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这种情况可能重复交个税了?

第933问 

A自然人100%持有B有限公司的股权,至2020年底B公司净资产1500万,其中:实收资本1000万,未分配利润500万,2021年1月A将公司100%股权作价1500出售给自然人C,2021年6月C决定分红500万。请问500万会重复缴纳个税?

答:在本问中,涉及到两笔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1、自然人A转让持有的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即:(1500万-1000万)20%=100万元;

2、自然人C从公司分红500万,应按分红应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为:500万20%=100万元。

各位老板,看到这里是否觉得这500万利润多交税了呢?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政策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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