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德格尔哲学的纯粹理性批判和核心阐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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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如果没有在解决西方哲学的“思想系统”中去看西方哲学,就必然会陷入其哲学家独断的前提所建构的哲学观。

所以,在发布部分文章之后,我们就决定先将能解决既往哲学各种问题的《物演通论》整体思想先发布,让读者有一个基于当代的哲学背景作为思想背景,以此前提来看既往西方的各个哲学家,才容易陷入其独断的大前提中。

而不在本体论和认识论这个底层逻辑运行的近代西方哲学,本已不打算再写下去,因为缺失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深层思绪,建立的一切的哲学学说都像是飘在天上的云朵,没有任何切实性的稳定可言,着实难以下咽,即便某种思绪在某种程度上有值得可取的地方,但也都是散乱的独断零星观念,根本不足以在大尺度上作为普遍性原理。

可,因为东方哲思还未彻底散发枝蔓,而身陷西方近现代哲学的人又急需打捞,而且海德格尔通过追究“存在”的规定性来探究存在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是有非常大的价值的,如此才有了下文。

而且,在正式批判海德格尔的哲学思想之前,我们必然是先将海德格尔哲学思想的核心进行简单阐述,让读者了然海德格尔学说的核心内容,成立的前提、在解决什么问题,最后再了解海德格尔哲学最大的缺陷和漏洞。

由此,我们才得以了然海德格尔哲学的意义何在。

海德格尔的生平

马丁·海德格尔

生于1889年的德国西南巴登邦弗莱堡附近的梅思基尔希,在17岁左右就触及到有关亚里士多德对存在的有关定义,后又受到克尔恺廓尔、陀思妥耶夫斯基、尼采的影响,特别是胡塞尔现象学的影响。而且在马堡,他研究亚里士多德,对现象学做出了一种新的解释,并成为他最著名的著作,海德格尔主要的著作有《存在与时间》、《思想的事情》等。

关于海德格尔的著作,其文字晦涩又难读,所以下文仅阐述海德格尔哲学的核心思想,让读者明白海德格尔的“哲学”究竟在表述什么?在解决什么问题?是通过什么方式去解决的?了解了这些基本问题,海德格尔的哲学即便如何的晦涩也便好读了。

海德格尔在解决什么问题以及海德格尔哲学的优势

海德格尔的哲学核心

始终围绕对“存在”的探寻来展开的,其本质仍旧是为了解决古典哲学“知”和“在”的问题,试图通过追究“此在”的“规定性”来谈及存在,而不再是以“认识论”、“本体论”意义的存在者本身作为起点。

因为海德格尔认为“人”的观念有误导作用,对人的定义就像对物的定义一般,即海德格尔继承胡塞尔现象学不再以认识论的方式来探讨自然和人,而是将人自身作为起点,试图以探讨无来由的人的“规定性”视角来解决这一重大问题,不再以自然物的属性或性质来定义人。

所以,海德格尔通过追究“此在”的“规定性”来触及存在的思绪并不是海德格尔纯粹原创的,而是从胡塞尔现象学思绪中抽离的,因为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就是在研究对象是受到什么的规定而显现自身,而不是直接的去研究对象是什么,即论证了我们所理解的世界现象只不过是它们对我们的意识的自我显现其自身的那个样子。

也正是基于这样思考“对象”的方式,让海德格尔有了一个新的思路来发展自己的哲学,于是海德格尔将胡塞尔现象学中的“规定性思绪”抽离出来,而其他有关先验自我、先验意识等则全部抛弃了。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海德格尔的思想分为两期,前期是以《存在与时间》中对“此在”的生存结构或规定性进行探讨,从而来探寻“存在”,其“存在”也就包括“此在”如何显现自身,“此在”的在世状态,此在的烦与畏、本真与非本真状态,以及此在的向死而在等多个方面规定性来触及“存在”,那么在海德格尔的前期哲学思绪中,“此在”就是世界的核心,世界因此在才能形成,甚至在海德格尔看来,世界是此在显现自身、此在存在的一个地方,因为有了“此在”世界才有了意义。

所以,尽管海德格尔的本意是通过“此在”来探究存在,进而来解决既往哲学中知和在的问题,但结果这条路却变成了世界都受到“此在”的制约,“此在”居然内涵了上帝的意味,他决定着万事万物,这种思绪只是使得人类觉得到自己不是技术、工具的奴隶,而是万事万物的主人,自己决定着万物的意义,也就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于是后期,海德格尔认为这条路不可行,因为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知和在”的问题,反而转移了航道,人更像是上帝一般的存在,这显然是有巨大的问题的。然后海德格尔不再从“此在”去追问存在,而是从真理、语言、艺术、技术等方向去探讨“存在”。

但无论是前期还是后期,海德格尔的整体都是在围绕通过探讨一系列此在的规定性来探讨存在,这是海德格尔整个学说体系都始终坚持的核心。

所以,尽管在海德格尔的后期思想中,此刻的“此在”也就不是世界的核心,而是世界的一部分,即成为“存在”的“看护者”。也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海德格尔的哲学学说发生转向后其实并未回归“存在”本身,而是更偏移了,只有回到自然物演的整体演化轴上,海德格尔的对存在规定思绪的探讨最终才能达成海德格尔的终极目的。

但是,这已经不是海德格尔的事情了。

所以,纵观整个海德格尔学说,我们可以了然海德格尔认为“从存在者中引申不出存在”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存在者始终都是主体逻辑范畴中的对象或精神中的对象,人类是不可能脱离精神去触及客体的,而海德格尔将对存在的指谓指向了“存在”的规定性,即存在者为何存在、如何存在、能否存在,以这个规定性来指谓“存在”,这个思绪方向是非常正确的!

也所以,海德格尔哲学思想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通过存在者如何存在、为何存在、能否存在的规定或限制,也可以理解为是通过探讨对存在者的“规定性”来触及存在者的“存在”,那么对这个规定性的指谓也就成了对“存在”的指谓,这是海德格尔学说最值得称赞的地方,尽管起点偏离了,但是思绪本身更为重要。

而当下的物演通论正是内含这一思绪再结合自然物演,以及求存、简约和预定和谐原理,最终才实现了整个哲学系统的真正完善。

海德格尔则是因为未将人本身放在自然演化的物演轴上,反而是将此在的人视为上帝一般,然后横向对立融合的方式来认知整个世界,这就使得海德格尔所谓无规定、无定义的人和人类的精神都是突显的、无来由的,那么其哲学学说最终也就是有各种漏洞的,甚至还发生了转向,而且转向也并未触及根本,因为海德格尔的哲学思想底层就是有太多疏漏的。

但是无论如何,海德格尔对“存在”追究的“新思绪”(探讨存在的规定性)以及使得人对自身“存在的意义”的把握,在那个时代对人是有积极的影响的,甚至可以说反客为主,这也就是海德格尔哲学思想可能流传至今的很大因素,因为太多人因为童年的不幸需要这样的思想来进行救赎,来让自己觉得活着有意义。

海德格尔的哲学核心内容,我们将在下文继续探讨。

参考文献:

《物演通论》王东岳著

《存在与时间》马丁·海德格尔著/陈嘉映 王庆节译

《存在与思》马丁·海德格尔著/颜东升编译

《存在的天命》马丁·海德格尔著/孙周兴编译

《西方哲学史上-从苏格拉底到萨特及其后》∙[美] 斯通普夫(S.E.Stumpf),[美] j.菲泽(J.Fieser)著/匡宏 ∙ 邓晓芒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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