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文选》正文前之注释简论

《文选》是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编纂的一部大型诗文总集,也是我国现存的编选最早的一部文学总集,共收录了周代至六朝七八百年间、一百三十位知名作者和少数佚名作者的作品七百余首,各种文体的主要代表作大致具备。这部基本上囊括当时文章精华的作品编纂以后,对于当时及后世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并且还形成了一门专学:“《文选》学”。

现代学术界关于“《文选》学”的研究,可谓炙手可热。其研究的内容涉及《文选》的方方面面,如《文选》的注释、校勘、评论、索引、版本、文献、编纂等。随着研究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文选》学”已经成为一门国际性学问了。但纵观上述的研究还主要集中在《文选》的编者、选录的标准和分类,《文选》的版本以及《文选》所选作家作品的研究方面。而对于李善注本的研究则关注不多,忽视这个问题显然是对于“《文选》学”的片面理解,认为“《文选》学”主要就是研究《文选》的。其实,真正的“《文选》学”主要应由“萧选”和“善注”这两个方面组成,忽视其中一个方面的所谓“《文选》学”研究都是不完全的。本文拟以李善在《文选》正文之前之注释作为鹄的,加以初步的探研,作出概论,以冀明了李善在注释时所独持的注释内容,注释体例以及注释方法。

我们从李善注释《文选》的位置来看,统而言之,可分为两个部分,即正文前之注释和正文之注释。这里先论说正文前之注释。

一、文体卷次之注

昭明太子萧统在《文选·序》中说:“远自周室,迄于圣代,都为三十卷。名曰《文选》云耳。”也就是《文选》原本共三十卷,李善在注释时,将原本三十卷的《文选》,析为六十卷;每卷之下统摄一种或几种文体;每种文体之下选录有若干篇。其中诗﹑赋两种文体又分若干子类。如《文选》第一卷至第一十九卷为赋体,在卷数之下,按赋甲、赋乙直至赋癸的次序编排篇目。

对于这样的按体分卷,分体之次第,李善仅在第一卷“赋甲”下有注云:“赋甲者,旧题甲乙,所以纪卷先后。今卷既改,故甲乙并出,存其首题,以明旧式。”这里李善注释的目的是“以明旧式”,使我们看到《文选》在李氏注释之前的编集纪卷之先后,分体次第之原貌。李善之注,洵属变乱旧式之举,故在首题保留旧有分卷之字样。当然,我们也可见李善注释态度之审慎。至于以下的体裁,如诗分甲、乙、丙、丁、戊、己、庚,共七部分;骚、七、表、序、史论、诔、哀、碑文各分上﹑下两部分;书分上、中、下三部分;记分一、二、三、四、五,共五部分,李氏均不再注释。

另外,这个“赋甲”之下的李善之注,似乎可以看作是李善对于萧统选文标准用意的真切体会与把握。古人通常论文之体都是诗居赋前,如三国曹魏曹丕《典论·论文》云:“诗赋欲丽”,西晋陆机《文赋》云“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等。而萧统选文却把赋放在诗的前面,并在《文选·序》云:“尝试论之曰:《诗序》云:'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至于今之作者,异乎古昔,古诗之体,今则全取赋名。荀宋表之于前,贾马继之于末。自兹以降,源流寔繁。”故此,李善“赋甲”之注虽有“以明旧式”之原貌,亦有突出赋体,“存其首题”之用意。

二、文体之注

文体之注释,不妨叫解体。《文选》选文七百余首,萧统将其所选之文,按体裁分成三十七类。按次分别为赋、诗、骚、七、诏、册、令、教、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檄、对问、设论、辞、序、颂、赞、符命、史论、史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碑文、墓志、行状、吊文、祭文。也有人认为“书”下应有“移”类,“檄”下应有“难”类,因此《文选》所收体裁实为三十九类的。

李善对于上述这三十七类文体进行注释的仅有五种,现迻录如下:

“册”:《说文》曰:“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象其礼,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也。”

“教”:蔡邕《独断》曰:“诸侯言曰教。”

“表”:表者,明也,标也,如物之标表。言标著事序,使之明白,以晓主上,得尽其忠曰表。三王已前谓之敷奏。故《尚书》云:“敷奏以言”是也。至秦幷天下,改为表。总有四品:一曰章,谢恩曰章;二曰表,陈事曰表;三曰奏,劾验政事曰奏;四曰驳,推覆平论有异事进之曰驳。六国及秦、汉兼谓之上书,行此五事。至汉、魏已来,都曰表。进之天子称表,进诸侯称上疏。魏已前,天子亦得上疏。

