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您心中的这本账,很可能错了!
经营税务,就是指要以经营的眼光看待税务,而不是仅仅将其视为某项无法回避的成本与麻烦。从经营税务的眼光看问题,才能看到经营中另一些曾被你完全无视的财富。
案例阅读
某公司投资7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进入当时非常火热的一个行业,进行某配套的研发与生产。生不逢时的是,刚进入就遇到市场变故,行情从天堂跌入地狱,两年来累计亏损800多万元直至资不抵债,并且扭亏与发展无望。于是,公司董事会决定“壮士断腕”,注销掉这家子公司,进一步减少损失。
我曾问他们董事长:“这个子公司还值多少钱?注销掉它损失有多大?”
他探了探身说:“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价值是个负数,摆脱掉负资产,有什么损失?”
董事长,您心中的这本账,很可能错了!
其根源就在于,他没有税务的思想。在一个决策、决定、方案、业务、事件面前,没有税务上的一点点考虑,这个子公司看起来是资不抵账,清算后将欠债权人100多万元(很多时候这往往还是欠母公司自己的)。但是,站在税务的角度,800万元亏损,本身就是一笔货真价实的资产一它可能可以抵掉2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啊!
注意,除了亏损外,能不能看到这可能存在的、价值200万元的资产,是考量一个老板有没有最起码税务意识的标杆!
不然,你就是错把200万元的资产当垃圾给扔了,说不定要还搭上一笔垃圾清运费呢。
在税务眼中,亏损是有价值的资产!
我不知道税务人员办理亏损企业注销时的心情如何,但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感到非常愉快。因为注销掉一个亏损公司,也就注销掉了一笔可抵所得税的资产。
从税务思维来看,亏损是有价值的。虽然亏损的价值需要进行专业的计算评估,并且有5年的“保质期”(部分企业延长到10年了)税法规定只有不超过5年的亏损才能在盈利年度抵税,但的确算是一笔货真价实的财富。
如果这家公司不注销自己亏损的子公司,而是进行业务调整,最简单的做法是把盈利的业务注入其中,赚的钱在弥补掉800万元亏损之前,都是不缴企业所得税的:200万元真金白银直接落袋顺便补充一下,所得税的节约,是最纯粹的节约。如果你节约了100万元成本,交了25万所得税后,到手后也只有75万,但所得税节约多少就是多少。
所以,案例中这家亏得资不抵账的子公司,很有可能是有价值的,白白扔掉非常可惜。
之所以说“很有可能”有价值,是因为能够确认为“资产”的亏损,必须是按所得税标准计算的亏损,这往往与报表上按会计标准计算的亏损有所差异同时还要保证企业未来有及时和足够的盈利能力。
那位董事长听完我的解释后恍然大悟:“亏损,这个被经营者视为洪水猛兽的亏损,竟然是值钱的东西!”他及时终止了对子公司的注销,并开始依托专业人士着手进行税务筹划处理。
他事后半开玩笑地对我说:“看来亏损企业也是种‘壳’资源,低价收购一些资不抵债的亏损公司也是一种方法。”
但是,这里面有风险,主要在于公司的亏损本身是否符合抵税的要求,当然也包括公司是否还有其他法律上或连带债务上的风险,都要摸清楚。
也许有人会问,一家亏损公司的这种资产,在会计报表上能够看出来吗?
如果这个资产能够直接体现在会计报表上,决策层可能就知道公司还存有这个资产了,如果没有体现在报表上,这是不是会计人员的一种失职呢?
这既是会计的失职,也不是失职。
这个缘于亏损导致的资产,会计上有一个专有名称:“递延所得税资产。”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只有当能够预见到公司未来有足够的利润时,这些亏损才能被确认为资产,如果亏损公司自身扭亏无望,未来没有足够的利润,按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也就不能将这些亏损确认为资产并且体现在会计报表之上。
所以,从遵循会计准则做账这个方面来看,会计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非一种失职。但是,会计应该将此告诉给决策层——当然,决策层也应有接受会计信息的制度与通道——如果通过业务重组,确保未来及时的利润来源,则这项资产就可以确认了。如果会计没有积极地指导决策层,则可以理解为一种失职。
当然,不论资产在会计上确认与否,都不影响它本身的功能。亏损在税务上的价值问题正好说明:是经营抉择决定了会计处理,经营抉择决定了税务结果,经营抉择决定了资产的价值!
经营者不需要成为会计专家、税务专家、咨询专家,但他必须具备起码的税务意识与税务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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