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潜:美的本质
夜的钢琴曲5 文武贝 - 文武贝钢琴改编作品集(2015年全集)
《蒙娜丽莎》意大利画家 达·芬奇
《 美的本质 》
作者 / 朱光潜
美的本质问题不是孤立的。它不但牵涉到美学领域以内的一切问题,而且也要牵涉到每个时期的艺术创作实践以及一般文化思想,特别是哲学思想,这一切到最后都要牵涉到社会基础。
美学流派甚多,对美的本质的看法也言人人殊。但是在一团乱丝中还是可以理出一些线索来。把次要的看法抛开,单挑出主要的看法有五种:(1)古典主义:美在物体形式;(2)新柏拉图主义和理性主义:美在完善;(3)英国经验主义:美感即快感,美即愉快;(4)德国古典美学:美在理性内容表现于感性形式;(5)俄国现实主义:美是生活。这五种看法的出现大致顺着时代的次序,在发展中当然有些交叉或互相影响。现在分述如下:
《拿破仑跨越阿尔卑斯山》法国画家 雅克-路易·大卫
1.古典主义:美在物体形式
美在物体形式的看法在西方是一个出现最早的看法,也是在很长时期内占统治地位的看法,一般所举的理由是:美只关形象,而形象是由感官(特别是耳目)直接感受的,所以只有可凭感官感受的物体及其运动才说得上美。就艺术来说,古希腊人一般把美只局限于造型艺术,很少有人就诗和一般文学来谈美,因为用语文来描绘形象是间接的,不是能凭感官直接感受的,而是须通过理智的。由于这个缘故,古代人就想到美只在物体形式上,具体地说,只在整体与各部分的比例配合上,如平衡,对称,变化,整齐之类。古希腊人说“和谐”多于说“美”。和谐的概念是由毕达哥拉斯学派发展出来的。他们从自然科学观点去研究音乐,发见音乐在质的方面的差异是由声音在量(长短高低轻重)方面的比例的差异来决定的。如果只有一个单纯的声音在量上前后无变化,就不能有和谐;要有和谐,就须在量的差异上见出适当的比例。他们从此得到结论:“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的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这句话是希腊辩证思想的最早的文献,也是希腊美学思想的最早的文献。它也就是后来文艺理论家所常提到的“寓变化于整齐”或“在杂多中见整一”的原则。毕达哥拉斯学派还应用这个原则去研究建筑和雕刻等艺术,想借此寻出物体的最美的形式,“黄金分割”就是由他们发见的。
亚理斯多德基本上接受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看法。他的《诗学》主要是分析希腊史诗和悲剧,很少用“美”字来形容这些类型的文学作品,他要求于文学的首先是真;不过他谈到和谐感和节奏感是人爱好文艺的原因之一,并且把文艺作品须是有机整体的原则提到最高的地位。他在《诗学》第七章里明确地提到美:
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或是任何由各部分组成的整体,如果要显得美,就不仅要在各部分的安排上见出秩序,而且还要有一定的体积大小,因为美就在于体积大小和秩序。
威尔士亲王夫人 丹麦的亚历山德拉,未来的英国王后
体积大小合适,才可以作为由部分组成的整体来看,“秩序”就是部分与整体以及各部分彼此之间比例关系的和谐。从此可见,亚理斯多德也还是就物体形式来谈美的。到了罗马时代,西赛罗对他的美的定义作了一点补充:
物体各部分的一种妥当的安排,配合到一种悦目的颜色上去,就叫做美。
这个定义广泛流行于古代和中世纪,圣奥古斯丁和圣托玛斯都接受了它。到了文艺复兴时代,米琪尔·安杰罗,达·芬奇以及杜勒等艺术大师都穷毕生精力去探求所谓最美的形式。当时论比例的专著特别流行。十八世纪英国画家霍加兹所著的《美的分析》也完全是对物体形式的分析,他认为最美的线形是婉蜒形的曲线,因为它最符合“寓变化于整齐”的原则。同时代的英国经验派美学家博克在《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的论美部分也还没有把“美”这个概念应用到文学上,另辟一专章来论文学。他指出美的主要特征在于细小和柔弱,还是从形式上着眼。
在启蒙运动时代,德国出现了两部影响很大的书:文克尔曼的《古代造型艺术史》和莱辛的《拉奥孔》,文克尔曼认为希腊造型艺术所表现的最高的美的理想是“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单纯到像“没有味道的清水”,静穆到没有表情。这种最高的美的理想主要体现在形体的轮廓和线条上,所以他也辛苦钻研希腊艺术作品的线条,所得到的结论是:
一个物体的形式是由线条决定的,这些线条经常改变它们的中心,因此决不形成一个圆形的部分,在性质上总是椭圆形的。在这个椭圆的性质上,它们颇类似希腊花瓶的轮廓。
