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小微企业在激发市场活力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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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小微企业在激发市场活力中的作用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今年以来,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其中减税降费是主要政策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6亿元,其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新增减税149亿元,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和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新增减税287亿元,地方“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新增减税140亿元。

一般看来,小微企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吸纳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两大方面。事实也是,小微企业确实在这两方面充当了主力军角色,发挥了根本性作用。但是,小微企业的作用,绝非这两大方面。从更深层次分析,小微企业在激发市场活力、协调供需两端矛盾、繁荣市场等方面,作用同样不可轻视。

要知道,如果没有小微企业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活力就不可能得到充分释放,供需两端的矛盾就不可能得到协调。从供应端来看,虽然大中型企业占据了主体地位,特别是制造业,几乎被大中型企业所垄断。但是,谁又能否认,如果没有小微企业的配套和服务,没有小微企业扮演配角,大中型企业一样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无法生产出市场需要的产品。如汽车,就是由无数小微配套企业提供的零部件。只有发动机等少量部件,是由大中型企业生产的。

因此,小微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存亡,也直接关系到大中型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供给侧的供应质量与效率,与小微企业是有着直接关系的。如果小微企业的配套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优,那么,最终产品的质量、品质等就会同步提升。

从需求端来看,别看小微企业很不起眼,但是,却用数量和规模构成了完整的市场体系,将供给侧的产品源源不断地推向市场。更重要的,他们能够通过对市场的广泛联系和对用户需求的充分了解,能够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供给侧,以便于供给侧能够及时做出调整与优化,提供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与服务。也就是说,小微企业不仅扮演了将供给侧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迅速输送到市场的角色,还扮演着把需求端的要求和建议反馈给供给侧的角色。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对激活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小微企业激发市场活力的另一重要方面,就是推动创业、促进创新,特别是创新,小微企业有着大中型企业都难以相比的优势。也许,很多都会认为,创新主要是依靠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小微企业至多当个下手、做个配角。殊不知,创新的基础在小微企业,在于无数创业者和创新型小微企业。虽然他们的创新达不到大中型企业那样的“高大上”,不能直接让卫星上天、高铁上路、轮船下海。但是,他们能够创新出无数新技术、新产品,能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最前端、最先进的配套产品。因为,他们与市场的距离最近,对市场的了解最充分,其所设计出来的产品与技术,也更符合市场需求。反馈给大中型企业,就是能够生产出更具市场特色和消费需求的产品。所以,小微企业对推动创业创新、增强市场活力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小微企业在创业创新、协调供需矛盾、增强市场活力等方面的作用,毫无疑问,应当给予小微企业更多政策上的扶持和帮助,给予小微企业更好的市场服务环境和平等待遇。切不要以为给小微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就是在政策上给予小微企业特殊待遇。要知道,这些都是小微企业应得的优惠、应得的待遇。长期以来,小微企业一直被边缘化,一直游离在政策的外围地带,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因此,所给予的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融资、收费等方面,都只是回归本位,是正本清源,决不是给小微企业的恩赐。按照小微企业承担的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责任,以及在市场活力方面的作用,小微企业早就应当享受这些待遇。

所以,对如何发挥好小微企业在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作用,需要有更多的政策和措施,有更好的环境与条件。小微企业可以因为自身条件不足而消亡,但决不能因为市场环境不佳而消失。有了这个前提,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才会越来越好,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的作用才能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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