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说我听:传承千年的组织特点之三
宗教的第三个条件是戒律。
宗教戒律与法律不同:法律用于规范人的外在行为,宗教戒律则是从起心动念处开始要求,比法律更为严格和深刻。人常会心随念转、念随境转,心很难安定下来,如果一个人谨守宗教戒律,则会轻松地满足法律的要求。《大学》中提到修身的关键在于“诚意”,这正是从起心动念之处着手修炼。
老和尚的境界显然较高,在他眼中没有美或丑、男人或女人的分别,任何人需要帮助,他都会伸出援手,体现了慈悲为怀的态度。小和尚则修行尚浅,因为他对年轻或年老仍有分别心。背谁过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中的意念。
宗教的戒律十分深刻,耶稣曾说:“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马太福音》,5:28)这显然非常严苛,我在路上看到漂亮的少女,只要心中有复杂的念头,即使什么都没做,也已经犯罪了,这句话对西方人的心理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弗洛伊德作为犹太人对西方的宗教非常熟悉,他曾说:“很多人因为有罪恶感而去犯罪。”乍一听会以为他说反了,人应该先犯罪才会有罪恶感,如果没犯罪又怎会有罪恶感产生呢?
罪恶感就是来自耶稣讲的那句话,很多男人看到女人会产生非分之想,虽然自己什么都没做,也相当于犯了罪,由此会产生罪恶感;既然做与不做同样有罪,人很有可能因此而真的犯罪。弗洛伊德的观察非常深刻,直接触碰到人内心最隐微的地方。
宗教修行要在起心动念处下手,这谈何容易?但正因为困难,才更需要修炼。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也说,思想指挥行动,说的不也是意念吗?
所以,我们都在修行修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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