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白银货币的形制与使用情况之四
随着白银货币化的加深和本位货币地位的进一步确立,清以后,银锭在中国社会各个地区、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使用。清代的银锭器形继续了明朝后期锭形地域化的倾向,愈演愈烈,成为中国历史上银锭器形最为繁多的时期,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33年“废两改元”的民国前期。此时期的锭形大致有:
一、五十两大锭类型,有大元宝、龟宝、大翅宝及方宝等;
二、十两、五两、三两、一两等小锭类型,有中、小元宝、砝码锭、椭圆锭、牌坊锭、圆槽锭、腰锭、银锞子等。
清代至民国银锭器型的繁杂多样,是银锭在广泛而普遍使用之后,由各地实际情况和使用习惯而定的,人们对银锭关注的重点还是成色。除表明身份(包涵地域、年份、银铺、银号、用途等)外,有的还直接标注成色,同时,也注重起翅效果及丝纹、镜面(刻意去丝纹)、蜂窝等与真假和成色相关的形态表现。另外,清代至民国银锭铭文已经基本全是戳记铭文,基本没有了从唐代到明代一直都存在的錾刻铭文。
总结起来,清代至民国初,流通的银锭有两大主要特点:
第一,种类繁多、形态各异。中国封建社会的白银货币,并不像铜钱那样,有官方规定的统一形制和重量,而是官府指定有资质的、或在民间有一定信誉的银炉进行铸造,因此,即使同一种类型的银锭,不同地方铸造也会存在成色和尺寸上的差异。银锭的成色(含纯银量)对白银货币的质量信用来说至关重要,而当时商人为了图利,不惜掺假行骗。至迟在明代,假银锭就已充斥市场,让人防不甚防,识别真假银锭或银锭的成色成为使用白银货币必备的常识。到了清代,对银锭成色的鉴别甚至成了一种专门的知识。清代宁寿堂所撰《银谱》[1],通过列举直隶,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江西,福建、广东、云南、京都、南京、济宁、淮安、镇江、徽州、九江、湖州、温州、台州以至周村(山东长山县南)、枫镇(苏州)等全国各地银锭,以及红毛(荷兰)、东洋(日本)、吕宋(菲律宾)等国外银元,从外观特征和颜色等方面讲解鉴定白银货币成色的知识,这也反映了白银货币种类之多、使用范围之广。
第二,各地银两互不通行。货币最大的便利是给人们以商品交换之通行需要,由于各地银两的重量和成色标准互不相同,因此,从外地流入的银锭,必须重新经过成色鉴定或当地银炉熔铸成本地通行的样式方得以行用,银锭的多样性同时也为其流通制造障碍。自明代中期以后,由于官方公开承认白银的国家法定货币地位,又没有颁布统一的铸造标准,于是各地争相铸造具有当地偏好的银锭,而各地银锭的成色与样式互不相同,那些各式各样的银锭很难想象可以在全国通用。
清末,随着外国银元流入中国,银锭这种称量货币在流通使用过程中的优势明显不如银元铸币,最终,在民国时期(1933年)随着废两改元法令的颁布,银锭正式退出流通领域。
[清]宁寿堂:《银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清史资料》(第三辑),中华书局,1982年07月第1版。
(本文选自周卫荣杨君黄维《中国古代银锭科学研究》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