这就是说,美由曲线形成,但各部分曲线不宜围绕同一圆心,也不形成完整的弧线而是“椭圆的”曲线。这还是“寓变化于整齐”的原则。文克尔曼已认识到艺术美有理想或内容的一方面(如静穆,单纯,高贵,伟大),比较单讲求形式的似稍前进一步,但是他所要求的毕竟是抽象的理想表现于抽象的线条或形式,而且他反对表情,所以形式仍然是首要的。莱辛在确定诗画界限时,本来要驳斥文克尔曼的希腊艺术不表情的看法,而实际上仍和文克尔曼站在同一个形式主义的立场上。《拉奥孔》的结论是:只有绘画描绘各部分在空间里同时并存的物体的静态,才宜于表现美,诗则叙述在时间上先后承续的动作,不宜于描绘物体形状,所以也就不宜于表现美;如果诗要勉强写物体美,只有化静为动,化美为媚(动态美)或是只写美的效果而不写美本身。足见莱辛还是以为美在物体形式。
《拉奥孔和他的儿子们》(“the laocoon and his sons”),又名拉奥孔,大理石群雕,高约184厘米,阿格桑德罗斯等创作于约公元前一世纪,现收藏于罗马梵蒂冈美术馆。
德国古典美学的最大代表之一是康德。他的美学观点中也有一方面是继承这种形式主义的。他在《判断力批判》里所分析的美也只是由感官直接感觉到的美,也就是物体及其运动的形式美。他在美的分析部分根本没有接触到文学,甚至很少接触到艺术。从对物体的感官接受的直接性出发,他作出美不涉及利害计较,欲望和目的,也不涉及概念或抽象思考的结论。美只在形式,不涉及内容意义,一涉及内容意义,美就不是“纯粹的”而是“依存的”。他的《美的分析》可以说是形式主义美学的一套最完整的理论。他是后来德国“形式美学”派的开山祖,也是近代资产阶级中各色各样的形式主义(例如印象主义,超现实主义,结构主义等等)的最后理论根据。近代“实验美学”也是从这种形式主义观点出发的。
美学上的形式主义是怎样产生和发展的呢?在古代,这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的观点。人们最初在物体上看到美,只凭感官而不假思索,便以为美是物体的一种属性。这本是很自然的。希腊人在艺术上的最高成就主要在雕刻,而雕刻一般很少表现动态,在各种艺术中表情的或叙述的因素降到最低限度。希腊人从艺术欣赏和创作中于是形成一种看法,以为美只在“造型”上,而“造型”又主要靠线条的比例和形体轮廓的安排。所以希腊人所爱好的美主要是所谓“造型美”,也就是形式美。而这种形式最好是庄严静穆的,这里就有阶级根源,因为希腊奴隶主认为精神上最高的享受是像日神阿波罗那样,凭高俯视世界,无动于衷地静观世间一切事物的形象。这种理想正是文克尔曼所说的“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
美在物体形式的看法发源于希腊,与古典主义艺术理想有血肉的因缘,原因大致就在于此。这种看法之所以得到长远的流传,其原因大概有三种,一则希腊传统的习惯势力在西方文化各部门都很顽强,希腊人的文艺成就一直为后来人所景仰;二则美本来有形式这一方面的因素,而且形式因素是最易为人所直接感受到的;三则西方思想方法从希腊以后长久处于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辩证思想发展得很慢。应该指出,同是形式主义在不同的时代却有不同的具体内容。例如古代希腊人所理解的形式是与造型艺术和静穆理想密切联系的;中世纪新柏拉图派所理解的形式是与基督教神学中上帝赋形式于物质的概念密切联系的;至于近代形式主义的猖獗,则反映出资本主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分崩离析以及思想内容的贫乏和空虚。
《大卫》是1501—1504年间意大利雕塑家米开朗基罗·博那罗蒂创作的大理石雕塑,现收藏于意大利佛罗伦萨美术学院。
2.新柏拉图主义和理性主义:美即完善
“美即完善”说与“美在物体形式”说是既有关联而又有区别的:关联在于持“美即完善”说者大半同时持“美在物体形式”说,区别在于“持美即完善”说者还要替形式美找出一种名为“理性”的而其实是神学的基础。这一说的创始人是新柏拉图派。他们把柏拉图的理式说和基督教神学结合起来,认为每类事物各有一个“原型”,而这个原型是上帝在创造世间事物时所悬的一种“目的”。上帝创造每一类事物,都分配给它在全体宇宙中它所特有的一种功能,为着尽这种功能,它就需要一种相应的形体结构。例如动物在功能上不同于植物,而在动物之中牛又不同于马,因而在形体结构上各有不同的模样。一件事物如果符合它那类事物所特有的形体结构或模样而完整无缺,那就算达到它的“内在目的”,就叫做“完善”(新柏拉图派有时把它叫做“适宜”),也就叫做美。所以“美即完善”说的哲学基础是有神论和目的论。十七八世纪西方理性主义哲学家们大半在新柏拉图派的目的论的基础上发展这种美即完善说。他们的领袖是来布尼兹。他把世界比作一座钟,其中每一部机器或零件各有各的功能,各有各的形式,安排得妥贴,具有一种“预定的和谐”,所以是美的。作这种安排的当然是上帝。他的门徒伍尔夫和鲍姆嘉通相继发挥了他的这种美学观点。鲍姆嘉通在《美学》第一章里就说,“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本身就是美”。所谓“感性认识的完善”即凭感官认识到的完善,与“理性认识的完善”是对立的。一条科学定理也是完善的,但是这种完善要通过理智思考才能认识到,至于美的事物所显出的那种完善却只须通过感官就可直接认识到。
