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检出阳性!山西这里发布紧急通告!

10月31日8点
海关总署在官网上发布消息:
海关总署:
厄瓜多尔冷冻鲳鱼内包装
检出新.冠.阳.性

10月31日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山西省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建设工作方案(暂行)》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以下简称进口冻品)疫 情 防 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11月1日起,太原市设立“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以下简称冷冻品集中监管总仓)。凡在太原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冻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应进行集中统一核 酸 抽样检测和外包装消毒。进口冻品运输中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二、进入冷冻品集中监管总仓的进口冻品经营者(货主),须按要求如实填报货主、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冻品批次、车辆、司机、货物流向等信息。
三、进入冷冻品集中监管总仓的进口冻品,经外包装消杀和核 酸抽样检测合格,并取得《太原市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出库证明》、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仓。
四、从2020年11月1日起,太原市从事进口冻品储存、销售、加工和使用的经营单位,需查验《太原市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出库证明》、食品安全追溯码。对11月1日前购入的冻品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核 酸抽样检测和消杀,纳入可追溯管理。
五、为保障冷冻品集中监管总仓高效有序运行,入仓冻品可进行电话预约。
六、集中监管总仓进口冷冻品经核 酸抽样检测合格的,总仓将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车入仓、整车出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
七、进口冻品在集中监管总仓的核 酸抽样检测、外包装消杀、仓储(24小时内)的费用由政府承担。经查实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的,上述费用由货主承担。超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由货主承担。
八、进口冻品核.酸抽样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冻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九、从11月7日起,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冻品应进入集中监管总仓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太原市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出库证明》、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冻品、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
太原市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太原田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北营北路6号,电话预约方式:0351-- 2795111/2795222。
特此通告。
太原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来源:央视新闻、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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