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不懂的书法作品,能叫艺术吗?
🔥书艺咀华●咀嚼书法艺术之英华!
今天聊一个看似老生常谈的问题:一件书法作品,如果看不懂,那能叫艺术吗?这个问题,还可以换一种“高大上”的说法,就是:书法艺术能脱离阅读性吗?
前两天偶然看到一篇评论文章,讨论为什么今天普通大众喜欢“二田”的程式化楷书?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因为今天的人仍未脱离书法的阅读性,所以必须是能够读得懂的才认为好,读不懂的便斥为“丑书”。是这样吗?书艺君不认同这种观点。大众喜欢“二田”,说白了,就是书法艺术素养与审美问题;而看不懂草书、籀篆,归根结底,也是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好避讳的。
邵岩“射墨”表演.gif
我们始终认为,书法以汉字为载体,书法艺术不能够、也不可能脱离阅读性而存在。人们为什么反对邵岩的“射墨”?因为那不是写字,射出来的墨没有成为汉字的形态,也就不可能具备阅读性。包括张强的“瞎写”,也是这个道理。
但是,“射墨”“瞎写”的看不懂,与传统的狂草、籀篆的看不懂,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日常中,经常看到一些行外人对传统的草书作品提出批评,原因就是“看不懂”,认为是书法家在胡写乱画,甚至干脆统称之为“丑书”。草书有草法,篆书有篆法,都是有规范可循的,只要一个人学习、了解草法、篆法知识,就不难看懂那些作品,而一个人之所以看不懂,只能说是你书法艺术素养太低。我们应该勇于承认这一点。如果你愿意读读许慎的《说文解字》,翻翻怀素的《小草千文》或于右任的《标准草书》,就会明白这一点。关键是,在浮躁的社风背景下,别说行外人,即使是书法爱好者、研习者,有几个人愿意下这些功夫?
于右任标草
好了,我们回到文首,很多人之所以喜欢“二田”的程式化楷书,其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楷书具有阅读性,也不是因为人们仍未脱离对书法阅读性的依赖。难道能容易读懂的字,就是好字?显然不是。“二田”的流行,有诸多的社会因素,包括计算机普及、印刷体的大面积覆盖等对人们的审美造成巨大影响,还有教育的导向、书法教育长期缺席、人们的书法艺术素养普遍薄弱,等等。随着这些社会因素的变化,这种状况势必会得到改变,其实这些年“二田”的热度已明显不如从前了。
总之,读不懂的书法作品,不一定就不是艺术,关键要看,这里的“读不懂”,究竟是因为受众素质不足而读不懂,还是那些作品根本就不合规范、毫无章法压根读不懂。
于右任先生标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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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在一些评论中,连传统的草书也因“看不懂”而被归入“丑书”范围了,实在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