪汉们写着那些垃圾,为了那点施舍,否则就得饿死——这可不是个让人开心的地方。
接着就是英格兰的快乐时光了,那时候,伟大的英国批评家威廉·黑兹利特能为逝去的墙手球(Fives)运动员写出绝代华章[4]。的时代;那时候,济慈的好友雷诺兹(Reynolds),可以“偶然出现后”,在他黑眼睛的妻子面前当场写首十四行诗,而后提起“这个年代的伟大诗人,哲学家,或者拳击运动员”。
我们想起了法国的浪漫主义者,他们中有一位坚定的诗人——彼得勒斯·博雷尔(Petrus Borel)——将他的“鞑靼营”设在了巴黎的一处寓所内,房门上贴着一条挑衅性的规则:“任何衣物不得穿入”。有连着写作了两个星期没出阁楼的巴尔扎克。有幻想着自己能在那古时的壮丽中拥有一席之地的泰奥菲尔·戈蒂耶(Théophile Gautier),他把自己关在一间空空的大房间里六周写出了《莫班小姐》,旁边放着花剑和拳击手套,随时准备迎战同住的浪漫主义者们,并且带着一副对十九世纪的贵族式的轻蔑,扮演着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5]的角色,充分的体现了他希腊人的天性。还有一大群为《爱尔那尼》(Hernani)喝彩将之捧成名的开心的观众——之后在莫格(Murger)的时代也是如此——他创作了戏剧《波希米亚生活》,还有那伤感的断言:“波希米亚不过是进入大学,医院,停尸房前的序曲。”
而现在,到今日,我们这些为无知者所否认的人拥有的伦敦波希米亚风中,所有这不同的气氛交织在一起,如同街头水沟上泛起的彩虹色泽。我们的维庸也许不会杀人,但他们可离不开那酒后的争吵。他们仍然在贫民窟中生活写诗。近年来出版的的最好的诗集要算是在马歇尔希监狱(Marshalse)的一间囚室里写出的那本。我们的佩特鲁斯·博雷尔,我们的戈蒂耶,仍然叹息着想要更多自由广阔的时间,从牛津或剑桥新来到此地,写着滑稽的十四行诗来哀叹卡萨诺瓦(Casanova)的时代,用一种快乐,没有恶意的方式,去尽量模仿他。我们的雷诺兹们为足球疯狂,在板球场上创作诗歌和散文。我们的浪漫主义者们佩戴着深红色的饰带,带着短剑自娱自乐,击剑、拳击、创作奢侈享乐的故事。格拉布街上分散着上千个小阁楼,但都住着同样的雇佣文人。至于莫格的年轻后人们,还有科林(Collin),还有绍纳尔(Schaunard)那无数种赚小钱的办法,我认识一个人,靠着自己那三榜六便士和一副讨喜的借钱相,整整一年都活得好好的。
“他们都在哪?”你会问道。“那些区都在哪呢?”如果不说谎的话我很难给出一个答案,因为伦敦可不像巴黎那么简单。画张地图,在上面用手指着说“这是画家,这是浪漫主义诗人,这是剧作家,这是写论战文章的”,这是不可能的。他们散布在很多区域里,而且混杂在一起,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明显的专业分区。报纸当然在舰队街,作家们大部分也在那周围的酒吧和咖啡屋里。大英博物馆在布鲁姆斯伯里(Bloomsbury),学生们住在老街区和通向格雷旅馆路(Gray's Inn Road)的狭窄街道里。查令十字街(Charing Cross Road)上全是书店,他们只要买得起都会去那里买书。索霍区全是饭馆,他们只要吃得起也都会去吃饭。还有点缀着许多工作室,遍布着小道和便宜住所的切尔西,艺术家和作家让这里生机勃勃,填满了他们的回忆。
译注:
[1]Richard Whittington(1350 - 1423),英国商人,曾三次当选伦敦市长,也是著名民间故事《迪克.惠廷顿和他的猫》的主人公,故事讲述的就是其奋斗历程。
[2]Savage Club:1857年于伦敦建立的绅士俱乐部,对成员要求极为严格,目前只有315名成员,许多名流都曾为其成员。
[3]Vagabond Dinners:指人们不去饭店而在家或者其它地方做菜用餐的聚会。
[4]此文指1817年2月9日发表在The Examiner上的”Death of John Cavanagh”。
[5]Porthos,Aramis二者均为《三个火枪手》中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