“连珠”:傅玄《叙连珠》曰:“所谓连珠者,兴于汉章之世,班固、贾逵、傅毅三子,受诏作之。其文体,辞丽而言约,不指说事情,必假喻以达其旨,而览者微悟,合于古诗讽兴之义。欲使历历如贯珠,易看而可悦,故谓之连珠。”

“墓志”:吴均《齐春秋》:“王俭曰:'石志不出礼典,起宋元嘉,颜延之为王琳石志。’”

其中对“册”、“教”、“墓志”三种文体注释极为简省,分别引许慎《说文》、蔡邕《独断》、吴均《齐春秋》中的话一笔代过,这不免失之过简,给人以遗珠之憾。而对于“表”、“连珠”这两种文体注释较为详细。如“连珠”之注,李注征引文献,简明扼要地指明“连珠”体兴起的时间,代表作家,产生的缘由,以及该文体的语言特征,表达方式,写作方法,写作要求,文体功用。这样使读者对于这种文体有个清晰简明地了解,然后在阅读这种文体的范文时就可不至于茫然而不知所措。

三、诗赋分类之注

《文选》对诗、赋这两类文体,又按题材作了详细的分类。诗、赋这两种文体分类之注,不妨叫解类。《文选·序》云:“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就指明了诗、赋两体又分若干子类。如赋体分为京都(上、中、下)、郊祀、耕藉、畋猎(上、中、下)、纪行(上、下)、游览、宫殿、江海、物色、鸟兽(上、下)、志(上、中、下)、哀伤、论文、音乐(上、下)、情这十五个小类,李善对它们进行注释的有郊祀、耕藉、畋猎、物色、鸟兽、音乐、情七类。上述“京都(中)”有注。据清胡克家《文选考异》卷一云:“非善注也。袁茶陵二本不冠注家名于首。恐并非五臣注。但后来窜入耳。”

李善对赋体分类之注,有以下七类,兹迻录如下:

郊祀:祭天曰郊。郊者,言神交接也。祭地曰祀,祀者,敬祭神明也。郊天正于南郊。郭外曰郊。

耕藉:臣瓒《汉书注》曰:“景帝诏曰:'朕亲耕。’本以躬亲为义。藉,谓蹈藉之也。”

畋猎:郑玄《礼记注》曰:“田者,所以供祭祀庖厨之用。”王制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马融曰:“取兽曰畋。”

物色:四时所观之物色,而为之赋。又云:有物有文曰色。风虽无正色,然亦有声。《诗注》云:“风行水上曰漪。”《易》曰:“风行水上,涣涣然卽有文章也。”

鸟兽:《尔雅》曰:“两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禽,即鸟也。

音乐:《乐记》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注曰:“方,犹文章也。”又曰:“声成文,谓之音。”

情:《易》曰:“利贞者,性情也。”性者,本质也;情者,外染也。色之别名,事于最末,故居于癸。

以上这些注释大体上倾向于训释其本义,使读者观其类,察其注,即知某一赋作之题材与内容。同时,亦可对于某类优秀之赋作了然于胸,深知昭明选文的独特标准。特别地,“音乐”之注,突破了读者对于一般音乐概念的理解范围,“情”之注,更是抓住了人性中的本质意义。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辞赋发展在内容和题材上的扩大。

诗体分为二十三个子类,即补亡、述德、劝励﹑献诗、公宴、祖饯﹑咏史、百一、游仙、招隐、反招隐、游览、

咏怀、哀伤、赠答、行旅、军戎、郊庙、乐府、挽歌﹑杂歌、杂诗、杂拟。其中侧重以用途为类者,如“祖饯”、“赠答”、“郊庙”等;侧重以诗体为类者,如“百一”、“乐府”等;更多的则侧重以题材为类,如“咏史”、“游仙”、“招隐”等。李善对这些子类进行注释的仅有劝励﹑祖饯﹑挽歌﹑乐府四类,且这些注释都较简略,或训释词义,如劝励:“劝者,进善之名。励者,勖己之称。”或考镜源流,如挽歌:“谯周《法训》曰:挽歌者,高帝召田横,至尸乡自杀,从者不敢哭,而不胜哀,故为此歌,以寄哀音焉。”或点明起源,如乐府:“《汉书》曰:'武帝定郊祀之礼,而立乐府。’”

