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黄昏的第一盏灯,当我们
在室内憩息,心平气和,认定
那虚构之境便是那终极的善
于是,这次幽会变得无比浓郁
我们的涣散也凝聚成一个整体
剥脱了所有心灰意懒的冷僻
恒远的内心孤独
没有什么绝对的公允,总是有一拨人代替另一拨人,只要有人享受就行,自由便是可以选择自己是这一堆,还是那一堆,生活会残酷优美耗尽了大多数的自由。预告小城进入雨季徘徊时期,这是我欢喜的气候,除了冰冷的需要开着空调暖气,造成的皮肤干燥无所事事,别无其他缺憾。晚上用一小杯冷冻过的伏特加,稍稍加了点粘稠的橙汁,颜色荒诞的一饮而下,祝自己好梦吧,虽然不定是什么绝妙好辞,也只能如此了。
许多成年男性阅读小说的能力几乎丧失,也包括我,相反他们似乎向与之相反的动物属性靠拢,开始变得鸡毛蒜皮婆婆妈妈,实际上托卡尔丘克对此有个精准的名词,睾丸素自闭症,但是非常不确定的这可能是她对男人嗤之以鼻的文学描述,而未必是什么生理现象,所以相当一部分人会不以为然,而发呆发傻听听后摇,阅读些卡尔丘克莫名其妙的文字,或许才是真的傻。托妮·莫里森在《宠儿》中写了一个爱和自由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基本属于女人的口述,多少年前我在《吕蓓卡》那儿没有感到灵魂的纠结难消,这次在《宠儿》,由一个被宠爱黑人小女孩的灵魂归来,到底是小女孩阴魂不散,还是女人自己一直活在为了爱不断付出的魔障里?
关于爱的话题容易泛鸡汤化,索取和付出都显得那么做作,毛姆“以漫长的一生证明他偶像王尔德的一句话是对的: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无论如何,阅读《月亮与六便士》要独辟蹊径,那只不过一个浪子对另一个浪子人生的某种调侃,至于王尔德,相对于女人和他自己,他更爱男人。阅读《宠儿》有点草率,像是贸然闯入了主人反感的领域,起初以为翻译的问题,当磕磕巴巴结束,甚至吃了几顿饭反反复复躺在宽敞的大床以后,那种与变态压抑混淆不清的情绪,从黑暗之中重新剥离涅槃,可能女作者并不想表现的恐怖,使得小说蕴含的惊悚,过了许久才缓缓的释放到人间。
一个黑人小女孩在随着母亲逃避奴隶主的追踪过程中,被母亲以爱的名义割喉埋葬,女人实在不愿意女儿重蹈自己悲惨的命运,但是小女孩魂魄不散,一直缠绕在母亲身边,末了以肉身还魂抢了母亲的情人,无休无止对爱的攫取,逼疯了母亲。要么爱,要么不爱,其他都不算爱,即便我理解的浅薄,是因为黑人沉默不语宿命的时代疏影。莫里森泛滥的叙述,穿过细雨濛濛的天际,灰色是主调,宠儿的意味原来如此,文字轻飘飘的沾满了血腥,只有女性写作者若无其事地告诉阅读者这属于常态,宿命派发每个人痛苦的悠长,和给予短暂爱的瞬间,并不是一个同维点与线,我们的阅读和情绪也就此错位,根本不会有人会对魔幻邪恶的故事一个合理的解释。
昨天和今天之所以苍白不堪的原因,并非那些轻而易举流淌在嘴边的花言巧语,一个男人可能永远都理解不了一个母亲她要准备付出的诸多爱。我经常无端猜测别人的聪明和愚蠢,他们未必会类似我那么无趣无聊,欲望到底需要如何诠释和布施,小女孩宠儿来去自如,她在母亲肆意的爱之中获得永生。莫里森说过,这是一本建立在真实事件上的小说,是一个有关母爱的无法重复的故事。而其他什么能在小说这儿不断重复,以及阅读者那里不断缭绕,除了制度的悲剧,我还想着我们都会在某一天摆脱彼此之间的羁绊,和光同尘,只有一样东西别想指望它自动消弭,恒远的内心孤独。
一个文艺大叔的个人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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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除了设计、摄影、生活中的小确幸,我们什么都可以聊
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晋人王质入山打柴,观人下棋,局终发现手中斧柄已烂...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只恐烂柯人到,怕光阴、不与世间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