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它的宠爱更加深了几许
几乎每一个人,都有至少一件牛仔布的衣服吧。长裤、七分裤、短裤、连衣裙、短裙、长裙、背带裙、夹克、衬衫、马夹.....丹宁,就是牛仔布,有些像食材里又称马铃薯的土豆,朴素,多变,可塑性强,最终成就神奇功力。可堪打磨并愈加有神采的,除了丹宁,恐怕别无他物。
最初在热纳亚港水手身上,粗帆布开始了新的生命。而美国西部的土地上,真正的牛仔人又为这靛蓝的丹宁创造了怎样的神奇,最后在都市的繁华时尚中华丽流转,历百年而长胜不衰。摇滚歌手们又破坏它,让它流苏七长八短,破洞千疮百孔,演变成四十年后放荡不羁的街头时尚。
读高中时,我们有多么艳羡牛仔裤,那种微喇叭裤脚的正宗靛蓝,车缝线粗砺硬朗,每一个针脚都写着飒字!即使放在今天,这样一条古董牛仔裤价值也不知要翻价几何。所以,有些经典的古董衣真不可以随随便便淘汰。可惜那时我们都没能得到父母同意,从而可以拥有一条最时尚的牛仔裤。即使在学校里,穿牛仔喇叭裤也是不被允许的。牛仔服对我们而言,触手可及又远在天涯,所以,很多人一离开家上大学,拥有的第一件单品,铁定就是牛仔裤。
别怪我们如此迷恋它,它像罗大佑的《恋曲一九九零》一样,承载了我们太多挥之不去的记忆。它甚至,是我们初恋的缩影。穿上新买的牛仔裤,去他的宿舍看他。因为没有呼机手机便没有预约,可是那蹁蹁美少年,室友说他在实验室还没回来。培养基有限,不做完回不来,什么时候做完没一定。暗香浮动的黄昏,淡黄的蔷薇花开在细雨中,一个人默默走回自己的学校......走到今天,他的模样已全然模糊,唯那条显露两条修长美腿的牛仔裤,在记忆中完好如初,带着花香兀自妖娆。
犹记初登讲台时,在吉林市花去大半个月薪水买了一套水磨白牛仔夹克,修身到手腕处脚踝处都由拉链来完成。屏住呼吸才把自己塞将进去。我一走进教室,学生们就鼓掌欢呼,隔壁教室的前辈老师走过来,以为我的课堂发生了什么大事件。在此之前,我的青春并不在丹宁里燃烧,而是在套装里沉寂。穿老气横秋的黑色羊毛套装和白衬衫,为了装老成持重。
也许,没有牛仔参与的青春都不足以叫青春?以《致青春》命名的电影里,女主角郑微上大学时穿的都是牛仔裤。事实证明,我那套牛仔服因几近白色,不耐脏,又因布料厚,很难洗。热恋中的某人殷殷赶到家里,以帮我洗衣服的名义。多年以后,某人连一双袜子都需要经由我的手洗干净,可是我自投罗网,心甘情愿——大约知道青春不再的自己只有死心蹋地的份儿。
紧接着又置了件牛仔大衣,也是在吉林买的,有白色皮质镶边。在车站给一个同学看到,她喜欢得不行,前后左右地看。跟某人注册结婚那天,为了纪念,拍了张照片,穿的就是那件大衣。某人喜欢我穿牛仔一类的衣服,喜欢我穿球鞋。这可能加重了我青春期的嗜好,以粗砺来映衬自己的柔软,以朴素弥补自己的稚嫩。至于究竟有多少适合度,则完全不予考虑。后来他在哈尔滨给我买过一件威鹏的薄牛仔短袖衬衫,那是我穿过的最柔软的牛仔面料,即使在炎炎夏日也不感到闷热,就是穿上就不敢大喘气儿,因为相较衣服而言,我有点儿......胖。现在我终于瘦下来了,唉,那件衣服却不知去向了。
而怅望青春的怀旧,是不是也要由牛仔服来完成呢?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牛仔可以穿到几十岁。但流水的光阴里,不断的成长与老去,怎么能没有它的参与?这个春天,我给自己准备了好几款牛仔造型。尤其是看到一个设计师以六十九岁高龄演绎高挽裤脚的牛仔风情后,对它的宠爱更加深了几许。
我和学生们在牛仔的喜爱上特别一致。知音在某一方面来讲就是审美上的趣味相投吧,何况她们那么年轻,足令我骄傲自己不年轻的岁数却有年轻的眼光。我甚至觉得牛仔和年轻的朝气相配,也和苍老的皱纹相宜。牛仔布的肌理气质实在是可甜可咸。
借由它,完成对青春的一次缅怀,再无畏地踏向前路,因为牛仔赋予人勇敢坚韧。请相信吧,牛仔完好呈现了生活的质地,青春自有青春的模样,成熟也有成熟的风韵。若果我的脸上已然有沧桑,那正好可以由牛仔创造朴素里的奇迹。面对岁月大张着的狮子口,纵身而入也要以自己认为的完美的方式,你管我呢。
还胆敢,竟然,穿牛仔,就是不妥协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