四、旧注之注

李善《文选注》是集大成之作,南宋尤袤在《宋刻原序》云:“独李善淹贯该洽,号为精详”。但李善在注释时也有对前人优秀成果的承袭部分,这主要表现在对前人单篇旧有之注的因袭上,兹举例如次:

张衡《西京赋》存薛综之注,并在薛综名下注:善曰:“旧注是者,因而留之,并于篇首题其姓名。其有乖缪,臣乃具释,并称臣善以别之,他皆类此。”

扬雄《甘泉赋》存《汉书》旧注,并在扬子云名下注:“然旧有集注者,并篇内具列其姓名,亦称臣善以相别。他皆类此。”

潘岳《藉田赋》,在潘安仁名下注:“然《藉田》、《西征》咸有旧注,以其释文肤浅,引证疏略,故并不取焉。”

张衡《思玄赋》存“旧注”,李善在“旧注”下作注:善曰:“未详注者姓名。挚虞《流别》题云衡注。详其义训,甚多疎略,而注又称愚以为,疑非衡明矣。但行来既久,故不去。”

潘岳《射雉赋》用徐爰注,李善在潘安仁名下作注:善曰:“《射雉赋序》曰:'余徙家于琅邪,其俗实善射,聊以讲肄之余暇,而习媒翳之事,遂乐而赋之也。’”

检阅李善之注,因袭前人单篇旧注者尚有:张衡《东京赋》薛综注,《三都赋序》、《蜀都赋》、《吴都赋》、《魏都赋》刘渊林注,《子虚赋》《上林赋》郭璞注,《鲁灵光殿赋》张载注,《离骚经》《九歌四首》《九章》《卜居》《渔父》王逸注,宋玉《九辩》《招魂》王逸注,班固《典引》蔡邕注,阮籍《咏怀诗》颜延年沈约等注,陆机《演连珠》刘孝标注,卜子夏《毛诗序》郑氏笺。

上述篇章,李善在文前无注,在文中对于旧注或全采旧注,稍加删削;或删削旧注,兼下己意;或以己见为主,择善而从前人旧

五、文题之注

在文题之下作注,不妨称为解题。李善于篇题之下置解题文字,多据旧书记载,亦兼考证,是理解全篇之钥匙。其内容非常广泛,是构成《文选注》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简要分类概述如下:

(一)简介背景。如班固《两都赋二首》下注:“自光武至和帝都洛阳,两都父老有怨。班固恐帝去洛阳,故上此词以谏,和帝大悦也。”此注胡克家《文选考异》,许巽行《文选笔记》,高步瀛《文选李注义疏》等皆斥为后人妄加。黄侃《文选平点》甚至认为:“文题下注非李氏文,凡题下注皆有可疑。而《洛神赋》题下注尤繆。”但篇题之注多少对文章的理解不无裨益。

(二)对全文内容作精赅讲解或揭示主旨。如潘岳《西征赋》下注:“臧荣绪《晋书》曰:'岳为长安令作《西征赋》,述行历,论所经人物山水也。’”又张华《励志》下注:“《广雅》曰:'励,劝也。’此诗茂先自劝勤学。”

(三)对题目中的人物、地名、事类作详细说明。如陆机《皇太子宴玄圃宣猷堂有令赋诗》,引王隐《晋书》简介皇太子。殷仲文《南州桓公九井作》,引《水经注》、庾仲雍《江图》、何法盛《桓玄录》,分别解释“南州”、“九井”以及桓公在九井大兴土木之事。颜延年《秋胡诗》,李善详引《列女传》介绍秋胡子戏妻的故事。

(四)阐明写作之由。如束皙《补亡诗六首》,就阐明撰作该诗之由在于“补著旧文,以缀旧制”。

(五)对诗歌进行概括性评论。如应贞《晋武帝华林园集诗》,引孙盛《晋阳秋》曰:“散骑常侍应贞诗最美。”

(六)说明版本。如任昉《为禇咨议蓁让代兄袭封表》下注:“然此表与《集》详略不同,疑是稿本,辞多冗长。”

