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24篇:什么是小说教学的本体性问题?
2020年第124篇:什么是小说教学的本体性问题?
中山市教研室/郭跃辉
《高中语文教与学》2020年第9期转载了曹明海教授发表在《语文教学通讯》2020年第3期的一篇论文《形象构成与叙述视角的“守本”解读——例析小说教学的本体性问题》。读后收获颇多,但反思的成分也不少。
首先,作者提出的“守本”解读,是相对于“不守本”提出来的。所谓“不守本”,指的是小说教学离开小说本体,采用非本体性教学。例如品味语词、解析句式、体会语气、分析结构等与课文表达方式直接相关的解读方式;通过时代背景、写作意图或某种教学资源进行的文本解读;完全外在于课文本身的解读方式,如整体感知、自我体悟、反复阅读、概括提炼等。应该说,作者指出的小说教学的乱象是客观存在的。但作者用“本体性问题”这样的哲学术语来概括教学问题,是否真的有必要呢?我的观点是,这可能会导致简单问题复杂化。作者的本意十分明显,那就是要关注小说本身的文体特征,依据小说的文体特征进行解读和教学,而一旦涉及“小说本体”或“小说教学本体”,就会给一线教师的阅读理解带来人为障碍,我是不支持这种表述的。作为高校教授和专家学者,在写作教育论文时,要用一线教师能够听得懂的语言进行表述,不要故弄玄虚。
其次,即使承认小说或小说教学存在“本体性问题”,我觉得作者的观点也值得商榷。作者提出,小说本体的形象构成和叙述视角是其独具的特色。也就是说,小说的本体问题应该是形象塑造和叙述视角的使用。这种结论就过于武断了。假如说本体是“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的本质特征”,那么形象塑造和叙述视角的使用就是小说之所以成为小说的特征吗?叙事类散文、人物通讯与人物传记,都会塑造人物,叙事性散文、纪实作品、人物传记也会采用特殊的叙述视角,这两者自然也不是小说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独特特征。
不过作者对于人物形象的解说还是颇为深刻的。他认为小说教学中的人物主要有“性格化”和“心理型”两种基本类型。前者是以性格形态为主体特征,它的构成是把动作、行为、情节作为性格外延的手段和载体,在生活事件和矛盾冲突中展现人物个性,这种人物主要存在于实主义小说、历史小说中。这种人物,文艺理论称之为“典型”,是个性与共性的辩证统一。后者主要是作家主观情致的表现作为形象构成的重心,淡化人物的性格行为和情节过程,营构以情感、意念、心绪为主体特征的形象。这种形象主要存在于意识流小说中,当然其他小说中也会侧重于人物的心理刻画与描写。此外,作者还谈到了小说的形象体系,即小说中往往有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形成了何种结构,这也是小说解读值得关注的地方。这些理论对于小说教学中的人物形象分析也有指导性作用。教学和考试中,往往要求学生分析概括小说的人物形象,而学生的薄弱点在于不能用精准的语言概括人物的形象特征。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学生不能够全面认识理解“人物形象”概念有关。所谓人物形象,说白了就是“某人是一个怎样的人”,其中的“怎样”包括了人物的身份、品质、性格、心理等多种元素,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某件事反映出的人物的“性格”、某个描写透露出的人物的“心理”以及整个故事反映出来的人物的“品质”。曹明海教授的论文,对“性格”和“心理”进行了十分到位的阐述,这对于教师理解“人物形象”的概念是有积极作用的。
再次,作者对小说的叙述视角也进行了划分和阐述。他将叙述视角分为“观察性叙述视角”“参与性叙述视角”和“全知性叙述视角”三种。我认为这种划分是容易引起混乱的。首先,“视角”本身就带有“观察”“看”的意思,怎么会出现“观察性叙述视角”呢?难道参与性叙述和全知性叙述中,叙述者不“看”吗?其实,在西方叙事学中,“视角”与“聚焦”“感知”是较为相似的概念,叙述视角不仅包括了叙述者的“看”,也包括了叙述者的“感知”。其次,作者认为《荷花淀》采用的是“观察性叙述视角”,《林黛玉进贾府》采用的是“参与性叙述视角”,那就大错特错了。孙犁的《荷花淀》中的叙述者本质上还是全知性视角,只是在部分片断中有意地进行了加工,将目光聚焦到某个人物或某些人物上。《林黛玉进贾府》中的叙述者并不是林黛玉,叙述者也没有参与林黛玉进贾府的整个故事。作者却认为“‘黛玉’既是参与小说作品事件的人物,也是事件的叙述人”,这很明显是错误的。因为整个故事不是黛玉讲述的,如果是林黛玉是叙述者,那应该采用“我”的第一人称叙述。试比较《林黛玉进贾府》和鲁迅小说《孔乙己》就十分清楚了。《孔乙己》中的小伙计“我”既是叙述者,也是事件的参与者,这篇小说可以说是“参与性叙述视角”。实际上,真正的“全知性叙述者”是不存在的,至少在叙述的过程中,叙述者即使是“全知者”,但也不是“全述者”,因为叙述者对叙述的故事是有所取舍的。
叙述可以说是小说最突出的特点,但不是独属于小说的特点。结构主义叙事学的一大标志就在于确定了“叙述者”的独立地位,并将其与“作者”分开。有的叙述学家还讨论了“隐含作者”“隐含读者”等概念,并阐述了“作者”“隐含作者”和“叙述者”之间的关系。但在曹教授的论文中,“作者”和“叙述者”并未完全区分。例如他认为《荷花淀》的作者是“局外”观察的叙述者,完全是从“白洋淀月夜”的客观景物出发来叙述的。这就是将“作者”等同于“叙述者”,这在学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另外,我们经常说的“小说三要素”包括人物、情节、环境,其实并没有真正凸显小说之为小说的本质特征,至少没有确立“叙述者”及叙述行为的地位。叙述学知识进入到中学语文教学领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