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开展实地督查,并将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从督查情况看,各有关地区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发现,有的地方还存在整改措施不严不实、整改简单化形式化、整改进度缓慢、整改质量不高等问题。按照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不严不实,甚至虚报整改情况

福建省南安市对审计查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偷工减料问题,未按照要求重新施工进行整改。审计查出南安市东田片、康美片和向阳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设计图施工,建设单位通过擅自减小排水管道口径、增加排水管道间距等方式偷工减料。督查发现,南安市财政局对此问题仅采取减少支付工程款的方式进行整改,未要求对不符合设计规定的部分重新施工,问题整改不到位。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对审计查出的基金闲置、不合理计收管理费等问题,未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且未收回不合理收费。审计查出广州市、深圳市存在政府性投资基金闲置、基金公司未开展工作但计收管理费等问题。督查发现,广州市国资委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公司等单位在整改过程中,未制定基金监管的具体整改措施,未督促基金公司退回不合理计收的管理费。河南省新蔡县古吕街道办事处对审计查出的少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报送的整改情况不属实。审计查出河南省新蔡县古吕街道办事处少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334.84万元。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古吕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称已全部偿还账款。但督查发现,该单位还有129.24万元未偿还。

二、对审计查出的重点项目建设滞后问题整改不力,整改进度迟缓

黑龙江、福建、湖北等地部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问题整改迟缓。审计查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原计划2019年6月完工,截至2019年9月仍未建成。督查发现,截至今年10月,该工程超出建设期1年多仍未完工,涉及投资1919.39万元。2019年审计查出福建省厦门市杏林大桥—海沧大桥岸线整治工程、滨海湿地修复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工迟缓。督查发现,当地政府推进不力,截至督查时上述工程项目仍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预计2020年底才能开工,延迟开工超过36个月。按照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北省应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完成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2019年审计查出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项目仍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督查发现,湖北省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截至督查时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均未开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黑龙江、湖北、陕西、青海等地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整改进度滞后。2019年审计查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科研路农科院棚改项目中有84户5年无法回迁安置,截至督查时该项目仍未完成回迁安置。湖北省武汉市于2019年10月收到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亿元,用于发展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审计查出武汉市财政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9年12月为4个项目分配专项资金1.53亿元,剩余6.47亿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截至督查时仍有6.03亿元未分配使用,资金支出比例24.6%,项目整体进展缓慢。审计查出陕西省咸阳市苏家堡两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定安置住房交付时间为2017年12月,逾期34个月仍未建成,已额外支付2018年度超期过渡费725.76万元。督查发现,咸阳市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建设进程,仅按照施工方提供的最迟完工期限,简单将整改时限定为2022年6月底,问题整改不力。审计查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历年结余结转资金2327.06万元未有效使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资金930.93万元尚未使用。截至督查时海东市平安区仍有2274.52万元资金沉淀在财政部门,都兰县930.93万元资金仍未使用。

三、对审计查出的中央预算资金闲置问题整改简单化形式化,资金看似盘活实则滚续沉淀

北京市怀柔区将以往结余资金列入已安排预算的项目造成新的闲置。审计查出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怀柔区耕地地力补贴在区财政局闲置沉淀946.78万元。为完成整改任务,怀柔区在2020年已安排预算1161.99万元用于支付耕地地力补贴的情况下,仍将2019年闲置沉淀的946.78万元重复用于该项目,造成新的结余1086.57万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河南省西华县将有关资金由财政部门拨至职能部门或项目单位闲置。审计查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用于“国际商务服务中心”等3个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2.3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在项目单位结存超过1年。督查发现,截至2020年10月,上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仍未完成,专项债券资金尚有1.42亿元未支出,在松北区征收办账户上结存近2年,未能有效发挥资金效益。审计查出河南省西华县财政局2017年前共收到中央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5061.3万元,由于项目施工进度慢,截至2019年底上述资金一直闲置在西华县财政局。督查发现,西华县财政局采取将预算安排给县住建局的方式作为整改,截至督查时仍有1714.49万元闲置。湖南省长沙市将有关资金投入政府投资基金中闲置。审计查出湖南省长沙市有8500万元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闲置,截至督查时仍沉淀在长沙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处,超2年仍未支出。

此外,一些地方对审计查出的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问题整改不认真,屡改屡犯。2017年度审计查出福建省三明市492户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了住房保障政策,2019年度审计又查出三明市尤溪县、永安市等6个县市498户拥有自购房产的居民违规享受公租房或补贴。督查发现,当地有关部门对此问题整改不力,截至督查时仍有82户尚未清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20名承租人配偶名下有住房但仍获得了公租房,在被审计查出并清退后,又有承租人通过隐瞒信息再次申请到公租房。

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通报所列问题自查自纠。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前集中报国办督查室。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对敷衍了事、虚假应付、整改仍不到位的予以曝光追责。企业和群众如发现类似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可继续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向国办督查室反映。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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