理性派所说的“完善”实际上是指同类事物的常态。例如人既是人,就有人这类事物所共有的常态,五官端正,四肢周全,这就是完善,也就是美;完善的反面是残缺不全或畸形,也就是丑。这一说主要仍从物体形式着眼,强调美的感性与直接性,所以理性派大半采取“寓变化于整齐”那条形式原则。但是它和“美在物体形式”说毕竟有所不同,认为美的形象虽是感性的,还是有它的理性基础。美的事物符合它按本质所规定的内在目的,在这一点上就有内容意义了,所以比单纯的形式主义似乎进了一步。
《雅典学院》是意大利画家拉斐尔·桑西于1510~1511年创作的一幅油画。该画以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所建的雅典学院为题,表彰人类对智慧和真理的追求。艺术家企图以回忆历史上黄金时代的形式, 寄托他对美好未来的向往。
但是理性派所理解的理性不是我们一般人所理解的理性,而是“天意安排”的合理性,所以它是先天的,先验的。人生来仿佛就有一些与经验无关的“理性观念”,如康德的“先验范畴”以及“德行”,“完善”,美丑善恶之类观念。根据这些先验的理性观念,人才可能有理性认识。判别美丑善恶的能力也是先天的。例如英国新柏拉图派美学家夏夫兹博里就把这种能力叫做“内在感官”或“内在眼睛”,认为“从行动,精神和性情中见出美和丑”(即善恶——引者)和“从形状,声音和颜色中见出美和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由内在感官掌管的。这样,他就把美与善以及丑与恶密切联系起来,认为它们都有“社会情感的基础”,他认识到美的形式后面有内容意义,美不只是一种自然属性,而且具有社会性,这是他的思想中的进步方面。不过他对美的社会性的认识还是很模糊的,他的主要论点还在于美符合天意安排的目的,目的论是与社会观点不相容的。
这种根据目的论的美在完善说在西方也有长久的历史。就连在科学上有很大成就的歌德也还相信这一说。在爱克曼的《歌德谈话录》(1827年4月18日)里他说,“我并不认为自然的一切表现都是美的。……但是使自然能完全显现出来的条件却不尽是好的”。他举橡树为例,如果土壤过于肥沃,长得太茂盛,经不起风吹雨打,橡树就显不出它所特有的那种坚实刚劲的美。爱克曼接着说,“事物达到了自然发展的顶峰,就显得美。”歌德补充了一句说,“要达到这种性格的完全发展,还需要一种事物的各部分肢体构造都符合它的自然定性,也就是说,符合它的目的。”这段话是“美在完善”说的最简明的说明。自然发展到顶峰,就是完善;这种完善见于各部分的安排,达到一件东西按照本质应该达到的目的。不过歌德是从自然科学观点而不是从理性派的目的论来看这问题的,他所理解的目的是自然发展所走的方向。他总是把美和“健全”或“完满”看作同义词。所以他赋予传统的唯心主义的“美即完善”说以一种新的倾向唯物主义的内容。
在美学上目的论还表现为“内外相应”说。毕达哥拉斯派和新柏拉图派都认为“小宇宙”(人)与“大宇宙”相对应,人心里本来有内在的和谐或美,碰到外在世界的和谐或美,“同声相应”,所以才爱好它,才产生美感。这种内外相应当然还是上帝的巧妙安排。康德在很大的程度上还保留许多理性主义派的糟粕。他排除了“美即完善”那种目的论,所以他说美不涉及目的;但是他接受了“内外相应”那种目的论,所以他又说美虽不涉尽目的而却见出目的性,美的事物形式恰好让人的认识功能(想象力和理解力)能自由地和谐地活动,所以才能产生美感。这里还是隐约见出“天意安排”,所以说美无目的而有目的性。
从以上两节可以看出:“美在物体形式”说在古希腊时代本是建立在朴素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而且反映希腊造型艺术的理想;到了后来,在新柏拉图派和理性派的手里,这一说就和根据目的论的“美即完善”说和“内外相应”说结合在一起,因而就带有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性质了。
《选举宴会》英国画家威廉·荷加斯 画布,油彩Oil On Canvas;纵100厘米,横127厘米;作于1754年;藏于英国伦敦约翰索内爵士博物馆 Sir John Soane’s Museum, London。
