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释放:P2P暴雷潮中另一种自由的味道---非法集资罪案审查起诉期异地取保律师工作手记

张王宏: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金牙大状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并非不捕释放,并非不起诉,并非撤销案件,但人出来了。

这种自由,你造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今年P2P暴雷潮中的一个高频罪名。

因此罪,从3月下旬到10月中旬。H州市的M某某,三次被限制自由,或因公(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或因私(被非法集资的“投资人”非法拘禁)。

又三次重获自由,回到无拘无束的世界。

自己自首后,又经过取保走出了看守所。

这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闲话不扯,先来看看释放证明!

经常,有律师朋友打电话问:“看你这几年十几个成功取保的案子,我现在也有一个案,你帮我看看:给公安局写一个取保申请行不行?”

这时,我便会想起自己走上专业刑辩路之前长长短短的一幕幕,不禁莞尔:专业刑事律师怎样踩在节点上做该做的事,其实真的并非一两句话就能讲清楚。

更重要的是,面对不断出现的情况,该如何应对也是因案而异的。

最近H州市的这个案子,一波三折,其中经历,便是最好的证明。

一进警局:候门一入深似海

3月21日上午9时。

经过通宵工作,带着连夜赶出来的总字数达3万多字的材料,律师与M某某来到H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3万字的材料?

是的。包括:《自首书》、《M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律分析》、《M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证据目录》、《M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问话笔录》等。

开门见山说明来意后,递上法律文书。

由于案发地在H州市某区,接警人员请示后,通知区公安分局经侦前来接人。

10:30,目送M某某被两名警员带着,走进警局,律师赶往机场,踏上了当晚的返程班机。

其实,选择自首地是有讲究的,律师并非不知道案件发生在某区的地界,为什么还要选择在市公安局自首?

因为…说起来有点无奈:越高级别的公安机关,执法相对规范些。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弄不好,自首,会变成“被抓获归案”,白白丧失一个40%上下减轻处罚或免罚的机会。

离开警局陷危难:被非法拘禁如何6分钟破解?

人,暂时进去了,然而事情才刚开始。

22日早,9:30。律师手里的电话响起,接听后是一串略显紧张的问话:“你是不是张律师?是M某某的律师…”

原来,当天律师离开后,警方以无人报案将M某某释放。

第一次“进去”,就这么出来了。然而,待警察再联系时,M某某失踪了!

办案警察在电话里,叮嘱律师一旦知道当事人的下落,立即与其联系。

中午12时半刚过,办公间隙,查看手机时,律师发现手机上有一个陌生电话发来的一连串断断续续的“不好”、“我在某某超市对面某某酒店某房间,联系警官”、“快点”、“在卫生间”等字眼的短信。

火石电光的一刹那!

基于十多年基层侦察民警的经验,律师断定:这是千里之外,H州市当事人发来的求救信号!

立即,拨通办案警官的电话,告诉他这个信息。

电话那头,却犯了难:你还是找派出所吧,我们去到现场不方便,也没那么快。

一秒钟左右的时间,同样是基于多年警察的经验,律师认同了警官的观点,迅速拨通了当地的报警电话。

案情、位置、信息来源、初步判断…

再次拨通之前的电话时,得知:M某某已经被解救出来了,这时,时间刚刚过去6分钟!

第二次“出来”,律师解救,6分钟!

解救当事人于危局,事后才得知,M某某当时被人抢去了随身的银行卡及身份证件,再耽误下去便可能被转走钱款。

你看,假设没有丰富的侦查经验,身处此地,如何从容应对?

然而,真正的考验在后面。

回归自由:家属眼中“不可能的任务”

经历自首、释放、非法拘禁、解救、刑拘后,律师开始了漫长的为当事人申请取保过程。

原因很简单明了:当事人身体不适宜羁押。

这一战,耗时5个多月。

算起取保的申请,在刑事拘留后第31天,即“黄金37天”中案卷材料去到检察院的第一天,办案律师即来到侦监科检察官的办公室。

C姓检察官,年轻、干练,阅读法律文书后,对远道而来的律师表现出敬意,但谈到取保问题后直言不讳:“案值较大,涉及人员这么多,而且没有退赔受害人,这个案子是不可能取保的。”

律师的回应,直指案件关键:“M某某既然能自己投案自首,也没理由再自己跑掉。而且,她的身体状况,确实身体肌瘤存在癌变的可能,这种情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病历我们已经彩色复印了,希望您可以先不急着答复,待看完材料后请求完领导,再作决定,到时我会打电话了解的。”

然后,还是批捕了。

接下来,一程又一程,先后数数,竟跑了十二趟!

