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罚100个深蹲,患横纹肌溶解症!是什么让你甘受职场霸凌?
在职场,打工人就活该受欺负吗?
网络上有一个问题,问的是:“你觉得上班更苦还是上学更苦?”
底下的评论大多都倒向了上班更苦,有个评论这么说:“我读书的时候,还有明天。我上班之后,已经知道明天是什么样了。”
也有评论说:“上学的苦不在于身体上,而是精神上。然而,上班的苦,既有精神,也有身体。”
上班真的让许多职场人苦不堪言!
如果留在的是一家不规范的公司,或者管理者不职业化的公司,那这种苦就不是心理上的,而是身心共存的。
前不久,一位员工因连续两天未能完成公司安排的任务,被公司惩罚深蹲运动,次日患上横纹肌溶解症。为此,员工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企业的这种惩罚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员工健康权、身体权,应当承担70%的责任。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员工损失共计1.6万元。
为什么单位只需要承担70%的责任,而员工要承担30%的责任呢?因为在体罚中,员工为了保住工作,接受了这种安排。作为成年人,对运动的危险性也应有一定的认知,既然选择接受,就要承担责任。
没错,遭到惩罚,身体受了伤害,自己还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判决的结果让单位吸取了教训,也让更多员工也吸取了教训。
这就是许多打工人的尴尬处境,不管你接受还是不接受,受伤害的事一定都有你一部分。要么离职走人,要么接受领导安排。
然而,打工人遭受职场霸凌的事件还不少。有些领导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惩罚员工的行为是管理手段必备,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有一家摄影化妆公司,员工因为在上岗培训时迟到,被女领导处罚做200个深蹲。当晚员工就因双腿疼痛睡不着觉,第三天尿液颜色发生了变化。
经过医院检查才知道,这名员工患上了横纹肌溶解症,不仅肾脏出了问题,肝脏也被损伤。
女领导不仅惩罚了员工,还在员工接受惩罚时全程拍摄录像。录像中员工提出能否延缓至下午再履行剩余的惩罚,女领导不答应,员工只能硬着头皮做完了200个深蹲。
还有贵州的一家装饰公司,惩罚业绩不达标的员工措施是“生吃蚯蚓和泥鳅”,如果拒绝就要被罚500元,附带请全公司的人吃早餐。
在此之前,这家公司的处罚方式是也是深蹲外加吃生鸡蛋,发现惩罚效果不佳,管理者就加大了处罚力度,变成吃蚯蚓和泥鳅。
公司的经理对于处罚制度同样抱着“并无不妥”的态度,表明公司给出奖励的同时附带处罚制度,这是合理的,且员工也没有人不去做,或者提出不合理。
除了深蹲、吃蚯蚓、罚款以外,喝厕所水、跪地爬行、扇巴掌等,近几年这样的例子在不断地刷新我们的三观。你所能想到或者想不到的极端方式,都在发生。
是什么让职场霸凌出现?又是什么让企业管理者们的惩罚举措如此偏激、如此理所应当?这还要从以下4个方面来看。
第一,社会层面
据国家人社部发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就业人数为77253万人,到201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增至77,586万人。中国职场人士每周工作时长超过40小时的已达到76.3%,其中更是有28.8%的人超过了50个小时。
不断增加的就业人数带来就业压力,劳动市场供需不平衡,因此就会出现企业与人才之间相对不平等的现象。
虽然国家出台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长久以来的“个体强不过集体”的理念早已植入大众的脑海。就算在公司遇到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员工也不会想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个人的权利。
第二,公司层面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相对处于强势地位,再加上员工的妥协与屈服,让一些企业更加变本加厉起来。
且公司在劳动法中的违法成本其实并不高,就像在上文案例的判决结果一样,企业付出的代价仅1.6万元,很难起到警示作用。
第三,管理者层面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管理者的素质都能达到职业经理人的水平,在设计制度、执行制度时,以为用极端的处罚措施才能带来效果,或者希望通过这样的惩罚达到树立自身威信的目的。
在他们的背后,有默默支持的企业。所以,就算是出现问题,也还有企业撑着,有损失,也是由企业来负责承担。
这些管理者本身就是一种悲哀,自以为有些权力,就可以理所应当地欺压员工,却不曾想过自己也是从员工走来,这样的措施真的能够产生正向作用吗?还是只是满足了一己私欲而已?
第四,打工人层面
有多少打工人因为生活的压力而习惯了职场PUA或者体罚?为什么在面对职场霸凌的时候他们不敢拒绝?
因为生活不允许、房贷不允许、每月的生存压力不允许,再加上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害怕失去这份工作,所以只能默默地选择接受。
职场霸凌不应成为企业管理的借口,更不能变为管理者的管理手段。即便是受雇于企业,受管于领导,打工者也应受到公平的对待。
打工不等于低人一等,打工人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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