3.英国经验主义:美感即快感,美即愉快
英国经验主义无论在哲学方面还是在美学方面,在西方思想发展史中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它标志着近代自然科学的上升和经院派思辨哲学的下降。这种转变不但表现在批判理性派的先验的理性与理性观念,从而确定一切知识来自感官经验这个基本出发点上,而且也表现在把哲学和美学的对象从客观世界的性质与形式的分析,转到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这个基本方向上。它一方面导致主观唯心主义(例如巴克来和休谟),另一方面也导致机械唯物主义(例如傅克)。
英国经验派批判了美在比例平衡对称,美在完善和适宜那些根据目的论的形式主义的看法,因为这些看法都以先天理性为根据,而不是从感性经验出发。他们既然肯定感性经验是一切认识的最后根据,所以把美的研究重点从对象形式的分析转到对美感活动的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分析。他们一方面建立了“观念联想”律作为创造想象的根据,另一方面又着重地研究人的各种情欲和本能以及快感和痛感,想从此找到美感的生理和心理的基础。这是经验派美学的总的方向。就美的本质这个专题来说,经验派美学家的意见也不完全一致,这里姑以休谟和博克为代表。休谟首先驳斥了美是对象的一种属性的看法,指出几何学家幽克立特曾说明了圆的每一属性,始终没有提到圆的美,“美只是圆形在人心上所产生的效果。这人心的特殊构造使它可以感受这种情感(美感——引者)。如果你要在这圆上去找美,……你就是白费气力。”他明确地把美感和快感等同起来,把美和美感等同起来:
美是(对象)各部分之间的这样一种秩序和结构.由于人性的本来构造,由于习俗,或是由于偶然的心情。这种秩序和结构适宜于使心灵感到快乐和满足。这就是美的特征。美与丑(丑天然地产生不安的心情)的区别就在于此。所以快感与痛感不只是美与丑所必有的随从,而且也是美与丑的真正的本质。
美既然等于美感,而美感是一种主观方面的心理作用,美就当然只是主观的了。所以休谟说,“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里见出一种不同的美。”不过休谟并不否认美与“对象各部分之间的秩序和结构”有关,只是肯定对象的形式因素要适应人心的特殊构造,才能产生美感。这实际上还是“内外相应”说的一种变相,不过休谟反对理性派的有神论和目的论。
休谟进一步分析美感,认为美感基本上是一种同情感。例如人对物体平衡对称的喜爱就是同情感的表现。石柱要上细下粗,雕像要使人物保持平衡,才能引起美感,因为这样才能引起安全感。这里的美感只是对对象的安全表示同情。这就说明了过去人所常谈的形式美实际上毕竟有内容意义。休谟的同情说对近代美学思想发生过很大的影响(例如对立普斯的移情说),它有力地打击了形式主义。
博克是从经验主义走到机械唯物主义的。他主要从生理学观点出发来探讨美与崇高的根源。他认为人类有两种基本“情欲”或本能,一是自我保存的本能,一是种族保存的本能。自我保存受到威胁就引起恐惧,恐惧就是崇高感的主要内容。种族保存的本能表现于对异性的爱,爱就是美感的主要内容。现在只说美,博克对美下了这样的定义:
我所谓美,是指物体中能引起爱或类似爱的情欲的某一性质。我把这个定义只局限于事物的纯然感性的性质。
不过他同时指出,对美的爱和对异性爱毕竟有所不同,对异性的爱是一种欲念,是“迫使我们占有某些对象的那种心理力量”,对美的爱却不涉及欲念,只是“在观照任何一个事物时心里所感觉到的那种喜悦”。像休谟一样,博克也把美感和快感等同起来,而且也强调同情在审美中所起的作用。同情是一种“社会生活的情欲”,其中包括爱。不过他只把“社会生活”理解为社交生活,这只是一种本能的群居要求。艺术的作用在摹仿,而摹仿也只是一种变相的同情。摹仿的结果总抵不上被摹仿的蓝本,例如悲剧不管对悲惨事件摹仿得多么好,它所引起的同情远不如杀人的场面。因此,博克的结论很类似后来车尔尼雪夫斯基的:
悲剧愈接近真实,离虚构的观念愈远,它的力量也就愈大。但是不管它的力量如何大,它也决比不上它所表现的事物本身。
这个看法的优点在把美与真联系起来,缺点在于混淆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
博克不同于休谟,他一方面肯定美就是爱,另一方面又认为美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他找到美的主要客观属性是“小”以及与小相关的一些性质,例如柔滑,娇弱之类。这些客观属性之所以美,因为它们最能引起同情或爱。这种纯粹生物学的观点忽视美与社会生活以及与历史发展的联系,显然仍是片面的,机械的,简单化的。
