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再见,再也不见》

再见,再也不见

能错的都已错过,如果还能重演,是否会痛的更加熟练;该在的路已不在,若不辞而别,是否遗憾就能拖延……

在香港这个拥有七百万人的城市里,我遇见你的可能性可以是百分之百,也可以为零。而我生活在一个不及香港百分之一的小城市里,尽管我走遍大街小巷,看遍陌生人的吵吵闹闹,路过熙熙攘攘的集市,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你……

我戴着耳机偶尔穿过去学校的那条长长的小路,我还记得你会在篮球场上故意耍帅,操场上最高的单杠,你最喜欢坐在那里像我现在这样静静的听着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走过你来时的路,听过你喜欢的歌。我也猜不出来,我上一世究竟回眸了多少次,才可以和你并肩……

毕业季等于离别,我远远的看着你和你的同学嬉笑着道别,我也注意到你似乎红了的眼眶,心底有着强大的欲念想和你有一个别离的拥抱,可是到最后还是忍住了,我想这应该是我到目前为止最后悔的事了――没有认真的好好的跟你道别,以至于让我遗憾到现在。

不知道已经抱怨过多少次如果时光可以重来,我一定毫不犹豫的紧紧抱住你,传递我内心的思念,如果可以回到从前,我一定会努力变好,如果一切都可以,我不会让自己后悔。

喜欢一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把自己渐渐的变成了另一个他,我开始怀念他的小动作,他思考时捋一把小平头,害羞时会揉一下脸……

我是一个很慢热的人,慢热到让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在高考完后一个星期,我才发觉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然后开始无意识的大哭,而那些已经从离别情绪中出来的人总会不厚道的嘲笑我,可是,我是真的好舍不得你,空气中似乎有水滴,到处弥漫着湿气,让我像是溺在湖底,逃脱不开。

我常常把我和你的故事写成小说,可是每次都会不及而终,然后我又再一次满腔热血的修改再投递稿子,然后又失败……可能我的故事太平凡,也可能我的文笔终究难登大雅之堂,可我的脑洞依然愈演愈烈,我常常脑补自己以后可以当个小编剧,你是大明星,然后我们会重新有交际,可是,我们的结局总是悲观的,也许在我内心底,我还是不及你的万分之一。

从出生到现在,我们已经说过无数个再见,没有人可以预料到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也许我们的下一秒就是大结局,可是,我们的故事依然在我的脑海里,奔流不息。

再见,亲爱的你,再也不见。

作者简介

做个明媚的姑娘,不倾国不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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