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交社保?不签合同?不发工资?别再被这些谣言忽悠了!
试用期,作为员工和公司之间的磨合期,劳动合同主体的双方应该是处在公平、合法且平等自愿的地位,奈何某些公司别有用心,打着“试用”的幌子行白嫖之事,专门欺负那些不太了解相关劳动法规的求职者。
通过调查,我们整理出试用期最常遇见的几大坑,各位看官如果遇到一定要当心。
1、 试用期可以不交社保?
二胖:老板,我这个月新入职,什么时候开始缴社保啊?
老板:亲,我们公司试用期都是没有社保的,等你转正之后才开始缴纳。
不可以。企业在试用期内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单位应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2、 试用期结束了才能签劳动合同?
二胖:老板,我这都来了快一个月了,咱们这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呀?
老板:别急,转正就签。
(那你有点赚哦)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你到单位开始打工的那天起,一个月内单位要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的话嘛↓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即满一个月的次日-满一年的前一日)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即满一年的当日)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 试用期内没工资/工资骨折价?
二胖:老板,我这个工资好像少了很多,才收到了一半。
老板:你不知道试用期工资会打折吗?
试用期会打折是真的,但是吐血价用工,你以为是老板带着小姨子跑路的江南皮革厂大甩卖呢?
试用期内没工资,或者工资极低都是谣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截止2021年8月30日,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汇总表
4、 试用期内辞职也需要提前30天提出通知?
二胖:老板,感谢您的悉心栽培,出于一些个人原因,现提出离职申请,望您批准。
老板:好说好说,但是招到替代人选还需要时间,按流程要1个月哈。
别信!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 试用期一律3个月?
二胖:我看咱们的合同签的是2年,那试用期要几个月?
老板:亲,试用期一般都是3个月哦。
亲,岗位不合适回乡包邮吗?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要视劳动合同期限而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试用期即将结束,老板还想再试用我3个月,可以吗?
二胖:老板,下周我的试用期就结束了,咱们这边什么时候提交转正申请呀?
老板:二胖啊,你来公司也3个月了,但是这个业绩嘛…..不过我挺看好你的,肯干也谦虚,这样吧,我再给你延长3个月试用期,好好干,争取干出成绩早日转正!
说好的三个月,结果“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仨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而且延长试用期得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才行,且时间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年限对应的最长试用期。如果已经按最长试用期期限约定了,还要再延长,则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