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金壁:“中庸”是富于辨证精神的思想方法
中庸是孔子提出的道德观念与思想方法。
《中庸朱子或问》
《礼记·中庸》(据说是孔子的孙子子思所撰)记了孔子对它的思考:“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
原来是作为政治家、思想家的孔子,长期苦苦思索“道(儒家的政治理想、主张)之不行、道之不明”的原因后,得出结论:人群有智者、愚者或贤者、不肖者之分,智者、贤者做事往往过头,而愚者、不肖者往往做得不够:二者都不当,社会效果不好。
为此孔子提倡一种更合乎社会、自然及人类思维规律的道德观念与思想方法,不偏不倚的中常之道,既不“过”,又不“不及”,这就是“中庸”。
当然,《礼记·中庸》对“中庸”道德内涵与儒者修身、治国的道理多有阐述,我们这里仅就“中庸”的思想方法及实际应用方面略谈体会。
《论语·先进》记载,学生子贡问孔子:“颛孙师(子张)与卜商(子夏)哪个更好些(师与商也孰愈)?”孔子回答:“颛孙师过分,卜商不够格(师也过,商也不及)。” 子贡说:“这样说来,颛孙师好些吗(然则师愈与)?”孔子说:“过分与不够格一样(过犹不及),都不好。”
于右任书《中庸》句
这就是孔子以“中庸”的标准来评价人(包括品德、性格、行事风格)的实例。当然,这里颛孙师(子张)不见得是智者、贤者,卜商(子夏)也不见得是愚者、不肖者。很可能颛孙师(子张)思想性格更激进、偏执,而卜商(子夏)则趋于迂缓、保守而已。孔子均予以否定。
在君子如何看待朴质与文采关系的问题上,孔子的学生子贡说:“朴质胜过文采,人就显得粗野(质胜文则野);文采胜过朴质,人就显得虚浮(文胜质则史)。只有文采与朴质兼备而融合,才算君子(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这是应用“中庸”的标准来观察问题,进行个人修养(“文”与“质”两方面既不能“过”,也不能“不及”,要融洽得当——“文质彬彬”)。显然,“中庸”是一种更为全面、更富于辨证精神的思想方法。
李孝萱绘《二翁话中庸》
《孟子·离娄上》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原来,孟子这话主要是针对某些偏激的文人说的。
东汉赵岐解释说:“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这里是批评“高级的”不孝:中国的读书人有的死心眼,好走极端:说孝顺父母,他就一味讨好服从,父母明明不对,他也不劝谏而恭顺照办,结果使父母违背道义犯了错误;说不应贪财,而应清廉自律,他就无论如何也不去当官,家里贫困,他也“君子固穷”,弄得老人衣食无着;娶妻生子后,容易影响孝敬老人,他就索性不娶妻,以免分心——这样胡闹起来,岂不也于父母不利?
清道光己酉莫氏刊本《中庸集解》
这就是孔子在《礼记·中庸》所批评的“贤者过之”,于是孟子针对他们提出三条不孝之表现,以提防、纠正其过激偏向(至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那涉及中国人的传统迷信观念:祖先之神灵须享受后代儿孙的祭祀,无子绝后,则祖先绝祀,便成饿鬼)。
至于世俗人,《孟子·离娄下》又列其不孝的五种表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这是一般小人的不孝表现:懒惰、好赌、好酒、贪财,只顾妻子儿女,而不顾及孝养父母;纵欲享乐,耽于声色,给父母带来耻辱;好逞强斗殴,连累父母。
这是低级的不孝,即孔子在《礼记·中庸》所批评的“不肖者不及也”,孟子当然也进行了严厉批评——无疑这才是全面而辨证地看待孝,是孟子运用“中庸”思想方法的精彩范例。
胡汉民书《中庸》句
顺便言及,鲁迅先生《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一文,对流行于世的《二十四孝图》,特别批评了其中的《老莱娱亲》与《郭巨埋儿》两则(其他有迷信色彩的不论),前者是七十来岁的老头儿故作幼稚顽皮逗父母开心,后者是穷人郭巨为养老母而埋掉幼子——皆矫揉造作,违背事理人情,属于“过”,不但鲁迅批评,古代有识者对杀子养亲、割肉医母之类事也是予以否定的。
在如何推行儒家的社会理想、道德观念的问题上,孔子同样也创造性地贯彻了中庸的思想方法。
