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股加入分拆上市大军 近百家上市公司启动分拆计划

原标题:明星股加入分拆上市大军 近百家上市公司启动分拆计划

摘要
【明星股加入分拆上市大军 近百家上市公司启动分拆计划】日前,包括大族激光、歌尔股份在内的A股多家明星上市公司对外发布分拆上市计划,加入分拆上市大军。数据显示,截至11月11日,年内已经有近百家上市公司启动分拆计划,10余家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获交易所受理。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目的主要为了寻求更高的估值,也有激励团队的作用。(中国证券报)

  日前,包括大族激光歌尔股份在内的A股多家明星上市公司对外发布分拆上市计划,加入分拆上市大军。数据显示,截至11月11日,年内已经有近百家上市公司启动分拆计划,10余家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获交易所受理。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目的主要为了寻求更高的估值,也有激励团队的作用。

  明星股加入

  值得注意的是,分拆出去的基本是上市公司前期孵化的优质资产,且分拆上市后,公司仍将维持相关拟上市子公司的控制权。分拆事项引发越来越多明星股的关注。

  歌尔股份11月10日晚间发布《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微电子业务,公司董事会决定筹划控股子公司歌尔微电子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经营层启动分拆歌尔微电子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目前,歌尔微电子分别由公司和姜龙、宋青林持股95.88%、2.06%和2.06%,公司为歌尔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姜滨和胡双美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为歌尔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歌尔微电子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歌尔微电子主要从事公司MEMS麦克风、MEMS传感器、微系统模组等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无线耳机、可穿戴产品、汽车电子等领域。根据国际调研机构Yole Développement的研究报告,2019年全球MEMS产业企业收入排名中歌尔微电子位列第9位,是唯一一家进入全球前十的中国企业。

  大族激光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族数控”)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拥有对大族数控的控股权。

  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拿出优质资产进行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和分拆公司都会形成利好。对上市公司而言,这是一种对优质资产的孵化模式。通过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将子公司资产做大,达到分拆上市标准。同时,将优质资产和业务独立分拆运营,达到聚焦主业的效果。

  估值有望提升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目的主要和寻求更高的估值有关,这在房地产行业表现得尤其突出。

  今年以来,不少大型房企旗下的物业管理公司纷纷递交IPO招股说明书,扎堆进行分拆上市。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物业公司分拆上市后,市盈率相比地产业务主体增加了数倍不止,估值整体提升是这类公司分拆上市的重要原因。此外,分拆上市会提升物业公司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促进物业公司业务独立,拿到更多非自主开发类的项目。

  除了寻求更高估值外,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指出,分拆也还有激励团队的作用,不只是为了估值。有的上市公司表面上估值虽然很高,但可能只是因为上市公司利润低的缘故。分拆上市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应该是,分拆后是否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发展以及提高母公司股东权益。

  但也有专家认为,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影响偏中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分拆上市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融资的手段,对于公司质地的变化影响不大。打个比喻,就是将一个蛋糕切分成两块,总体不会多出什么来。一般来说,计入母公司的分拆,初衷是两个业务兼有发展前景,可以独立运营。

  10余家分拆上市申请受理

  2019年12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简称《规定》)正式落地。受上述潜在利好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对分拆上市表现出极其浓厚的兴趣。自《规定》落地以来,上市公司发布分拆上市公告的数量持续增长。

  数据显示,截至11月11日,已有近百家上市公司启动分拆计划,40余家上市公司披露正式预案,10余家公司分拆上市申请已获得科创板、创业板受理。

  2019年底,证监会上市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通过分拆可以进一步专注于擅长的业务领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当上市公司分拆后,即形成了母子两家公司,其均需要编制独立的财务报表,进行独立的信披,因而公司运行更加透明。同时,分拆后的公司市场定位更加聚焦,避免了业务混同带来的估值难、估值不合理的问题。

  但需要指出的是,分拆上市并非一帆风顺,分拆对于公司股价等多个要素都有较高的要求。根据要求,进行分拆的上市公司须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等条件。

  有的上市公司在筹备计划中提示风险称,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公司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DF380)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