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原上海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1932~1936年在北京大学文学院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北京民族解放先锋队、北京左翼作家联盟、北京新兴语文运动联盟、北京大学救国会。他以杰出的文艺才能团结广大学生,向学生们宣传革命思想,发动学生积极参加“一二·九”运动。1935年冬,在南京参加地下各界救国会,任训练部部长,发动青年学生进行爱国救亡运动,从此走上了职业革命的道路。1936年8月~1937年2月,在南京国立戏剧学校任总务主任。1937年3月,参加上海文化界救国会,任组织股长。当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3月,在皖南参加新四军。至1944年9月,先后任文化队指导员、新四军司令部秘书、新四军军法处科长、副处长、处长。在“皖南事变中”他临危不惧、英勇顽强,突破重围第一批到达陈毅所部。1941年,他写《皖南突围记》在“江淮文化”杂志上发表,1951年由上海新华书店出版。1943年10月,在延安“抢救”运动影响下,蒙受冤屈被关押10个月。1944年10月~1947年8月,任华中局敌区工作部、华中局联络部部长。1947年9月~1949年5月,任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华中工委情报部部长。1949年5月~1951年12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1952年1月至1954年12月任华东公安部副部长兼上海公安局副局长。1953年12月~1954年12月兼任上海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1955年起,因错误审查,蒙冤二十余年。在逆境中,他坚强不屈、刚直不阿,尽管受到莫大委屈,但他对共产主义事业、对党的信念坚定不移。在狱中他反复阅读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全集、斯大林全集等革命理论著作,关注着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前途与命运,表现了一个革命战士对革命事业的忠贞不渝。
1980年3月,经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复查,认为扬帆冤案中所有指控没有事实根据,应予否定。同年4月30日,中共上海市委为扬帆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和原行政级别。1983年4月,当选为市六届政协常委。1984年6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按副市级待遇。1985年12月离休。
1999年2月20日上午11时,扬帆因病医治无效,在华东医院逝世,终年8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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