《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夫人》,1864年,德国,弗朗兹·克萨韦尔·温特哈尔特,布面油画,117x90cm,法国巴黎奧塞美术馆藏
4.德国古典美学:美在理性内容表现于感性形式
在十七八世纪的西方哲学中,英国经验主义与大陆理性主义形成两个鲜明的对立阵营,因而美学上内容与形式,理性与感性以及主观与客观这一系列的对立面的矛盾也就日益尖锐化。坚持某一片面而反对另一片面的立场也就日渐显得站不住。因此,寻求达到这些对立面的辩证的统一就成为近代美学的主要课题,而在这方面工作做得最多的要推十八九世纪的德国古典美学。
德国古典美学的真正的开山祖是康德。他首先认识到鲍姆嘉通的理性主义的美学观点和博克的经验主义的美学观点的尖锐对立以及每一派的片面性,并且努力寻求达到统一的路径。他是由沃尔夫和鲍姆嘉通这一派教养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理性主义影响的束缚,但是同时又觉得休谟和博克的美学观点也不无可取之处。他从这两派都抛弃了一些,也都吸收了一些。他所抛弃的是鲍姆嘉通的“美即完善”说和博克的美感即快感说;他所吸收的是理性派的理性,先验范畴和“内外相应”的目的论和一部分形式主义的观点,以及经验派的美的生理和心理的基础,感觉的直接性以及美与崇高的对立。结果他所做到的只是拼合而不是统一。这就说明了他在《判断力批判》上卷中所表现的一个突出的矛盾。这书分两部分:《美的分析》与《崇高的分析》。在《美的分析》部分,他得到了一个形式主义的结论:美只在形式上,不涉及概念,目的和利害计较;这种形式美才是“纯粹美”,丝毫不涉及内容意义。因此,他很少谈到艺术,根本没有谈到文学。在《崇高的分析》部分,他才谈到有内容意义的“依存美”,才谈到文学和艺术。这时他却得到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崇高根本是无形式的,只凭数量或力量的无限大,在人心中先引起恐惧接着就引起崇敬,即人能不屈服于自然威力的人类尊严感。所以崇高感主要起于崇高对象所隐含的道德观念和理性内容。康德的这种对崇高的看法就改变了他对美的看法,从前是美在形式,现在却是“美是道德精神的象征”了。不但如此,从前他所抛弃的“概念”,“目的”,“完善”等观念,现在又跑回来了。他说从前那个形式主义的看法只适用于自然美,至于艺术美却是有内容意义的“依存美”:
对象如果是作为一件艺术作品而被宣称为美的,由于艺术总要假定一个目的作为它的成因,它究竟为什么的概念就势必首先定作它的基础;而且由于一件事物的杂多方面与它的内在本质的协调一致,就是那件事物的完善,所以在评判艺术美时,也就必然要考虑到那件事物的完善。
这番话是言之成理的,但是问题在于康德把“纯粹美”和“依存美”,“自然美”和“艺术美”都绝对对立起来,没有找出达到这两种美统一的通道,所以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都仍然是彼此割裂开来的。他的企图是失败的,但是这种失败却成为促进进一步研究的推动力。在这一点上他对美学的贡献仍是重要的。
这进一步的努力首先来自德国文艺批评。我们须回溯到时代略早的文克尔曼。上文已经提到他提出古希腊造型美的理想是“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这主要表现于“椭圆形的”即抽象的线条,所以他反对艺术里有激烈的表情。他的看法在当时引起了一场大争论。另一位研究古代艺术史的德国学者希尔特对文克尔曼提出异议说:
古代艺术的原则不在客观的美和表情的冲淡,而是只在个性方面有意义和显出特征的东西。
希尔特提出个性“特征”来代替文克尔曼的“理想”,这牵涉到艺术典型的问题,下文还要谈到,现在只说他把艺术的重点从抽象理想和抽象形式上转到个性特征即具体内容上,这就标志着近代美学对于美的本质问题的看法大转变的关键。
这场争论引起当时德国两大诗人歌德和席勒的关心。歌德主张文艺从生活出发,也强调个性特征,在这一点上他和希尔特是一致的;不过他也并没有完全排除文克尔曼的理想美。他对特征与形式美的关系是这样提的:
我们应从显出特征的东西开始,以便达到美。
古人(希腊人——引者)的最高原则是意蕴,而成功的艺术处理的最高成就是美。
这里“特征”和“意蕴”指的都是艺术内容,美则是内容经过艺术处理成为作品时的最高成就。这个看法一方面批判了文克尔曼的古代艺术的“静穆”排斥表情的形式主义的观点,另一方面也纠正了希尔特为强调特征而排斥“客观的美”(即对象形式的美)的片面性。这就已达到了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理性与感性的统一,对德国古典美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德国学院艺术派的古典主义绘画大师——弗朗兹·克萨韦尔·温特哈尔特,布面油画
