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史二十五(商祖甲十三年【公元前1187年】)
商祖甲十三年【公元前1187年】
西戎来宾。【今本竹书纪年】
命邠侯组绀。【今本竹书纪年】
商祖甲二十四年【公元前1176年】
重作汤刑。【今本竹书纪年】
帝甲淫乱,殷复衰。【史记.殷本纪】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礼记.王制】
商之衰也,其铭有之曰:“嗛嗛之德,不足就也,不可以矜,而祗取忧也。嗛嗛之食,不足狃也,不能为膏,而祗罹咎也。”【国语.晋语一】
商祖甲二十七年、商冯辛摄政元年【公元前1173年】
命王子嚣、王子良。【今本竹书纪年】
昔殷王祖甲,一产二子,曰嚣,曰良。以卯日生嚚,以巳日生良,则以嚚为兄,以良为弟。若以在上者为兄,嚚亦当为弟。【西京杂记】
约本年,祖甲以其子冯辛为小王,甲骨文作三祖辛。
庚寅,王即位,居殷。【今本竹书纪年】
冯辛先居殷。【古本竹书纪年】、【太平御览.83】
冯辛名先。【今本竹书纪年】
商祖甲三十二年、商冯辛摄政六年【公元前1168年】
三十二祀,王作《盘盂》诸书二十六篇,以自警戒。【皇王大纪.九】
君子福大而愈惧,爵隆而益恭。远察近览,俯仰有则,铭诸几杖,刻诸盘盂。【后汉书.崔骃传】
本年,小王冯辛摄政六年陟。
商祖甲三十三年【公元前1167年】
陟。【今本竹书纪年】
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尚书.周书无逸】
迨其末也,繁刑以携远,殷道复衰。【今本竹书纪年】
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帝甲乱之,七世而陨。【国语.周语下】
祖甲崩,子庚丁立,是为帝庚丁。
庚丁名嚣。【今本竹书纪年】
甲骨文作康丁或康祖丁。
约本年,周亶父娶大姜,后生太伯、仲雍、季历。
大姜者,王季之母,有台氏之女。大王娶以为妃。生大伯、仲雍、王季。贞顺率导,靡有过失。大王谋事迁徙,必与。大姜。君子谓大姜广于德教。【古列女传.母仪】
太姜者,太王之妃,有台氏之女也,贤而有色,生太伯、仲雍、季历,化导三子,皆成贤德,太王有事,必谘谋焉,《诗》曰:“爰及姜女,聿来胥宇。”此之谓也。【艺文类聚.15】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礼记.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