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逻辑(6) 同一律
大学语文教材体例多样,有按文学史顺序排列的:先秦、两汉、魏晋、隋唐等等;有按文学体裁排列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等;有按“人文主题”排列的:仁者爱人、和而不同、以民为本、社会人生等等;有按文化专题排列的:诗经楚辞、诸子百家、九章算术、孙子兵法等等;有按“经史子集”排列的,如民国教育部搞的那个统编教材;也有的按宏观时空排列的:古代文选、现代文选、外国文选等等……但是在我看来这些都不是现代语文学科自身的体例,而是语文学科的内容对象(政治、历史、文化等等)的体例。语文是一门形式课,真正语文教材的体例,必然是一种出于教学目的的形式划分,即“教学文体”,也就是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这是一种专门为语文教学量身定制的教学文体。
虽然对于我提出的“形式学科”“教学文体”等等概念,多数人一时还难以接受,但事实上历来的中小学语文教材、近几十年来的部分大学语文教材,都是按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这样的“教学文体”排列的,这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语文不等于文学,所以还必须兼顾应用文体,于是变成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四种文体的排列,但是这就违反了逻辑的“同一律”。
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在不同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如果是概念分类,那么每一次划分必须使用同一个标准,譬如说班里有男同学、女同学、班干部,既采用了性别标准,又采用了“干部—群众”标准,这就是违反了逻辑的同一律。同样的道理,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是按写作方法划分的,应用文是按写作目的划分的(与之对应还暗含着一个艺术文,即文学)。所以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的分类,实际上同时采用了写作方法和写作目的两个标准,违反了逻辑的同一律。
我国语文学家早就注意这个问题,1924年,叶圣陶在《作文论》的“文体”一节中,对文体的分类提出了三点要求,他说“分类有三端必须注意的:一、要包举;二、要对等;三、要正确。包举是要所分各类能够包含该事物的全部分,没有遗漏;对等是要所分各类性质上彼此平等,决不能以此涵彼;正确是要所分各类有互排性,决不能彼此含混。”其中“对等”就是说的要采用相同标准。
1943年,黎锦熙作“国文教材问题分类图”时特地说明:中学语文课程标准既已有记叙文、说明文、抒情文、议论文四种文体,部章中又有应用文之名,致违逻辑,因为“公私文牍程式措词立体,皆不能出前四体之范围也”。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近年有刘锡庆提出“两体六类”的方案,“两体”即文学文体和实用文体,“六类”即叙事文学、抒情文学和戏剧文学的“文学三类”和记叙、论说、应用的“实用三类”。这个划分虽然区分了艺术文体(文学)和实用文体,但是仍然没有弄清楚记叙文、议论文和应用文的关系。
我也一直思考这个问题,也提出了类似刘锡庆“两体六类”的设想,不过具体内容有所不同,我是按照我对语文学科的独特定义(天下文章一分为二,一为实用文,一为艺术文,语文教学就是用实用文学习语言规范,用艺术文学习语言艺术,是规范与艺术的统一),首先把语文文体分为实用文与艺术文,然后再用写作方法标准在实用文与艺术文中分别划分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形成如下“两体六类”:
实用类记叙文 实用类议论文 实用类说明文
艺术类记叙文 艺术类议论文 艺术类说明文
这里的横向划分是根据写作方法标准,纵向划分是根据写作目的标准,两个标准,两次划分,纵横有序,有效地避免了违反逻辑同一律。我自以为这个划分具有多重价值,略分说如下:
1.解决了长期争论不休的文体判断问题,譬如《一件小事》是小说还是记叙文?在中学语文教材中这篇课文有时候排在记叙文单元,有时候排在小说单元,固有此论。现在清楚了,它是艺术类的记叙文。其他很多争论亦可如此解决。
2.它恢复了应用文体“半壁江山”的地位。天下文章一分为二,古人就有“文笔之分”,现代语文教育更强调应用文的重要,但是在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的文体系统中,应用文只占有四分之一,事实上在各类教材单元设计中,连这四分之一也难保障,而采用“两体六类”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3.可以藉此设计比较教学。鲁迅先生说,必须知道了“不应该那么写”,这才会明白原来“应该这么写”的。新闻上的记事,拙劣的小说,那事件,是也有可以写成一部文艺作品的,不过那记事,那小说,却并非文艺──这就是“不应该这样写”的标本。实用类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和艺术类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形成对照,正可以实现鲁迅先生的这一设想。
4.可以为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的文体划分正名。近来不断有批评家提出现实生活中不存在这样的文体,因此它们是“伪文体”,必须“淡化”,甚至取消。而近年的高考作文也对此让步,做出“文体不限”的规定。我这个“两体六类”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是从现实生活中的实用文和艺术文里抽象出来的“教学文体”,这正如绘画教学的画一只眼睛,一只耳朵,音乐教学的弹奏哆来咪发唆,现实生活中是没有这样的绘画作品,没有这样的音乐作品,但人们都知道这是学习的需要,没有人会批评是“伪教学”,独独语文领域有此议论,可知语文学科缺乏逻辑思维之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5.可以为大学语文教学开辟新的方向。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本是从实用文与艺术文中抽象出来的教学文体,但是由于多年来我们缺失“教学文体”的概念,把教学文体视同真实文体,最终让学生带着教学文体走上社会,闹出不少笑话(譬如让他写一份文案,他问是记叙文还是议论文?)。“两体六类”分类法实际上给大学语文教学提出了新的教学领域,就是要让从现实文体中抽象出来的教学文体回归到现实中去,在大学语文教学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起码要提示学生这些都只是教学文体,要他们注意和现实文体的链接。
前几年,我为人民出版社编写《大学语文》教材,首次采用“两体六类”体例,只是由于这一体系打磨得还不够精密,大学语文教师们也还不熟悉这样的体系,所以后来教材修订时暂时放弃了(悬搁),而改用教师们都更加熟悉更加喜欢的文学史体例,但是我在教材前言中说:这(两体六类)是真正为语文学科量身打造的教学体系,我相信也必将是《大学语文》教材体系的终极版。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一点,即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的划分中,其实还缺了一个抒情文,上世纪初刚引进这个教学文体时,是有抒情文的(还有描写文),后来在实际使用中,感觉抒情文很难独立划分,所以略去了。但是这样一来就有一个大的问题,就是诗歌一类文体没了归属,我在人民版《大学语文》中勉强把诗歌又划分为叙事诗、哲理诗、科学诗,分别归属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单元,但是终究有点不伦不类,今后的设想也许诗歌仍然应该独立,而“两体六类”系统或许会修改为“六加一”,这是后话。
2017年10月19日晨