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9篇 辽代佛教寺院经济初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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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藏友的辽佛。
(续)
当时由辽圣宗、兴宗、道宗资助云居寺刻经的过程,沙门志才(涿州涿鹿山云居寺续柲藏石经塔记),也说:至大辽留公法师,奏闻圣宗皇帝,赐普度坛利钱,续而又造,次兴宗皇帝赐钱又造,相国杨公遵勖、梁公颖,奏闻道宗皇帝,赐钱造经四十七帙,通前上石,共计一百八十七帙。
可见辽代皇族对於佛教寺院的建立、石经的镌刻等,常施以土地、财物,给予最实际的资助,遂成为辽代佛教寺院经济的主要来源之一。
(二)贵族施舍土地、财物
由於辽代佛教广布於全国,信仰者众多,因此贵族富豪也经常施舍土地、财物,以协助建造寺院。例如王鸣凤(大都崇圣院碑记),说:郡公王希道、张仲钊、萧名远、杨从实等同发诚心,各舍己资,於大辽应历二年(九五二)戊辰岁三月内兴工,至应历八年(九五八)甲戌岁八月中秋,营理大殿三间。
又例如义州静安寺为曾任检校太师左千牛卫上将军知涿州军州事耶律昌允之妻萧氏出资所建 ,「凡巨细之费馀于二万缗,□□□之绩,就于十二载,工徒之役,算日酬庸,驱籍一毫不取,皆贤夫人鬻奁饰减衣御之为也。寺既成,必假众以居之,遂延僧四十人,有讲则复益,二□□□僧既居,必资食以给之,遂施地三千顷、粟一万石、钱二千贯、人五十户、牛五十头、马四十匹,以为供亿之本。咸雍六年(一0七0)冬,事达黈听,上(辽道宗)用嘉之,勅赐曰静安寺」。
另外,贵族富豪也常有出资印经之举,例如沙门志延〈阳台山清水院创造藏经记〉,说:今优婆塞南阳邓公从贵,善根生得,…咸雍四年(一0六八)三月四日,舍钱三十万,茸诸僧舍宅,…又五十万,及募同志助办,印大藏经,凡五百七十九帙。
图2 藏友的辽佛。
(三)二税户
佛教寺院与二税户的关系,可能源自於北魏时期。当北魏高宗时,有「昙曜(沙门统)奏…平齐民及诸民,有能岁输榖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至於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高宗并许之,於是僧祇户、粟及寺户徧於州镇矣」。此种办法至辽代在统治者的崇佛情况下,仍然被采行,因此元好问《中州集》〈李晏传〉,说:初,辽人掠中原人及得奚、渤海诸国生口,分赐贵近或有功者,大至一、二州,少亦数百,皆为奴婢,输租为官,且纳课给其主,谓之二税户。
另外根据《金史》〈食货志〉,说:(金)世宗大定二年(一一六二),诏免二税户为民。初,辽人佞佛尤甚,多以良民赐诸寺,分其税一半输官,一半输寺,故谓之二税户。辽亡,僧多匿其实,抑为贱,有援左证以告者,有司各执以闻,上素知其事,故特免之。同书〈李晏传〉,也说:锦州龙宫寺,辽主拨赐户民俾输税于寺,岁久皆以为奴,…辽以良民为二税户,此不适之甚。
以上前项史料与後两项的叙述,虽然关於二税户的身分互有不同,但是已足以说明辽代确实有二税户,其每年定期缴税,一半缴予官府,一半缴予寺浣,而且又负有劳役,因此也成为辽代寺院经济的来源之一。
(四)千人邑
所谓「千人邑」,是由某一地区的邑民,包括官吏、僧侣、百姓所组成,而「千人」只是取其整数,为一通称,并非每一邑都达一千人。他们平时对寺院有定期的布施,当寺院有兴建寺院、佛塔、刻佛经、办法事等活动时,又由这些邑民给予支持,允诺捐输财物,以期圆满完成。
此种办法在辽代以前,即因佛教在中国社会流传而行之已久,至辽代又因佛教在辽国盛行,以及佛教徒慷慨自愿捐输,很自然地形成「千人邑」。根据王正〈重修范阳白带山云居寺碑〉提到「千人邑」的结合,说:但以谦讽等同德经营,协力唱合,结一千人之社,合一千人之心,春不妨耕,秋不废获,立其信,导其教,无贫富後先,无贵贱老少,施有定例,纳有常期,贮於库司,补兹寺缺。
沙门智光〈重修云居寺碑记〉,也说:皇朝应历十四载,寺主苾刍谦讽,完茸一寺,结邑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