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陪跑诺贝尔文学奖12年,来看他本人是怎么看待此事的

从2009年开始,村上春树陪跑诺贝尔文学奖12年,每年都是夺奖的热门,每次都无限接近,但最后却不是他。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太令人遗憾了,毕竟他今年已经72岁了。那么,他本人对于此事,是怎么想的呢?

村上春树成为专业作家前,他曾经营过一家酒吧,业绩相当不错,后来突发奇想要当专业作家。

很多人不是很理解,因为自己忙可以找人打理,没有必要彻底放弃。

对此他认为,无论做什么,一旦去做,就非得全力以赴;人不可能做到八面玲珑,四方讨好的。

近来看他的一本非主流的书《当我跑步时我会谈些什么》,从这本书里我找到了想要的答案:

原来他是长跑健将,所以才这么能“跑”。

很多人也包括我都有一个作家梦,如何能写一部“大块头”的著作,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

村上春树说:“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

可是我们大多数人是“短跑健将”,只能写写时评与读书笔记这样的“豆腐块”。

所以,要想写一部长篇小说就要像村上春树一样,先从长跑开始。

他每天要跑步10公里,每年参加一次全程马拉松,曾经一天跑过100公里。

而对于长跑,他认为不必找对手,如果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当我跑步时我会谈些什么》这本书里告诉我们对于跑步输赢的态度,我想同样对于诺贝尔文学的态度:

“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但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太在乎胜负成败。这种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

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

也正如他在《挪威的森林》说得那样: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也许他的森林里有美好的家庭,有喜欢的旅行摄影,有喜欢的跑步写作……却没有诺贝尔文学奖,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你的森林里有什么呢?我想不管有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连自己体重都掌控不了,何以掌控人生?

所以,人胖多跑步,人丑多读书。读书的人最美,跑步的人最风景。

人跑完步会有什么感觉呢,书中这句话说得很契合我:

“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人变得特别轻松,就像是能飘起来,也许一个跑步带给你的就是最大褒奖:

跑步不仅能健身,还能让你变得更加阳光,更加自信,也更有魅力。

人生千百事,唯跑步与读书不可辜负。跟我一样买一本村上春树的《当我跑步时我会谈些什么》边读书边跑步,这个春天让我们从读书与跑步开始,心动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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