(七)考证诗体得名之来由。如应璩《百一诗》,张方贤认为应璩作《百一篇诗》,“以有百一篇,故曰百一。”李善根据李充《翰林论》、孙盛《晋阳秋》两书,认为“不得以一百一篇而称百一也。”而应据《百一诗序》所说为确当,即“时谓曹爽曰:公今闻周公巍巍之称,安知百虑有一失乎?百一之名,盖兴于此也。”

(八)释文题含义。如枚叔《七发八首》下注:七发者,说七事以起发太子也。犹楚词、七谏之流。又扬雄《剧秦美新》下注:李充《翰林论》曰:杨子论秦之剧,称新之美,此乃计其胜负,比其优劣之义。

(九)训释篇名。李善于《江赋》、《风赋》、《雪赋》、《月赋》下分别诠释“江”、“风”、“雪”、“月”的本义及引申义,使我们能够透过事物现象更好地探究、理解文章的寓意。但从李善注释的位置来看,也有失误之处,即注释不对应。如《秋兴赋》下无注释,却在潘岳名下注释道:刘熙《释名》曰:“秋,就也。言万物就成也。兴者,感秋而兴此赋。故因名之。”这就有点文不对题了,同样的失误还表现在张衡《归田赋》。因为我们综观《文选注》,对篇题个别词的注释均放置于题目之下,如潘岳《闲居赋》下训释“闲居”,《怀旧赋》下训释“怀旧”;王褒《洞箫赋》下训释“洞箫”;傅毅《舞赋》下训释“舞”;马融《长笛赋》下训释“笛”;嵇康《琴赋》下训释“琴”;潘岳《笙赋》下训释“笙”;成公绥《啸赋》下训释“啸”等就是明证。

(十)篇题下置校勘:(甲)有辨人名张冠李戴的。如曹植《赠丁仪》下注:“《集》云:'与都亭侯丁翼,今云仪,误也。’《魏略》曰:'丁仪,字正礼,太祖辟仪为掾。’”曹植《又赠丁仪王粲》下注:“《集》云:'答丁敬礼、王仲宣。翼字敬礼,今云仪,误也。’”

(乙)有辨人名、诗题并误的。陆机《为顾彦先赠妇二首》下注:“《集》云:'为全彦先作,今云顾彦先,误也。且此上篇赠妇,下篇答,而具云赠妇,又误也。’”陆机《赴洛二首》下注:“《集》云:'此篇赴太子洗马时作。下篇(按:指《赴洛道中作二首》)云东宫作,而此同云赴洛,误也。’”

(丙)有辨职官误用的。庾亮《让中书令表》下注:“诸晋书并云让中书监,此云令,恐误也。”(按:诸《晋书》指何法盛《晋书》、臧荣绪《晋书》、王隐《晋书》等)

(丁)有辨因不明用韵而分节错误的,刘琨《扶风歌》下注:“《集》云:'《扶风歌》九首,然以两韵为一首,今此合之,盖误。’”

六、作者之注

作者名下的注释,即作者简介。为做到知人论世,李善在作注时,对于始见作者,则为之作一小传。其内容大多为简述姓名、字号、爵里、官职、生平事迹等,这些内容的来源主要是一些史书。如果我们把这些作者的简介汇纂成册,足以成为一部简明的汉魏晋及南朝梁代以前的文学小史。概括起来李善注的作家小传有以下特点:

(一)充分把握了《文选》的文学选本的性质。在为这些作家作介绍时更能抓住并突出强调他们的文学才能,以及他们的少年早慧、天赋才华、勤奋用功、博览载籍等,正是因为他们具有这些优秀素质才写出了千载传诵的奇思妙想之文。这也充分地向我们展示了人才辈出,俊才云蒸的壮丽时代的画卷。兹举数例:

班固字孟坚,“年九岁,能属文,长遂博贯载籍。”(范蔚宗《后汉书》)

左思字太冲,“少博览文史”(臧荣绪《晋书》)

扬雄字子云,“雄少好学”(班孟坚《汉书》)

潘岳字安仁,“总角辩惠,攡藻清艳,乡邑称为奇童。”(臧荣绪《晋书》)

谢惠连,“幼而聪敏,年十岁能属文”(沈休文《宋书》)

贾谊,“年十八,属文称于郡中”(班孟坚《汉书》)

颜延之字延年,“文章之美,冠绝当时。”(沈休文《宋书》)

