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上市系列之20: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识别与认定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332期文章
往期同系列文章: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简要介绍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2:上市申请的监管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3:通行证制度(上)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4:通行证制度(下)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5:加拿大上市工作流程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6:关于加拿大上市流程的说明(上)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7:关于加拿大上市流程的说明(下)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8: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主板的上市要求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9: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上市要求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0:加拿大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1: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要求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2: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需提交哪些文件?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3: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需提交哪些文件?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4:上市公司的持续披露义务(上)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5:上市公司的持续披露义务(下)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6:招股说明书的提交和审查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7:如何选择上市过程中的专业服务机构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8:加拿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1)

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9:加拿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2)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和监管首先面临的是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认定和识别问题。具体哪些主体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哪些交易行为会被认定为关联交易?这些问题对关联交易的合规管理至关重要。只有准确判断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才能在上市公司交易过程中采取合理合法的交易架构和方式,推动交易的顺利、高效进行,并同时满足加拿大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交易的披露、审批等合规要求。
本期,我们将与读者分享加拿大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

一、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

在《加拿大上市系列之18:加拿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1)》一文中,我们简单提及过,关联方交易是指发行人和发行人的关联方达成的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进行的特殊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发行或认购证券、借入或借出资金以及免除债务或负债。那么,哪些主体会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加拿大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以下主体:
  1. 上市公司的控制人;
  2. 上市公司的控制人所在的主体或其控制人;
  3. 受上市公司控制的主体;
  4. 通过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指示控制的任一方式影响上市公司所有流通股10%以上表决权的主体;
  5. 通过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及指示控制的方式合计影响上市公司所有流通股10%以上表决权的主体;
  6. 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7. 根据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议、安排或谅解备忘等文件实质性地管理或指导上市公司事务或业务的主体,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但不包括依据加拿大破产法律法规管理上市公司事务的管理人;
  8. 合计拥有上市公司某类流通股达50%以上的主体;
  9. 前述上市公司关联方的附属实体。
从上述认定标准来看,加拿大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主要集中于通过持股、管理等方式对上市公司施加的影响,虽然涵盖的范围并不窄,但相较于中国内陆和中国香港的关联方认定来看,并未引申至关联个人的近亲属层次。

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认定

加拿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认定以关联方的认定为基础,主要包括与关联方开展的以下交易内容:
  1. 上市公司从关联方购买或收购有价资产;
  2. 上市公司作为共同行动方与关联方一起从第三方购买或收购资产,且上市公司所购资产占双方合计所购资产的比例,低于其支付的对价占双方合计支付对价的比例;(通俗讲,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一起花钱购买资产,但其花钱多,买到的标的物却少)
  3.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转让或处置资产;
  4. 上市公司作为共同行动方与关联方一起向第三方出售、转让或处置资产,且上市公司收到的对价占双方合计收到对价的比例,低于其出售、转让或处置的资产占双方合计交易资产的比例;(通俗讲,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一起出让资产,但其出让标的物多,收到的钱却少)
  5.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租赁资产;
  6. 上市公司通过合并、商业安排或其他方式,单独或与共同行动方一起并购关联方,或与关联方合并;
  7.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发行证券或认购关联方的证券;
  8. 上市公司的证券被关联方拥有或控制,且基于此,发行人修改或同意修改该类证券的相关条款;
  9. 上市公司直接承担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关联方的责任;
  10.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或借款给关联方,或与关联方签订其他信贷安排;
  11. 上市公司解除、取消或免除关联方所欠的债务或所负担的责任;
  12. 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尚欠款项或负担其他责任的协议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对关联方未偿信贷安排的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
  13. 上市公司为关联方的债务或责任提供担保或抵押物,或对担保条款进行重大修改,或变更抵押物。
与中国内陆和中国香港相比,加拿大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的表述虽然有所不同,但从实质上的涵盖范围来看则大同小异,主要集中在信贷、资产交易、证券交易和责任豁免等方面。
总体来看,加拿大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并不如中国内陆和中国香港那样明确和细化,需要在交易过程中进行综合判断,特别是需要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认定,正因如此,安大略省的证券委员会曾专门针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合规实践发布过关联交易审核人员审查报告。后面,我们将针对加拿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实践进一步分享相关内容。
文/叶秀旻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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