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胜文则野349 回顾·黄花梨说III 210612林海微澜

(前语:《黄花梨说》始发于2009年中BBS论坛时代。这是转载到新浪博客上的版本。)【原创】林海微澜:黄花梨说(续二)(2009-06-14 17:15:59)标签: 黄花梨林海微澜人文情怀紫黄文化文化2009-06-10 19:55:54三、关于中国历史上的花梨(包括榈木、花榈、花黎以及花狸诸称谓)制作的研究,开山之作是在华德国学者西洋文学史教授古斯塔夫艾克先生 (Gustav Ecke,1896-1971 )于公元1944年出版的《中国花梨家具图考》(CHINESE DOMESTIC FURNITURE IN PHOTOGRAPHS AND MEASURED DRAWINGS)。艾克先生所研究的这些传统制作实物,后来学者已经证明:其中有一定数量的紫属花梨,主要就是如今所说的大果紫檀(产自缅甸与泰国等地的花梨木,中国部分地方按照习俗将其划归为草花梨),也有说涵盖了一定数量的安达曼紫檀(紫属花梨的一部分)。大致可以这样理解:至少到民国时期为止,花梨的概念还是相对而言比较宽松的一个根据木材外观所主观判断的混合体。在这个混合体当中,有如今天潢贵胄的黄花梨(香枝木类,包括海南产地与中南半岛产地),也有来自中南半岛如缅甸与泰国的普通花梨木(紫属花梨之大果紫檀以及安达曼紫檀等)。推而广之,或许历史上的中国,比如明朝,比如满清,所使用的大概也是不太分辨的一个相对主观感性与笼统的概念。这并不稀奇。从外观而言,紫属花梨与香枝木类在树干大料的纹理与纹路上的确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而且这种相似在制作大件家具的板材纹理纹路与棕眼模式上往往还有非常高的相互替换性,在缺乏自然科学概念的客观分类与理性梳理的明清时代,前人笼统地混为一谈,匠人笼统地混为一用,未尝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杭州胡雪岩故居中保存下来的清代“花梨厅”门扇实物,所用的材料就是紫属花梨的大果紫檀。在胡雪岩生活的满清晚期,这样的木料就被称呼为:花梨木。所以,大致可以这样说:在没有“黄花梨”这个称呼的从前的日子里,如今的紫属花梨,以及香枝木类,大概多半是不分彼此的混为一谈,混为一用。真正讲究的,或者说严谨与苛刻的,大概还是现在。公元二十一世纪。这是一种进步,伴随着科学的昌明与研究手段的不断完善从主观的心领神会,发展到客观的科学定义与实践。在缺乏相应的自然科学知识的明清年代,大概是没有办法太分明的。于是花梨与黄花梨混为一谈。这是在下用心揣摩与日积月累地仔细观摩了“目”所能及的各种实物以后所成型的浅见。其中最重要的“实物”,是如今供奉在上海博物馆的原本在王世襄先生与陈梦家先生府上的那几十件到代明式家具。这些已经走入殿堂的明式家具的身影,绝大部分在王世襄先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出版的《明式家具珍赏》中出现过。关于明式家具的文字历史记录,这是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没有明式家具,就没有黄花梨。没有黄花梨,就没有明式家具。这大概也是传统中华文化的一个特别之处。从万世师表的孔老夫子开始。相对而言,不太重视逻辑与理性的思辨分析,不太讲究严谨与界限分明的概念定义;相对而言,更注重主观而非客观的个人直接体验与内心之“反躬自省”,更追求个体而非整体的“心领神会”。花梨与“黄花梨”,从前大概是多半地不屑分辨。大概也无从分辨。因为在当时缺乏能够承揽这一瓷器活的金刚钻。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窃以为一刀切地把前人(明清,民国,以及明清以前的更早的历史时期)文献中所有“花梨”名下的家具与制作都一概理解为“就是黄花梨”的说法,多少有些失之武断。

(古斯塔夫艾克教授伉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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