席勒本是康德的信徒,但对康德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甚不满,认为自己“已找到了美的客观概念”。在《给克尔纳论美的信》(1793年2月28日)里,他提到“在一件艺术作品里,材料必须消融在形式里,……现实必须消融在形象显现里”,就已隐约见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在《审美教育书简》里他进一步发挥了这个思想。他认为人有两个相反的要求:一种要求是要使理性形式获得感性内容,使潜能变为现实,这叫做“感性冲动”,另一种要求是要使感性内容获得理性形式,使千变万化的现实现象见出秩序和规律,这就叫做“形式冲动”或“理性冲动”;把这两种对立的冲动统一于“游戏冲动”(其实就是艺术冲动,即使感性事物显出理性的自由活动),人才获得真正的自由,才具有人格的完整,也才达到美。他说:
感性冲动的对象就是最广义的生活,指全部物质存在以及凡是呈现于感官的东西。形式冲动的对象就是形象,包括事物的一切形式方面的性质以及它对人类各种思考功能的关系。游戏冲动的对象可以叫做活的形象,这个概念指现象的一切美的性质,总之,指最广义的美。
席勒在这里把生活看成艺术的内容,形象看成艺术的形式(这与过去人对形式的理解不同),美则在这两对立面的统一体,即活的形象上面。不管他的语言多么晦涩,他把艺术美看作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则是显而易见的。
黑格尔在《美学》里曾指出康德所理解的艺术美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只存在于人的主观概念里”,席勒却能“把这种统一体看作理念本身,认为它是认识的原则,也是存在的原则”。这就是说,席勒认识到这种统一体不只存在于主观的思维中也存在于客观的存在中;“通过审美教育,就可以把这种统一体实现于生活”。
从此可见,席勒是德国古典美学由康德的主观唯心主义转到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之间的一个重要桥梁。上文黑格尔所说的“把这种统一体看作理念本身”之中“理念”既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体,就已经不是抽象而是具体的了。“具体的理念”是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奠基石,黑格尔说席勒已认识到这种具体的理念,并且认为这是他的“大功劳”,这就是承认席勒是他自己的理念说的先驱。黑格尔自己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条美学基本原则也正是发挥席勒的关于“理性与感性的统一体”的理论而得来的。他把理念看作艺术的内容,把“感性显现”看作艺术的形式,这种对“形式”的新的理解也是从席勒那里得来的。所不同者席勒用词有时不统一,他有时把概念(一般)看作内容,有时又把生活(特殊现象)看作内容;有时把对形式的要求看作理性的,有时又把“活的形象”看作形式,足见他在思想上仍不免有些混淆。黑格尔的定义却比较明确:理性内容(理念)显现于感性形象(形式)。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黑格尔的“理念”。理念其实就是道理或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原则大法。它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我们都承认。我们所难承认的是这种抽象的理念先于具体感性世界而存在,这就是他的客观唯心主义所在。“理念”也近似柏拉图的“理式”,但有一个重要分别。柏拉图的“理式”是一切事物的原型或模子,是不依存于感性世界的,只有它才真实,感性世界不过是它的幻影。黑格尔的“理念”处在抽象状态时还只是片面的,不真实的,它要结合到感性事物,否定了自己的抽象的一般性,同时又在这感性事物里显现出自己,否定感性事物的抽象的特殊性而又回到有具体内容的一般,经过这种否定的否定,才达成一般与特殊的统一体,亦即所谓“具体的一般”或“具体的理念”,只有“具体的理念”才是真实的。在这种一般与特殊的统一体里,理性与感性是互相否定而又互相肯定,即互相依存的。