手边花花绿绿的登机牌,就攒了一大把。

为什么会见这么频繁?

经历两进两出,真正走进看守所后,才体会到自由的珍贵:活动空间受限、人际距离狭窄、夏天没有空调、冲凉没有热水…

出去,我要出去…

而且随着案件的深入,大量当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付款凭证、记账簿、银行流水、电子网银转账调取..当事人自己找是最方便的。

事实上,面对上图如山般的会计账簿,公安在短短几月的办案时间里,也没有更多时间寻找“无罪”证据。

这时候,只有自己,才是最清楚所有来龙去脉的。

每次会见结束,当事人都会扯着噪子:“你下星期什么时候再来看我?”

时间久了,当事人也对外面的人际关系开始怀疑:我的会计有没有帮你打印到那些账簿?K这次安排你在哪里住?L怎样现在这样说我?W的女儿、儿子托人找关系的事情如果揭发对我有什么好处..

但有一点,她是坚定的:我M某某是外地来H州市发展的,对当地人际关系我是不相信的,无论如何,我不相信通过关系能“捞”我出去。

也有几次,要强的当事人听到亲人的消息后,眼角一次次的湿润了…

术业专攻:取保的法律窍门在哪里?

肖文彬律师有言云:有效辩护主要依赖于律师的书面辩护。

此话有理。

既然当事人系主动归案,回头又为她申请取保候审?不是自相矛盾?

所以,今年8月底,听到律师说“很可能取保出来”,旁边她的朋友也瞪大了眼珠子,脱口而出:“这怎么可能!”

因为他知道,这个外地来的律师,在当地肯定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专业真正能那么“牛叉”?

但随即又笑逐言开:“那你弄吧,你真要是能弄的出来,我们和家人肯定感激你!”

事后证明,专业刑事律师专业解决各种不可能。

这种专业,确实是通过一份份法律文书表达:

《关于建议贵院对M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恳请贵院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M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为取保候审之申请书》、《M某某与C某间资金往来明细》、《关于M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一案的调取可以证明M某某不构成犯罪的证据申请书》、《关于对M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一案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申请书》、《M某某案人物关系图》、《M某某案资金流向及比例图》、《关于M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与法律文书一同递交的,还有经过律师团队辛苦工作后,整理和收集的初步证据。

另外,根据多次会见,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存在威胁、指名问供等情况。

这些情况汇总起来,形成一份份法律文书递交给检察官。

所有的工作,也都在加深检察官对案件存在重大问题的认识。

而这种认识,都有力促成了取保候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当然,所有工作,都是基于案件事实的,但是通过专业作为体现出来。

单就取保候审来讲,律师先后递交的申请就包括:《M某某涉嫌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取保申请书》、《恳请贵院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M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为取保候审之申请书》、《关于对M某某进行身体检查并办理取保候审之紧急申请书》…

步步惊心,也是步步紧逼。

而之所以一次次递交取保申请,而且依据不同,乃在于对案清了解的深入,乃在于当事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本案中,取保候审申请的依据,更在《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之外,延伸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及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规定等“法律的细节”:

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十四: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十五、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严重影响机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2.身体状况进行性恶化。

结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同时,对“社会危险性”的评判,需要援引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正如王思鲁律师所言:“完美的辩护是惊心动魂的过程和成功的结果的和谐统一;律师是以众多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开创未来,而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

凯歌:奏响在坚韧不拔的努力过后

11月中,H州市已然秋高气爽,广州也是少见的凉爽宜人。

律师的电话响起。

又是熟悉的H州市号码:接到通知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然而,倒退到国庆前,律师接到驻所检察官打来的回复电话:考虑到案件情况,检察官最近对嫌疑人再次进行了体检,经征求办案公安机关的意见,决定不予取保候审。

然而,倒退到9月中,律师与检察官当面沟通时,还是递上了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紧急申请书。

再次想起律师同学的问题:我有个案子想给公安递取保申请,你帮我看看该怎么弄?

还是只能笑笑。

张王宏律师撰写于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关键词】金融犯罪辩护律师;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金融犯罪案件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张王宏律师;私募、众筹、P2P暴雷潮辩护律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债权众筹;P2P平台;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犯罪辩护律师;互联网金融犯罪有效辩护;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

end

作者

张王宏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律师网)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广强律师事务所系由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领衔的、致力于全国性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有效辩护的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广强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庞大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并在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界率先将刑事辩护推向精准化、类罪化有效辩护,几十名各具特长的精准化刑事辩护律师分别致力诈骗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传销犯罪、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税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网络犯罪等类犯罪重大案件有效辩护。

广强律师事务所恭候您的光临,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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