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评丨中北大学学生坠楼事件的新闻报道不能这么写
我们的媒体在报道学生考场舞弊被抓后坠楼这类令人遗憾的悲剧事件时,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引用单方面的语言表述作为标题和内容概要,因为这会造成弱势角色的主观强化和单方情绪的渲染过度,在舆论中产生一个试图说服公众强行评价谁对谁错的偏离语境,进而造成无端的观点对峙和话题争论,甚至诱发极端。
这两天,山西中北大学软件学院18级学生因补考作弊被抓后想不开坠楼事件,引发了大量媒体和商网的援引转载和关注报道。这里面,有个别媒体为了增加新闻点击率、获取眼球关注度,引用且强化了时某家属“时某从宿舍到考场一切正常,情绪稳定”“考场被发现作弊后,有长达近20分钟的哭泣、无助和不安”“监考老师却并未对其进行教导和规劝”等类似单方表述,或作标题补充,或作新闻概述,无形之中给围观读者额外创设了一个容易产生“当事人跳楼是因监考老师未教导和规劝”等同情联想的阅读语境,造成了许多网民的情绪误判和情感错觉,促使整个社会舆论讨论的情绪权重不断上升,并对事实舆论产生了对冲和不良影响,而这些本不应该发生在需牢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的新闻媒体身上。
这种新闻加工刷屏产生的后果令人遗憾,以中北大学此次学生坠楼事件为例,在事件悲剧色彩、年轻生命消失等客观因素影响及媒体人为设置的这些误导语境带动下,已经有不少感性网民开始用“涉事监考老师应当负责”“学校必须及时问责处理”等类似声音表达同情观点,并与其他坚持“监考老师查处舞弊无错”“悲剧主要原因应是学生抗压能力不够”等观点的网民产生明显分歧,滋生许多无谓的争吵和对骂。
事实上,悲剧发生的最关键原因还是涉事学生的心理抗压能力过低,在铤而走险舞弊失败被抓时,产生了巨大的情感落差,而自身又没有足够的抗压能力,过不了心理的这道坎,这才导致了后续选择跳楼轻生的悲剧。
这一切,不应由坚守考场纪律的监考老师独自承担,这是评价后续讨论是否还处于正常、客观的直接标准。媒体对此要有清楚的事实基础和基本的判断预期,不应为了那么点新闻性就造出热点,而要把报道主旨方向放到强化公众对“舞弊坠楼固然是悲剧,但考场舞弊不能纵容”等认识上,再引出公众对当前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现状、如何提高心理抗压、如何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等上,引导公众在坚守原则底线、正视存在问题、讨论积极建议的理性轨道上建言献策,而绝不是用倒过来试图问责监考老师的方式来安抚自己对一个年轻生命消失后的消极心理。
社会共识需要共同维护,而新闻媒体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绝不能因为短期的新闻眼球“芝麻”,而丢了长期的社会公信力“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