我们不妨举例来替黑格尔的理念作一种通俗的解释。例如“勇敢”这个理念。抽象的勇敢还只是一个概念而不是真实的勇敢,因为还没有体现于具体的行动。但是既有个别的具体的勇敢行动,就必有勇敢之所以为勇敢的道理。黑格尔认为这种道理(理念)于理是应该先就存在,尽管它在抽象状态还是不真实的。勇敢这个抽象理念如何转化成为具体的勇敢行动呢?黑格尔认为这首先要取决于当时“一般世界情况”(即历史背景),结合到具体“情境”和具体的“人物性格”,才能实现为勇敢的行动。抽象的勇敢还是所谓“普遍的力量”,还是一种“客观精神”,通过历史环境的影响,成为个人的生活理想,这种生活理想还须凝成“情致”(Pathos,也有译为“激情”的),成为个人性格的组成部分和他的行为的推动力,遇到具体情境,它才实现为勇敢的行动。这是就现实生活来说,如果应用到艺术,一件艺术作品如果要表现一个英雄人物的勇敢,就必须通过事件和动作,塑造出一个具体的形象来。勇敢就是这件作品的理性内容,人物形象就是这个理性内容的感性显现。这样达到理性内容与感性形式的统一,就算是艺术作品,也就算是美。
从此可见,黑格尔的定义是只适用于艺术美的。自然还只处在自在阶段,还不自觉,所以自然美只是低级美。使自然显得美的是生命,生命才能使杂多的部分成为有机整体。自然的顶峰是人,人才是自在自为(自觉)的,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认识的对象。这样自觉的人才能有理想或理念,也才能有意识地把理念显现于感性形象。这就是说,只有人才能有艺术,也只有人才能创造美和欣赏美。艺术美之所以高于自然美,也就因为它是绝对精神(其实就是自觉的精神)的显现。这是黑格尔美学观点中的人道主义的一方面。
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系统注定了他的美的定义要从抽象的理念出发,这是他的基本缺点所在:但是理性内容和感性形式的统一这个思想却仍是他的美学的合理内核。此外,还须注意他把这个统一看成是由辩证发展来的一种理念不是悬空的,而是受“一般世界情况”和当时具体情境决定的。这种历史发展的观点是他对于美学的最重要的贡献。他认识到艺术和美尽管都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不同时代却有不同的理念,也有不同的感性显现,这都要随历史发展而发展,所以有象征型,古典型以及浪漫型几种各显时代精神的艺术创作方法和风格。美的理想当然也就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无名女郎》俄国画家伊万·尼古拉耶维奇·克拉姆斯柯依于1883年创作的一幅现实主义肖像画,是画布油画,现收藏于莫斯科的特列恰科夫美术博物馆。
5.俄国现实主义:美是生活
黑格尔以后,美学的重要发展是在俄国。结合到革命民主主义者所进行的农民解放运动的阶级斗争以及在俄国新兴的现实主义文学,别林斯基和车尔尼雪夫斯基都既批判而又继承了黑格尔美学的某些方面,发挥了“美是生活”的大原则,从而为现实主义文艺奠定了美学理论基础。
别林斯基既是一个黑格尔的信徒,又是一个坚定的现实主义者,这就造成了他的思想中的许多矛盾。而且他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思想上经过了一些转变,所以前后的论调也不一致。例如他在前期为拥护现实主义而反对浪漫主义,特别强调艺术的客观性;在后期发挥了黑格尔的“情致”说,又特别强调艺术的主观性。他对于艺术和美的本质都有两个不同的提法。一个提法接受了黑格尔的美的定义:艺术是“理念取了观照的形式”(即感性形象),艺术美当然只有在满足了艺术的这个条件才能存在;另一个提法是从现实主义出发:“诗是生活的表现,或是说得更好一点,就是生活本身”,”在诗的表现里,生活无论好坏,都同样美,因为它是真实的,哪里有真实,哪里就有诗”。别林斯基所理解的“诗”泛指一般文学,有时甚至包括艺术。他肯定了生活本身就美,而且把美与真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是符合他的现实主义立场的。他的矛盾主要见于他对内容与形式的看法。他认为在内容方面,艺术和哲学并无分别,它们所处理的都是现实的真实;它们的不同在于处理的方式,哲学通过抽象思维而艺术则通过形象思维。“现实本身就是美的,但是它的美是在本质上,在内容上而不在形式上”。现实好比金矿砂,艺术“把它加以洗炼,铸成精美的形式”:艺术只是“用现成的内容,给它一个妥贴的形式”。“形式”仍照黑格尔的用法,指具体形象。从此可见,他把美分为自然美和艺术美两种,自然美只在内容(本质)而不在形式,艺术美只在形式而不在内容。这显然是把内容与形式割裂开来了。但是在谈自己欣赏一座女爱神的雕橡时,他却说,“这座美的女爱神既作为理念而美,又作为个体而美”,这里“理念”是内容,“个体”是感性形象,是形式。他称赞这座雕像是“理念与形式的生动的交融”,“生命与大理石的有机的结合”。这样看来,艺术美又在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上了。他有时还认为内容重于形式,曾举面貌端方四正面呆板枯燥的女性美为例,说这种“美不能叫人爱,而没有爱伴随着的美就没有生命,没有诗”,在《1841年俄国文学评论》里他讨论普希金的诗时,也说过类似的话。