如孔子推行“仁”,主张“仁者爱人”,但他并非凭空地要求人们去爱别人,而是给“爱人”找到了一个牢固的立足点与出发点——爱己。人谁不爱己呢?谁愿意遭受痛苦呢?那好吧,你不愿意遭受痛苦,就请你别把痛苦施加到别人身上——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恕”。
你希望自己幸福,希望自己理想实现吗?那么,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你也让别人幸福,让别人的理想也实现吧——这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忠”。
旧高丽抄本《中庸章句》
有了从“爱己、利己”出发的“恕”、“忠”,“爱人”的“仁”也就不远了。
与此关联,儒家讲孝亲,即孝顺父母,这是容易做到的。由“孝”又衍生出“悌”与“友”,即爱兄长、爱弟妹。这也极其顺理成章:哪里有孝顺父母而不爱兄弟姐妹们的呢?既在家里尊老爱幼,“泛爱众”也就不难做到了。
孟子又表述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博爱,已经很高尚了。可高尚源于平凡,爱人始于爱己,这就是“中庸”,是儒家教育群众、实现社会理想的智慧。比起墨子的“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来,虽说殊途同归,然而似乎更易于为大众所接受。
《吕氏春秋·察微》记了两件有关孔门师生为善并讨论为善后是否接受报酬的事。
其一是,鲁国本来制订了法律:如果有人能出钱把为他国人做奴隶的鲁国人赎回来,就可以到鲁国国库去领取一笔补偿金。
明嘉靖刊本《中庸或问》
子贡赎回了在外国做奴隶的鲁国人,回国后却谦让起来,不去领国库的补偿金。孔子知道了,说:“赐(子贡的名)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没有人再去赎自己人了。领取补偿金,于自己品行无损,却硬是不拿,鲁国就不再有谁去赎人了。”
因为别人一见子贡不领取补偿金,觉得花钱赎回了自己同胞,去拿补偿金不够体面,也就不好意思拿了。可这样做于己既费力又吃亏,于是一般人就不再去赎人了。
《淮南子·齐俗》也记了此事,总结说“子贡谦让,反而妨止了人们行善(子贡让而止善)”。其二是,子路救了一个溺水的人,那人用一头牛来谢他,他收下了。孔子听了,赞许说:“这么一来,鲁国人就会见死而施救了。”
《淮南子·齐俗》也记了此事,总结为“子路接受谢礼,鼓励了更多的人施恩德(子路受而劝德)”。
明刻本《中庸》章句
孔子清醒地认识到,世上毕竟品德高尚者少,品德一般者多。如果一味提倡为善不求报答,那么为善的人能有多少呢?为善者又能坚持多久呢?让为善者得到适当的好处,才能鼓励众人向善、行善。这就是“中庸”的原则——不使贤者过分,而引导一般人向善。孔子是高明的。
今西方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法律:如果拾财物者将所拾财物交还本人,他将得到百分之几的报酬;如果所拾财物在半年或一年内无人认领,拾物者可归为己有。据说,施行这种政策,西方、日本拾金不昧现象非常普遍。这倒与孔老夫子当年的中庸主张暗合了!
而我们曾在一段时期内片面强调“无私奉献,做好事不求报”,用心是好的,但效果不甚理想,也是事实。只有从实际出发,顺乎人情,导之以义,诱之以利,久而久之,才能习而成俗。
孔子的“中庸”思想,似乎汲取了道家思想的精华。《老子》五章:“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中庸”与“守中”显然有共通之处。第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不就是强调要有个“度”,不能“不及”,又不能“过”吗?
清同治十年刻本《中庸衍义》
回顾历史,“贤者过之”的弊病,往往比“不肖者不及”为多,其危害也更甚、更烈。典型之例,如一系列“左倾”急性病,以为越“革命”越好,愈夸张愈佳:皆知不求进取、故步自封之为畏葸怯懦,而孰知罔顾事实、自我膨胀、不自量力之为虚伪狂妄浮躁也哉?
误国误民则同,而人之好恶则异——皆以“保守”为耻而以好大喜功为荣,是皆不解孔老夫子之所谓“过犹不及”也!
《论语·公冶长》载孔子的话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笔者按,这里指人)鲜能久矣!”至今思之,还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