嵇康字叔夜,“幼有奇才,博览无所不见。”(臧荣绪《晋书》)

谢灵运,“博览群书,文章之美,江左莫逮。”(沈休文《宋书》)

任昉字彦升,“年四岁,诵古诗数十篇,十六举秀才第一。辞章之美,冠绝当时。”(刘昉《梁典》)

(二)以其家世、生平事迹为主,有时还能够和其文章的思想内容相互呼应。我们读这样的作者简介,则全篇的大意基本上了然于胸。如《陈情事表》对李密的简介,李善引《华阳国志》曰:“李密字令伯,父早亡,母何氏更适人。密见养于祖母,事祖母以孝闻,侍疾,日夜未尝解带。蜀平后,晋武帝征为太子洗马。诏书累下,郡县逼迫。密上书,武帝览其表曰:密不空有名者也。……。”这些介绍与《陈情事表》的内容吻合。虽然这种作者的生平经历与文章联系如此紧密的情况较为少见,但由此可见李善在对作家的简介是颇费匠心的,尽可能约取经史﹑旧籍,以帮助理解作品的思想内容。特别是在那思想活跃并孕育着无限创造力的魏晋南北朝时代,文人们反映现实,抒发个人思想感情与怀抱的文章,笔法千变万化,摇曳多姿,这往往造成理解上的障碍。因此,我们通过作者的简介,可以找到一把理解作品思想内容的钥匙。

(三)作者名下之注释也有校勘之例,主要辨作者排序失次的。如:《公宴诗》曹植下注:“赠答杂诗,子建在仲宣之后,而此在前,疑误。”《招隐诗二首》左思下注:“杂诗左居陆后,而此在前,误也。”《七哀诗》曹植下注:“赠答,子建在仲宣之后,而此在前,误也。”《河阳县作二首》潘岳下注:“哀伤、赠答皆潘居陆后,而此在前,疑误也。”《杂诗》何劭下注:“赠答,何在陆前,而此居后,误也。”

对于这种混乱现象,我们只能说是由于《文选》成于众人之手的缘故而造成安排上的疏误。这里根据曹道衡的说法:“从现存的典籍看来,不但古代,即使至今为止尚无以生年为准来排列作家的总集和选本。”以及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现将刘桢(170?—217)、王粲(177—217)、曹植(192—232)、何劭(236—301)、潘岳(247—300)、左思(250?—305?)、陆机(261—303)等人生卒年列出,并列表排序以明李善注释之善否:

综上所述,《文选》收录周、秦、汉、魏、晋、宋、齐、梁八代之文,也是昭明太子基于“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的标准而选出的“文质彬彬”之文。李善学有根柢,注释引用旧籍旧注,“弋钓书部”,广征博引,在当时堪称体大思精之作,堪与颜师古《汉书注》相并肩。我们通过上述对于《文选》正文前之注释的简单勾勒,可见李善在注释时所具有的高超的注释思路,清晰的文学分类眼光,择善而从的学术视野以及对于汉魏六朝作家的娴熟把握。更主要的是展现了李善在注释过程中所呈献给后人的渊懿美茂的知识世界。(李翔翥)

参考书目:
[1]《文选》李善注,清胡克家刻本,中华书局,1977
[2]《文选》李善注,清胡克家刻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3]《文选旁证》,「清」梁章钜撰,1882年(光绪八年)刊本。
[4]《文选版本研究》傅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文选导读》屈守元著,巴蜀书社,1996
[6]《文选考异》「清」胡克家著,附于《文选》李善注胡克本,中华书局,1977
[7]《文选李注义疏》「民国」高步瀛著,曹道衡、沈玉成点校,中华书局,1985
[8]《文选平点》「民国」黄侃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9]《文选学》「民国」骆鸿凯著,中华书局,民国二十六年
[10]《文选学论集》赵福海主编,时代文艺出版社,1992
[11]《昭明文选笺证》「清」胡绍煐著,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影印,1990
[12]《昭明文选研究》傅刚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3]《昭明文选研究论文集》赵福海主编,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
[14]《中古文学系年》陆侃如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
[15]《中古文学史论》王瑶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16]《中国古文献学史简编》孙钦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17]《昭明文选研究》穆克宏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18]《中国历史文献学史述要》曾贻芬、崔文印,商务印书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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