普希金的诗好比受到情感和思想灌注生命的那种人眼睛的美;如果去掉灌注生命的那种情感和思想,那副眼睛就会只有点美(Красивые),就不再有神光焕发的美(Прекрасные)了。
俄风景画家 伊凡·伊凡诺维奇·希施金 油画作品
这里应该注意的有两点:第一,别林斯基在内容与形式的问题上徘徊于内容加形式以及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这两个看法之间,统一的看法当然是他的正确的看法。其次,他在内容的问题上又徘徊于“生活”与“理念”之间,而且“生活”往往是作为“生命”来理解的。记住这两点,就可以更好地理解由别林斯基到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发展。在内容问题上,车尔尼雪大斯基克服了别林斯基的矛盾,肯定了艺术的内容就是生活。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上,车尔尼雪夫斯基却始终把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而且根本抛弃了“内容与形式一致”的提法。此外,还有一点是别林斯基所看到而车尔尼雪夫斯基所没有看到的,就是“艺术中的自然完全不是现实中的自然”,“在诗里,生活比在现实本身里还显得更是生活”。车尔尼雪夫斯基始终坚持艺术美低于现实美。
车尔尼雪夫斯基明确地指出“美是生活”,但是像别林斯基有时主张的一样,他认为现实生活的美只在内容本质上而艺术的美则只在形式上,艺术与现实的区别只在形式而不在内容。这种把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对艺术,艺术美以及艺术美与现实美的关系等问题的全盘看法。依他的看法,形式变,内容可以不变,作为艺术作品的内容还是作为艺术素材(现实)的内容,因此,艺术就可以成为现实的“代替品”。他没有认识到在艺术创作中,通过艺术家的创造想象和艺术锤炼,内容与形式要经过既互相否定又互相肯定,既互相依存又互相转化的辩证过程,因此,他过低地估计典型化的作用,单就现实一方面来看,将处在素材状态的现实内容和已经艺术处理的艺术作品内容作比较,于是断定艺术美远低于现实美,犹如画的苹果之远低于可吃的苹果。这些结论显然是不能言之成理的。
但是结论的错误并不妨碍所据原则的正确。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基本原则是“美是生活”以及附带的两个命题:“美是按照我们的理解应该如此的生活”和“美是使我们想起人以及人类生活的那种生活”。他的艺术定义也是从这个美的定义发展出来的:艺术再现生活,说明生活和对生活下判断,因此成为研究生活的教科书。这些基本原则都是颠扑不可破的。提出这些基本原则,就是车尔尼雪夫斯基对美学的极大贡献。作为科学的定义,“美是生活”这句话固然过于笼统,但是它毫不含糊地指出艺术不应该从概念出发而应该从现实生活出发。这是德国古典美学以后的重大的转变。别林斯基还徘徊于从理念出发和从生活出发之间而踌躇不决,车尔尼雪夫斯基却斩钉截铁地要从生活出发。这样他就把长期以来由德国唯心主义统治着的美学移转到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从而为现实主义文艺奠定了坚实的美学基础。歌德,席勒和黑格尔等人固然也已早就看到美与生活的密切联系,但是“生活”在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词汇里具有比过去远较丰富的涵义。他是结合当时俄国革命斗争来考虑美与艺术问题的,因而赋予“生活”一词以一种更深刻的社会内容。这就使现实主义文艺担负起远比过去更鲜明的促进阶级斗争的任务。
俄风景画家 伊凡·伊凡诺维奇·希施金 油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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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艺术大观 】
朱光潜:美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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